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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面向合格投资者)2020-02-20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9 月 16 日获
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709 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
超过 25 亿元(含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债券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完成发行,本
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本期债券名称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疫情防控债),简称“20 华股 01”,债券代码“149043”。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不超过1,000 万张(含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
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
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下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1,941,272.07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1,936,567.29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45%,母公司
资产负债率为 59.7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17,691.90 万元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6,650.00 万元、
101,912.48 万元和 84,513.2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
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
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
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
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本期债券期限为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上调/下调
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年和第 5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票面利率调整日前和回售登记期起
始前(如有)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
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开始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为 3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
登记期)。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
安排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本期债券无担保。
   11、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8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2、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
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13、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
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
除外。
       14、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
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
间、申购办法、申购程序、申购价格和申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
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投 资 者 亦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http://www.szse.cn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7、发行人为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926),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发行
人股票处于正常流通状态,不存在因业绩重大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而影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
市条件的事项。
   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
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
                          指
  华西证券                    司
  华西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和于 2019 年 6
  本次债券                指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
                               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的不超过 25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华西证券股
  本期债券                指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分销
                         指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华金证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
                               市场公布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
  簿记建档                指   人记录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
                               数量意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
                               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终发行利率

  发行首日                指   2020 年 2 月 24 日,即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
  合格投资者              指   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
                               定的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募集说明书              指
                               而制作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
                            而制作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摘要》
                            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
发行公告               指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簿记管理人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华西证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请表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
                            控债)配售缴款通知书》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
工作日                 指
                            (不包括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营业日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疫情防控债)。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20 华股 01”,债券代码为“149043”。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5.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调整上调/下
调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4 年和第 5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票面利率调整日前和回售登记期
起始前(如有)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
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
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将其持有的
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
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开始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为 3 个交易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安排回售
登记期)。发行人将于回售登记期起始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具体回售
安排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
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
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9.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
    10.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
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本期债券的投资
者在存续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
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12.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
后一期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存续
期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计息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5 年 2 月 24 日。若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
    15.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
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
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
面总额的本金。
    16.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17.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
方式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 3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票面年利率
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计息,不计复利。
    1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
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
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
金,其中不低于 10%用于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为疫区或因疫情受
损的客户提供股权质押业务的资金;为疫区或因疫情受损的客户提供两融业务的资金;利用
股权质押或者两融等业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如医药研发、医疗器械制造、物资运输仓
储、疫区建设施工等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补充投资疫区或因疫情受损或参与疫情防控的企
业发行的疫情防控类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资金;补充发行人自身受疫情影响的业务板块的营运
资金;补充或置换前期为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捐赠物资采购等支出的营运资金。具体用于补
充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的资金规模,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发行人将根
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及资金使用需要,进一步安排具体的补充营运资金明细,
可能对拟定的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
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24.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主承销商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分销商为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次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
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簿记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
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
交易行为无效。
    26.配售原则: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8.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9.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
款由投资者承担。
    31.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 年 2 月 20 日)
               T-1 日               簿记建档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      网下询价、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发行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24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
                                    缴款通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7: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2020 年 2 月 25 日)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 年 2 月 26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确定发行利率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
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80%—4.00%,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14:00-17:00 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或扫描发送邮
件至主承销商处。
    经所有簿记参与人一致同意后可以调整簿记时间。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本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
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范围内填写询价利率,超过指定利率区间范围
的询价利率标位无效;;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
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0 万元
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
购需求,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
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 6 条之填写示例);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累计申购金额不得超过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14:00-17:00(以主承销商收
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时间为准)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由经办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指定邮箱
(cczqcmd@cgws.com)。
       参与询价所需的其他文件亦请在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14:00-17:00 采取传真或扫
描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指定电子邮箱(cczqcmd@cgws.com);
       (1)《附件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3)如为产品申购,需提供产品成立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5)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为避免出现截止时间前操作繁忙的情况,建议合格投资者尽早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
申请表》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如合格投资者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传真或扫
描发送邮件和提供各项形式要件齐全的材料,发行人和长城证券有权将该申购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
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有效,其余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得撤回。
传真:0755-28801392,0755-28801393;
电话: 0755-28801396,0755-28801397。
    (五)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
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2月24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
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
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
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每个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
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2 月 24 日(T 日)、2020 年 2 月 25
日(T+1 日)。
    (五)认购办法
    1、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承担有关的法
律责任。
    2、凡参与网下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尚
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3、拟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
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与其协商确定配售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
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将优先得到
满足。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2 月 21 日(T-1 日)将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公
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主承销商处,并电
话确认。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
其累计有效申购金额,单个合格投资者最终获得配售的金额应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规定。配售
依照以下原则:
    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
累计,申购利率低于最终发行利率(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
购利率等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按比例配售(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整要求适当微
调);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根据配售缴款通知书,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
年2月25日(T+1日)17: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
全称”和“20华股01债券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338010100100011816
    大额支付号:309584005014
    系统内行号:33701
    联系人:陈焕谦
    联系电话:0755-82989467 82989465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T+1 日)17: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
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该合格投资者的认购、处置该违约投资者
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
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李斌、曹莹蓓、王德明
    电话:028-86263433
    传真:028-65259853
    邮政编码:610094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3930449
传真:0755-83516189
邮政编码: 518000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 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 一 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


                                                       2020   2   20
                                      20 华股 01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基本信息
投资者名称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托管券商席位号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询价利率区间 2.80%-4.00%(含))
                 申购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本标位为新增量




重要提示:请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 14:00-17:00:(1)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至主
承销商处;(2)并将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
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成立或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或邮件(cczqcmd@cgws.com)
发送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755-28801392,0755-28801393;电话:0755-28801396,0755-28801397。
注: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消。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请在本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
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次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承诺,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本次申购资金的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
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请勾选)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否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
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5、(请勾选)申购人确认,( )是( )否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其
他关联方。
    6、(请填写)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信息》(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
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7、(请勾选)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请确认是否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 )否。
    ( )是,已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
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8、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
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9、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及申
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10、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缴款通知文件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主
承销商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
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11、申购人声明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资格条件,且在本期债券认购前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
投资者资格认定,所做出的投资决策系在审阅发行人的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其他各项公开披露文件及进行其他尽职调查的
基础上独立做出的判断;如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
债券;
    12、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
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交易
前,应认真阅读债券上市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
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
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
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
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
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
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
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
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编制或不足的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
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因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者根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
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
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本人(投资者)对上述《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内容已经充分理解,承诺本人(投资者)
具备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参与公司债券的投资交易,并愿意承担公司债券的投资交易风险。
    特此声明。


                                                                           投资者确认(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请仔细阅读。

                                        合格投资者确认信息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规定,本投资者为:
    一、证券/期货/基金/银行/保险/信托/QFII 及其他金融机构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
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其他合格投资者:【须一并提供: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
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或主承销商规定的可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申请文件并经主承销商认定通过】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①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②最近 1 年末
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③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①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
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②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
具有 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
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
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三、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须一并提供: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监交易所认可条
件的证明文件,以及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主承销
商规定的可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投资者申请文件并经主承销商认定通过】
附件三
    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但应被视为本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公告相关内容;
    3、票面利率应在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本期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
5 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申购利率可以不连续;
    4、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
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 10 亿元(含 10 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当最终确定的发
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6、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3.50%—4.5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50                                     1,000

                                3.60                                     1,000

                                3.80                                     2,000

                                4.00                                     4,000

                                4.1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1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10,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
+4000 万元+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10%,但高于或等于 4.00%时,有效申购金额 8,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1000 万元
+2000 万元+4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00%,但高于或等于 3.80%时,有效申购金额 4,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1000+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80%,但高于或等于 3.6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即 1000 万元+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60%,但高于或等于 3.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3.5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要求的时间内传真或邮件至主承销商处;
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应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或邮件发送至主承销商处。
    8、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送达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不可撤消。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购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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