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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蒙娜丽莎: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17  

                        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7044                  债券简称:蒙娜转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
融资决策效率,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27 亿
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25.50 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
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1.50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
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
一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其中,同意公司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70,000 万元,具体内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3 月 9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17)。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3 年 2 月 16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桂
林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林营业部梧保字(2023)第 1001 号),
同意为桂蒙公司与兴业银行桂林分行签订的《项目融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兴银桂林
营业部梧项借字(2023)第 1001 号)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

    借款人: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

    主债权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

    保证范围:《项目融资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是指债权人采取诉讼、仲裁、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等方式实现债权时支付
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7 亿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总
资产的 24.06%,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0.31%,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
额为 57,060.58 万元,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8%,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4.86%。

    公司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