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19-020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 年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原因及内容
根据 2018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
问题解释的解读》: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
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
目中填列。企业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
—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公司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相应调整了“营业收入”项目下“其他收益”披露口径,将原在“其他业务收入”
和“营业外收入”中列示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改为在“其他收益”科目中披露。2018
年度该项目金额为 607.83 万元。同时,公司相应调整了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披露口径,
调增“营业收入”项目金额 184.49 万元。该调整仅影响报表列报,不影响 2017 年报已披露
的利润总额、净利润、股东权益、资产总额。
二、2019 年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影响
(一)按规定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1、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原因及内容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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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施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施行。根据以上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需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
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
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
是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四是金融工具
列报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对公司财务报表将产生较广泛影响。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核算、报表列报及披露,并相应调整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
(二)执行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1、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原因及内容
根据 2018 年 12 月 26 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
行列示披露,列报不追溯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根据上述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科目进行了重分类调整。重分类后,报表中应收利
息和应付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
未支付的利息。该变更对 2019 年期初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财务报表产生一定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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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
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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