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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2022-08-0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
                报告

           (2021年度)




            二〇二二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
见等, 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申万宏源”) 编制。申万宏源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
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所作的承诺或
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申万宏源不
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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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重要声明......................................................................................................................................................... 1
目录................................................................................................................................................................. 2
第一章 本次可转债概况 ................................................................................................................................ 3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 9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 1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
第七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 17
第八章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 18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9




                                                                                2
                               第一章 本次可转债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发行事
项、相关预案及授权已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 2021 年 3 月 5 日召
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本次发行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 号)。

    二、本次可转债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
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情
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16,893万元(含116,893万元),即发行不超过
1,168.93万张(含1,168.93万张)债券,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可
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
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5、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
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6、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
                                         3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
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
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
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9、转股期限
    自本次发行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10、转股价格的确定

                                         4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
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具体转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11、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
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
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
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本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
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
行。
    当本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
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
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
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5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
行表决时,持有本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
日前2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本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
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
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3、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
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14、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

                                        6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
格的130%;
    ②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5、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70%,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
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
报期内申报并实施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本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
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
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公司
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
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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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2022年6月21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2】跟踪第【605】号 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持
“蒙娜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
       17、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照下表所列项目顺序依次进行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1       收购至美善德58.9706%股权并增资项目             65,100                   53,100
 2       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建设项目               29,793                   29,793
 3       补充流动资金                                   34,000                   34,000
                        合计                           128,893                  116,893




                                              8
                     第二章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申万宏源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
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
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存续
期内,申万宏源对发行人及本次可转债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的
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募集资
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申万宏源采取的
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1、查阅发行人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2、收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等工作底稿;

    3、不定期查阅发行人重大事项的会议资料;

    4、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5、对发行人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6、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




                                    9
                      第三章 发行人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Monalisa Group CO.,Ltd.
     普通股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蒙娜丽莎
     股票代码:002918
     可转债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可转债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可转债债券代码:127044
     法定代表人:萧华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08114839J
     邮政编码:528211
     联系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号码:0757-81896639
     公司网址: http://www.monalisa.com.cn/
     电子邮箱:monalisa@monalisa.com.cn
     经营范围:加工、制造:陶瓷产品;销售:陶瓷及原料,包装材料,建筑材料,
机械设备,水暖器材,五金配件,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室内外装饰工程(持
有效的资质证经营);普通货物仓储;物流辅助服务;提供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
计算机维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法
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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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致力于高品质建筑陶瓷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
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拥有佛山、清远、藤县、高安四大生产基地,以“美化建筑与生
活空间”为理念,引入人类艺术经典对“蒙娜丽莎”、“QD”、“美尔奇”品牌进一
步向高端打造升级,销售渠道以国内市场为主,国际市场为辅。

       以“大瓷砖、大建材、大家居”为发展战略,依托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科技专家工作站、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广东
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工业设计中心、中国轻工业蒙娜丽莎工业设计中心、中国
轻工业陶瓷装饰板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轻工业无机材料重点实验室、中国陶
瓷薄板技术应用中心等核心科研创新平台为基础,实施艺术化、绿色化、智能化的
战略路径,是行业陶瓷大板、岩板的开拓者和领跑者,属行业一线品牌。

       现有蒙娜丽莎研究院、广西产研建筑陶瓷技术研究院,在建筑陶瓷产品研发设
计、基础研究、智能制造、应用技术和环保治理等多方面,展开多层次研究,产品
与服务再次升级。公司通过对干压陶瓷薄板和配套的绿色化、艺术化、智能化生产
工艺升级,通过和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合作开展,在建筑陶瓷向家居场景的应用
方面得到进一步拓展,带动了岩板、大板风潮,突破了建筑陶瓷产品的传统应用领
域。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87亿元,同比增长4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3.15亿元,同比下降44.41%,主要原因为:天然气、煤炭等能源燃料价格大
幅上涨,胚料、釉料等原材料也上涨较多,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此外,随着公司
销售规模扩大,存货和应收账款等相应增加,部分房地产客户出现债务违约,预期
信用减值损失较高,公司计提减值相应增加。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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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度/年末       2020年度/年末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6,986,521,255.63   4,863,848,561.83     43.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4,849,437.00     566,404,846.61     -44.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98,353,945.82     559,162,397.35     -46.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3,968,486.12    575,880,502.00    -11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840,243,628.98   3,450,694,388.44     11.29%
总资产                                              11,221,500,208.74   7,579,689,403.10     48.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7              1.40     -4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7              1.39     -44.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74%            17.91%       -9.17%




                                               11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核准,公司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1,168.93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 116,893.00 万元,共计募集资
金 116,893.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109,638.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55,820,361.79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
〔2021〕7-82 号)。
        二、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存放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8110901013201332528   291,202,349.40 存续
蒙娜丽莎集团股   公司佛山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2021年9月28
                                     8110901012701332522   -
                 公司佛山支行                                               日注销
高安市蒙娜丽莎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36050182045000003153 68,170,856.72     存续
新材料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高安支行
合计                                                       359,373,206.12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年度
编制单位: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582.04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790.2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790.2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进度(%)                                        是否发生重
          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收购至美善德58.9706%股权
                                 否          40,100.00    40,100.00          40,100.00        40,1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注]
                                                                                                                                         -4,893.49 否
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更新投
                                 否          13,000.00    13,000.00            6,209.94        6,209.94             47.77 2023年12月                          否
入技改项目[注]
数字化管理系统及智能仓库
                                 否          29,793.00    29,793.00             764.82           764.82              2.57 2023年7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2,689.04    32,689.04          32,715.50        32,715.50            100.0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5,582.04   115,582.04          79,790.26        79,790.26        -                   -     -4,893.49        -          -

          合计                   -          115,582.04   115,582.04          79,790.26        79,790.26        -                   -     -4,893.49        -          -
                                                                      为提升产品质量和丰富产品结构,高安蒙娜丽莎对部分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持续强化节能减排和环保
                                                                      整治,加大环保投入;2021年下半年能源价格大幅上涨。以上成本上升因素使得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料有限公司在2021年利润空间压缩从而产生亏损,导致收购至美善德58.9706%股权及机器设备及环保
                                                                      设施更新投入技改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4,893.49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1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7,570,590.00元及已支付的不含
                                                                   税发行费用3,486,996.68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投入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鉴证,并于2021年9月13日出具了《关于蒙娜丽
                                                                   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673号)。截至
                                                                   2021年10月8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已全部置换
                                                                   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支行进行协议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固定收益,起止日分别为2021/11/3至2022/10/25、2021/10/27至
                                                                   2022/10/2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佛山支行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291,202,349.40元;高安市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行的银行账户募集资金余额为68,170,856.72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至美善德 58.9706%股权并增资项目”中的增资项目“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更新投入技改项目”由公司控股
子公司高安蒙娜丽莎实施,因此将收购至美善德58.9706%股权和机器设备及环保设施更新投入技改项目的收益合并计算。




                                                                             14
                           第五章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应当提
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4.51 亿元,不低于 15 亿
元,因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如果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
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 的事件,本次发行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导
致偿债风险上升。




                                       15
                      第六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




                                    16
                         第七章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条款的规定,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蒙娜转债”未到付息日,尚不涉及利息的偿付。




                                     17
                        第八章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的编号为中鹏信评【2021】
第Z【364】号02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
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
为AA。

    2022年6月21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
【2022】跟踪第【605】号01),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
“蒙娜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18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申万宏源签署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规定:
    “3.4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重大事项,甲方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

知乙方,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重大事项临时报告,
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
展和结果:
    (一)甲方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三)甲方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四)甲方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甲方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六)甲方放弃债权或财产,或其他导致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
重大损失;
    (七)甲方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者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八)甲方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
组织纪律处分;
    (十)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十一)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十二)甲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
更,甲方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失信、无法履行职责或者
发生重大变动;
    (十三)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十四)甲方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十五)甲方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甲方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十六)甲方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9
     (十七)本期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十八)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期债券本息安全向乙方作出
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甲方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甲方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的,乙方应当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并及时出具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该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债券偿付可
能产生的影响、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2021年度,蒙娜丽莎未发生《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列明的除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
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以外的重大事项。
     二、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7.20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在授予日2021年7月16日以15.3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42万股限制性
股票,“蒙娜转债”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24日起调整为27.07元/股。

      (以下无正文)




                                     20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之签章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