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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2-101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
下简称“15号准则解释”),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
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
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 15 号准则解释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15号准则解释规定的起始日期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
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
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
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
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
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
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
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
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
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2、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
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
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四、本次变更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董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七、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