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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12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15:2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




                                         1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1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交易结束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公司 5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鲁剑雄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炯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相立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彭峥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2.02 选举蔡春先生为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曾志远先生为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李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2.05 选举钱阔先生为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庞晓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赵明川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4、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表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30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2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 4 项议案(提案编码为 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1 至 3 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

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5 人、非职工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

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 1 至 3 项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本次会议议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鲁剑雄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杨炯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相立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彭峥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2.01       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春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曾志远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李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5       选举钱阔先生为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庞晓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赵明川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1 月 25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5: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

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

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

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

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5 日 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9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信函送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9 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95,

信函请注明“华西证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华西证券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28-86150100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

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 30 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尹亮

    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邮箱:ir@hx168.com.cn


                                         4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

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
附件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

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

日起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应选人数(4)人
           事的议案
  1.01     选举鲁剑雄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杨炯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相立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彭峥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应选人数(5)人
           的议案
  2.01     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蔡春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曾志远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4     选举李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
  2.05     选举钱阔先生为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
  3.00                                                      应选人数(2)人
           事的议案

                                        6
  3.01       选举庞晓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赵明川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
  4.00                                                   √
             程》的议案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其中:

    提案 1.00,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2.00,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3.00,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   )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括号

内打“√”)

    4、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

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7
附件 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6”,投票简称为“华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

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

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议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议案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议案 3: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

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

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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