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娜丽莎: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对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要求和规定,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及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
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情况如下:
审议批 合同约 担保
实际担保
序 担保 准的担 担保合同 定担保 担保 债务
担保对象 金额(万 担保期限
号 提供方 保额度 签署时间 额度(万 类型 逾期
元)
(万元) 元) 情况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19.12.30- 连带责
2019.12.24 8,000 3,857.14 无
2024.12.25 任保证
2020.03.25- 连带责
7,000 无
2025.03.25 任保证
2021.05.24- 连带责
2,1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06.07- 连带责
1,4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06.11- 连带责
1,5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06.22- 连带责
1,0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07.22- 连带责
1,2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广西蒙娜 2020.03.19 2021.08.02- 连带责
蒙娜丽莎 55,000 800 无
丽莎新材 2021.03.30 2029.05.24 任保证
1 集团股份 170,000
料有限公
有限公司 2021.08.20- 连带责
司 1,2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08.30- 连带责
8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10.29- 连带责
1,500 无
2029.04.29 任保证
2021.11.19- 连带责
1,000 无
2029.04.29 任保证
2021.12.09- 连带责
1,2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1.12.23- 连带责
800 无
2029.05.24 任保证
2020.05.19- 连带责
2020.05.13 6,000 3,229.17 无
2025.05.14 任保证
2020.09.17- 连带责
2020.09.14 5,000 2,809.60 无
2025.09.15 任保证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2.03.09- 连带责
2022.03.08 10,000 10,000 无
2023.03.08 任保证
2022.04.26- 连带责
10,000 无
2023.04.26 任保证
2022.04.14 20,000
2022.07.20- 连带责
10,000 无
2023.10.19 任保证
合计 61,395.91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61,395.91 万元,均为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占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8.89%;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
责任。
综上,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
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上市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蒙
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文件中有关利
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审阅了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能按公司内部控制各
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不存在重大缺陷。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重大违规情形。《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
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提出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制定的。薪酬政策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
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和保证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六、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为公司
的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子公司董监高及主要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事项,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日常经营持续和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
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
预计事项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保障公司日常经营
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
业务。
九、关于 2022 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闲置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2022 年度,公司开展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
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
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望成 饶平根 关天鹉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