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对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负责
的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对《关于确认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18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预计范围内,交易事项均属
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对 2019 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交易价格公允,相关
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
3、有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在公司年
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
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具体议项时,相关
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贝多广 项振华 荣健
蒲虎 李平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