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0-08-1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公司及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贝多广、项振华、荣健、蒲虎、李平
2020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