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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2021-02-0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主承销商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签署日期:2021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
次债券的注册,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
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
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期债券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
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
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
行负责。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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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
集说明书第三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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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一、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口径下发行人所有者权益 2,099,381.42
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094,831.64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4.69%,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5.0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为 109,859.60 万元(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1,912.48 万元、84,513.23 万元和 143,153.08 万元的平均
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见发行
公告。

       二、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
产负债率分别为 65.75%、46.79%、61.22%和 64.69%。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合并口径的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54 倍、2.51 倍和
3.37 倍,对利息支出的保障能力较强。但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重大波动,将会
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财务风险加大,因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
响。

       三、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552,068.20 万元、-67,948.68 万元、466,089.64 万元和
289,980.17 万元,波动较大,主要因为 2017 年公司加大回购业务规模,但偿还
债务支付大量现金,所以总体现金净额有一定减少。2018 年公司回购业务归还
资金增多,现金净额总体略微减少。2019 年公司回购业务现金净流入和客户交
易资金流入增加,因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上升。2020 年 1-9 月,公司
新发债券的规模大幅增加,因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上升。2017 年度、
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14,541.39 万元、-301,251.13 万元、130,756.73 万元和-393,764.59 万元。2017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541.39 万元,主要由于支付代理买
卖证券款的金额比上期大幅减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大幅增加。2018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251.13 万元,主要系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业务到期还款大幅增加所致。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 130,756.73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432,007.86 万元,主要是回购业务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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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买卖证券款现金流入增加。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为-393,764.59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降幅为-401.14%%,主要系公司为交易目
的持有的金融资产规模增加,现金净流出增加所致。

       四、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
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但联合评级也关注
到发行人存在一些风险: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经纪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业
务规模及收入等方面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未来业务发展、收入的持续
增长情况需关注;近年来,资本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多发,需持续关注公司信用
业务和债券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状况。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
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
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
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
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www.lhratings.com)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予以公告,且在交易
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
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内,若因发行人自身的相关风
险或受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
够资金,则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六、受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
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鉴于本期债券计息方式很可能采用固定利率且期限较
长,市场利率的波动将会给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水平带来一定程度的不确定
性。

       七、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
本次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
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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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
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
(以下简称“双边挂牌”)。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
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
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并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若届时
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
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九、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
视同自愿接受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共同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以及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
(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
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十、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
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
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
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
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
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一、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
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截至 2019 年 12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由应付短期融资款和应付债券
等构成,其中应付短期融资款 65.72 亿元,应付债券 79.96 亿元。拆入资金及卖
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合计 149.08 亿元,为发行人正常债券自营业务产生的经营性
负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速动比率达 2.02 倍,流动性充裕,能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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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短期偿债需要,但不排除未来短期债务持续增加、产生集中偿付的风险。

    十三、公司盈利水平受市场影响存在较大波动风险。作为与资本市场联系
最紧密的行业,我国证券行业的业务模式和盈利结构与资本市场的表现呈现较
强的相关性。资本市场可能受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
形势和全球金融市场等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和较强的周期性风
险,从而对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以
及其他业务的经营和收益产生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进一
步放大证券行业的经营风险。由于本公司营业收入与证券市场成交额和市场指
数等因素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本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将在较大程度上受到市场
情况的影响。2017 年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1-9 月,本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67,162.64 万元、254,523.34 万元、393,742.46 万元和 341,807.14 万元,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1,912.48 万元、84,513.23 万元、143,153.08 万
元和 151,884.76 万元。2019 年及 2020 年证券市场有所改善,公司盈利能力有所
提升,若未来证券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极端情形,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可能出现
较大波动风险。

    十四、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的制度
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由于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组织结构较为复杂,
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存在公司或人员在开展各项业务时,
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等规定,
而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业是受
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诸多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会
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调
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十五、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的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
入分别为 137,372.56 万元、101,099.00 万元和 130,334.2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51.45%、39.72%和 33.10%,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
来源,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会对公司的经营和收入产生重要影响。交易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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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是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易金额和佣
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
将直接影响交易量,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幅波动。与
此同时,自 2002 年 5 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
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同时,随着
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立条件的放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可能造成公
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十六、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票、公司债等有价证券的承销和保
荐、企业重组、改制和财务顾问等。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33,577.70 万元、16,720.16 万元和 52,049.45 万元,占
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57%、6.57%和 13.22%。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目前主要依赖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政策和监管的影
响,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的风险。该业务
从承揽、承做、申报到发行上市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保荐项目因各种
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入一般在发行完
成后才能一次性取得。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行审核方式主要为核准制,证
券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伴随新《证券法》实
施、注册制改革全面推行,对证券公司的执业质量、发行定价和承销能力、跟
投资金规模等整体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过
程中,对企业的质地判断出现失误、方案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
确等,均可能会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审核,甚至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
罚,从而产生经济损失和信誉下降的风险。同时,在余额包销制度的背景下,
证券发行尤其是再融资项目定价出现偏差将使证券公司面临包销风险。

    十七、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期
货投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其中公司自营投资收入占投资业务收入比
重超过 90%。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41,522.98 万元、59,166.87 万元和 127,365.6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5.54%、23.25%和 32.35%。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金融产品风险、市场
系统性风险、决策不当和操作风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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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桥梁作用,打造以类固定收益
为特色的精品资产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投研能力和风险控
制能力,并在银证合作、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取得了
不同程度的突破。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分别为 11,246.96 万元、17,624.73 万元和 14,167.3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4.21%、6.92%和 3.60%。2018 年 4 月 27 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
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实施,新规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影响主要
集中在通道和资金池业务上,虽然公司资管业务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拟定了业务
转型方案,并已初见成效,但受资管新规的持续影响,公司资管业务收入增长
速度可能会放缓。

    十九、公司的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信用业务收
入分别为 41,534.35 万元、55,711.01 万元和 72,097.3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比例分别为 15.55%、21.89%和 18.31%。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
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市场相适应的状况,从
而可能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
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致的业务风险。

    二十、本期债券面向符合《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第八条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
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

    二十一、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行人对外披露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行人 2020 年前三季度(末)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2020 年 1-9 月
 总资产                                                                            782.93
 总负债                                                                            572.99
 所有者权益                                                                        20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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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2020 年 1-9 月
营业总收入                                                                            34.18
利润总额                                                                              19.60
净利润                                                                                15.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9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9.38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0.38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58.00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业绩未出现大幅下滑或者亏
损,未发生影响公司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的情况。

    二十二、根据《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其中首期发行规
模为不超过 15.0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
行完毕。经发行人、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华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名称变更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
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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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录.............................................................................................................................. 10
第一节         释义 ............................................................................................................. 13
第二节         发行概况 ..................................................................................................... 16
       一、本期债券发行注册情况 .............................................................................. 16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 16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与上市安排 ...................................................................... 19
       四、认购人承诺 .................................................................................................. 19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 19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
       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 2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一、本期债券投资的风险 .................................................................................. 2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4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 33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3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3
       三、公司的其他资信状况 .................................................................................. 35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40
       一、增信机制 ...................................................................................................... 40
       二、偿债计划 ...................................................................................................... 40
       三、具体偿债安排 .............................................................................................. 40
       四、偿债保障措施 .............................................................................................. 41
       五、针对发行人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 44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6
       一、公司概况 ...................................................................................................... 4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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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历史沿革 .............................................................................................. 46
   三、公司组织结构 .............................................................................................. 50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营业部情况 ...................................... 52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8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59
   七、公司治理 ...................................................................................................... 71
   八、本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 .............................................................................. 80
   九、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 82
   十、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状况 .......................................................................... 86
   十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 94
   十二、业务发展战略 .......................................................................................... 97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 .......................................................................................... 97
   十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 106
   十五、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 119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20
   一、报告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 120
   二、报告期财务数据 ........................................................................................ 120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13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8
   五、其他事项 .................................................................................................... 157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 163
   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的财务结构分析 .................................................... 163
   八、发行人担保、质押、抵押及受限资产情况 ............................................ 164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65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 ........................................................................ 165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 165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66
   四、募集资金的监管机制 ................................................................................ 167
   五、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 ........................................ 16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68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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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68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 168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85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 185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 185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 197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225
   一、备查文件内容 ............................................................................................ 225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 225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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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人/华西证券

华西有限               指    本公司前身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度第二次会议和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本次债券               指    201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
                             债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本期债券               指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募集说明书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老窖集团               指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               指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华西金智               指    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期货               指    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华西银峰               指    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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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资本                指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认可
登记机构                指
                              的其他登记结算机构

                              “Introducing Broker”的缩写,是证券公司接受期货
                              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
IB                      指
                              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
                              务模式

                              “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的缩写,指首次公开发行
IPO                     指
                              股票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出借证券
融资融券                指
                              供其卖出的经营活动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某种股票指数为基础资产
                              的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买卖双方交易的是一定时期
股指期货                指
                              后的股票指数价格水平,在期货合约到期后,通过
                              现金结算差价的方式进行交割

                              证券公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寻找并发现优质投资
直投/直接投资           指    项目或公司,以自有或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并
                              以获取股权收益为目的的业务

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 1-9 月
报告期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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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                   指    每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本期债券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指    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
日
                               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西南证券/主承销商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华信/四川华信            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健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资信/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蓉城/法律顾问        指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
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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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注册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经华西证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申请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存续规
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含 300 亿元。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并
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单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要求。公司申请本次公司
债券的发行规模确定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021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 号)同意本次债券
的注册。

    本次公司债券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
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本
期发行为首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债券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 二 ) 债 券 简 称 及 代 码 : 债 券 简 称 为 “ 21 华 股 01 ” , 债 券 代 码 为
“149381”。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

    (四)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3 年期。

    (六)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
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期付息款项自
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具体本息兑付工作按照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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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 年 2 月 9 日。

    (八)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九)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2 月 9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

    (十)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上市地和债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
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十一)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十二)计息期间: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1 年 2 月 9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

    (十三)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个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四)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五)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
确定。

    (十六)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
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
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十七)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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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十八)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十)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
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十一)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
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
个月内,且不晚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发行对象和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证券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等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
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
债券配售。

    (二十四)配售原则: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
优先配售。

    (二十五)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承销团余
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十六)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十七)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
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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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八)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
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与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1 年 2 月 4 日。

       发行首日:2021 年 2 月 8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9 日,共 2 个交易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申请提供转让服务的地点与
平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认购人和受让人及以其他方式合
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
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
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
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交易场所上市,并
由发行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五、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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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人:李斌、曹莹蓓、王德明、彭昊

电话:028-86263433

传真:028-65259853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庆轩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联系人:郇超、钟杰、阮崇昱、周勤勇、王天宁

电话:010-57631045

传真:010-88092036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30720509947

户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申波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江汉路 222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555 号星宸国际 2 号楼 10 楼

经办律师:孙运博、杨倩

电话:028-85445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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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8-85447578

(五)会计师事务所

1、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武林

住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楼 28 层

办公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楼 28 层

经办注册会计师:武兴田、黄敏、宋寒

电话:028-85510521

传真:028-85592480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经办注册会计师:李元良、李青松

电话:0571-88216888

传真:0571-88216999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院 2 号楼 17 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 80 号

经办人:张祎、贾一晗

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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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法定代表人:王建军

       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38

       (八)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法定代表人:周宁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
及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
系。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西南证券与本公司存在互为存续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情
形,具体为:西南证券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本公司为西南证券存续债券
“18 西南 C1”、“19 西南 C1”、“19 西南 01”、“19 西南 02”、“20 西南
D1”、“20 西证 01”、“20 西南 C1”的受托管理人,上述业务为西南证券与
本公司的正常业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均有双方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明确约
定,不存在重大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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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应
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期债券的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期债券投资的风险

    (一)利率风险

    债券市场的利率水平与国民经济总体运行情况、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及国
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随着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变
动,债券市场利率也将随时发生变动。由于本期债券是固定利率债券,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内,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影响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在深交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
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
批,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交所交易流通,且具体
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
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
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
上市流通而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
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而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
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三)偿付风险

    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受到自然环境、经
济形势、国家政策和自身管理等有关因素的影响,使其经营效益恶化或流动性
不足,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产生由违约导致的偿付风险。

    (四)资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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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能够按时偿付债务本息,在最近三年与其主要
客户发生的重要业务往来中,未曾发生任何严重违约。在未来的业务经营中,
本公司将秉承诚信经营的原则,严格履行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承诺。但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因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
可能使本期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五)评级风险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是由资信评级机构对债券发行主体如期、足额偿还债
务本息能力与意愿的相对风险进行的以客观、独立、公正为基本出发点的专家
评价。债券信用等级是反映债务预期损失的一个指标,其目的是为投资者提供
一个规避风险的参考值。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
级展望为稳定,发行人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资信评级机构对公司本期债
券的信用评级并不代表资信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偿还做出了任何保证,也不
代表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了任何判断。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出现
任何影响本公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的事项,资信评级机构或将调低本公
司信用等级或债券信用等级,则可能对投资者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期债券安排所特有的风险

    本期债券不提供担保,亦没有采取抵押、质押等其他增信措施。本公司拟
依靠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流动资产变现、多元化融资渠道以及良好的银企关
系保障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但是,如果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自身的经
营业绩出现波动,流动资产不能快速变现或者由于金融市场的变化导致公司融
资能力削弱,且本次发行并未对公司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或者在
本期债券到期时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的利润分配进行限制,将可能影响本
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一)行业风险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的盈利主要集中于传统的证券经纪、投资银行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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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业务,同质化情况较为突出,形成了证券公司数量偏多、绝大多数的证券
公司规模过小、资本实力偏弱的格局,各证券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虽然
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结束后,部分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
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能力,但总体而言,证券行业的整体竞争
格局仍处于由分散经营、低水平竞争走向集中化的演变阶段,证券行业的各个
业务领域均面临激烈的竞争。

    此外,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不断通过业务创新和
模式创新向证券公司传统业务领域渗透,与证券公司形成竞争。其中,商业银
行在网络分布、客户资源、资本实力等方面处于明显优势地位,对证券公司的
业务经营带来严峻的挑战。

    (二)财务风险

    证券公司可能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为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融资的流动性
风险及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融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自有资金不足的同时出现
融资困难,导致公司不能按期偿付债务甚至难以继续经营的风险。市场的流动
性风险是指资产缺乏活跃市场或没有合适的交易对手,导致资产不能以合理的
价格及时交易的风险。

    近年来,本公司不断扩展融资融券、证券自营和其他动用自有资金的业务
活动,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出现急剧变化或财务管理不善,公司可能出现流动资
金不足以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的情况,资金周转困难可能迫使本公司以较低的
价格卖出持有的金融资产或者按照相对较高的成本从市场融入资金,从而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面临的经营风险包括市场周期性变化造成的盈利波动风险;经纪、投
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业务与产品创新可能存在的
风险;公司开展需经相关监管机构审批的业务,存在业务不获批准的可能。

    1、公司盈利情况受我国证券市场周期性变化影响的风险。证券市场景气程
度受国民经济发展速度、宏观经济政策、利率、汇率、行业发展状况、投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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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以及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和周期性,而公司的
经营和盈利水平对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有较强的依赖性。证券市场行情高
涨、交易活跃将推动交易量的增加,从而拉动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增长;证券
市场的活跃表现会刺激融资和并购需求,给公司带来更多的投资银行业务机
会;持续向好的证券市场还会激发居民的证券投资意愿,有利于公司资产管理
业务的开展;一般而言,公司传统自营业务也会随证券市场的上涨获得较高的
投资收益率。此外,证券市场的活跃还将刺激证券公司的金融创新活动和新业
务的拓展。反之,如果证券市场行情下跌,交易清淡,公司的经纪、投资银
行、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经营难度将会增大,盈利水平可能会下降。

    2、经纪及财务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
融产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37,486.94 万元、101,115.37 万元和
130,334.2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1.50%、39.72%和 33.10%,经
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风险会对公司的
经营和收入产生重要影响。

    交易佣金是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的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
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
的强弱程度将直接影响交易量,证券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将使得经纪业务收入大
幅波动。与此同时,自 2002 年 5 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
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
同时,随着证券公司营业网点设立条件的放宽,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
可能造成公司佣金费率进一步下降从而导致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风险。

    3、信用业务风险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信用业
务收入分别为 41,534.35 万元、55,711.01 万元和 72,097.3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5%、21.89%和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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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已对该部分业务计提了减值准备,其中融资
融券业务按照融资融券业务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损失准备,融出资金强平超
过 15 个交易日后仍未收回的债务,将其转入应收款项核算,按照应收款项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
易业务,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已根据内部会计政策计提了减值准备,但公司信用业
务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如因宏观经济持续下
行,或金融市场发生流动性危机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需要计提大额减值准
备及确认减值损失的风险。

    公司在开展信用业务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配套设施
和相关制度等不能与市场相适应的状况,从而可能产生如产品设计不合理、市
场预测不准确、风险预判不及时、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导
致的业务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股票承销保
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推荐等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33,577.70 万元、16,720.16 万元和
52,049.45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2.57%、6.57%和 13.22%。公司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目前主要依赖承销保荐业务收入。受项目自身状况、市场、
政策和监管的影响,公司承销保荐业务存在项目周期、收入时间和成本不确定
的风险。该业务从承揽、承做、申报到发行上市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同的承销
保荐项目因各种因素需要的时间各不相同,投入成本存在较大差异,而承销收
入一般在发行完成后才能一次性取得。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证券公司在企业发行上市
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较大。如果公司从事承销保荐业务过程中,对企业的
质地判断出现失误、方案设计不合理、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准确等,均可能会
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审核,甚至会受到有关监管部门的批评与处罚,从而产生经
济损失和信誉下降的风险。同时,在余额包销制度的背景下,证券发行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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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融资项目定价出现偏差将使证券公司面临包销风险。

    5、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
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公司致力于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桥梁作用,打
造以类固定收益为特色的精品资产管理体系。公司不断提升资产管理业务的投
研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并在银证合作、固定收益投资、量化投资、资产证券
化等方面取得了不同程度的突破。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资
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1,246.96 万元、17,624.73 万元和 14,167.32 万元,占公
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6.92%和 3.60%。

    2018 年 4 月 27 日,《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正式发
布实施,新规对证券公司资管业务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通道和资金池业务上,虽
然公司资管业务结合行业发展趋势拟定了业务转型方案,并已初见成效,但受
资管新规的持续影响,券商资管产品被逐步清理,业务规模不断萎缩,发展环
境也愈发艰难,公司资管业务收入增长速度可能会放缓。

    6、投资业务风险

    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期货投
资,以及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其中公司自营投资收入占投资业务收入比重超
过 90%。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41,522.98
万 元 、 59,166.87 万 元 和 127,365.69 万 元 , 占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15.55%、23.25%和 32.35%。

    投资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金融产品风险、市场系统性风险、决策不当和
操作风险等。金融产品风险方面,除了股价、利率波动等市场风险,股票投资
可能由于上市公司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充分,虚假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
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债券投资可能由于债券发行人主体违约或者信用评级
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下降甚至出现
投资亏损;子公司另类投资业务若由于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或相关经营主体
经营情况恶化等原因,导致投资标的或相关主体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兑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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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且相关方无法对相关投资标的的兑付做出有效安排,本公司可能需要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大幅下滑的风险。

    市场系统性风险方面,投资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当市场剧烈波动
时,公司投资业务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系统性风险。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发
展初期,近年来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等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市场投资
品种,增加了市场做空机制,提供了套期保值和控制风险的手段,但公司仍较
难通过投资组合完全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

    决策不当和操作风险方面,如果公司投资业务投资人员未能在不断变化的
市场状况下合理确定投资组合及投资规模,或者未按照风险管理及合规的要求
开展业务,可能存在因投资决策不当或者操作失误造成损失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经营管理水平是证券公司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如果缺乏健全的内部管理制
度或者现有的内部管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证券公司将无法实现长期可持
续发展。虽然公司已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建立了一整套相对完善的
内部控制制度,但该内部控制制度可能无法覆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层面;由
于人员素质的差别,亦无法保证每个员工都能彻底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因此存
在因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的差错而使公司产生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可能。

    (五)政策法律风险

    和所有市场主体一样,公司的经营面临政策法律风险。我国的法制建设尚
处于逐步完善阶段,法律环境变化较快,部分领域相对于市场经济活动有一定
的滞后性,个别业务领域存在着相关法律法规缺位或其规定不尽明确、合理的
现象,个别地区还存在执法环境不完善等情况。这些情况的存在可能会使公司
的相关权利难以得到保障,进而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可能会影响证券业的经营模式
和竞争方式,使得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等存在不确定性。

    2019 年 7 月,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股权规定》”)。《股权规定》适用于境内所有证券公司,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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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设证券公司或存量证券公司,内资证券公司或合资证券公司,均一体适
用。《股权规定》优化了对证券公司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数量化指标要求,
更注重专业能力和风险管控经验,对综合类证券公司控股股东的资产规模要求
为“总资产不低于 500 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低于 200 亿元人民币”;明确了
现有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控股股东达不到《股权规定》条件的,给予 5 年过渡
期,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不影响该证券公司继续开展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常规证券业务,但不得继续开展场外衍生品、股票期权
做市等高风险业务,即该综合类证券公司需转型为专业类证券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老窖集团总资产为 1,429.95 亿
元,所有者权益为 429.96 亿元。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触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变更的情形。如果未来规定发生较大变化、出现国家大幅提高对证券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要求,不排除发行人将可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六)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
法规或准则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
誉损失的风险。虽然公司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
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并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拟定了严格
的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控制和约束,但由于公司分支机构较多,组织结构较为
复杂,可能无法完全杜绝员工不当的个人行为,存在公司或人员在开展各项业
务时,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等
规定,而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证券行
业是受高度监管的行业,我国颁布了《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诸
多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证券公司进行规范,同时证券业也受
会计、税收、外汇和利率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
调整和限制。证券公司开展的各类业务都要接受中国证监会的监管。

    (七)业务创新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持续处于探索、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近年来,我国证券公
司已陆续开展了互联网金融、主经纪商、新三板全业务链服务、柜台业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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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基金综合托管等创新业务,但受到证券市场成熟度、监管政策环境、证券公
司经营和管理理念、风险管理能力等因素的限制,我国证券公司金融创新尚处
于尝试性探索过程中。
   在持续的探索、发展和创新过程中,证券公司面临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快
速复制推广、同质化竞争较为严重。近年来,发行人不断探索积极推动管理制
度、业务及产品等方面的创新。发行人未来将根据市场及监管审批情况积极开
展其他类型创新业务。由于创新业务具有前瞻性和不确定性,受发行人技术水
平、部门协作以及管理能力的影响,可能出现相关制度、监管政策未及时完善
而引发的经营风险。此外,发行人的创新业务可能未经科学论证或者论证不充
分,导致创新不足或者资源浪费,创新业务也可能出现未能适应市场需求,出
现创新不当并产生损失的可能性。若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创新业务发展受
阻,或者金融创新产品推出后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得不到投资者认可导致发行
人的声誉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整体经营乃至战略发展。若未来监管环境发生
变化,导致创新业务不符合监管政策,可能出现创新业务受阻、影响发行人业
务发展的风险。此外,如果发行人业务转型不达目标,对日益变化的内外部市
场环境的抵御能力较差,一旦证券市场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或行业政策发生较大
变化,将导致公司业务发展受到不利影响的风险。
   (八)信用风险
   发行人业务上面临的信用风险,包括因交易对手、投资目标证券的发行人
以及证券金融和期货业务客户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发行人在多种固定收益类证
券持有净多头仓位,因而面临相关证券的发行人可能违约的信用风险。发行人
面临衍生工具合约的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此外,发行人通过 OTC 向客户提
供定制产品或服务,例如场外期权及权益类收益互换。由于此类合约无交易所
或结算代理,发行人可能会面临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如客户或交易对手方
欠付大额款项或严重违约,则可能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
造成不利影响。尽管发行人定期检查可能有信用风险的客户、交易对手方及行
业的信用风险敞口,但违约风险可能来自难以察觉或预见的事件。
   发行人的证券金融业务面临客户可能无法履行其付款责任或发行人为保障
该责任所持抵押品价值不足的风险。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行付款责任,或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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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公允价值波动导致其担保比例低于发行人的最低限额且未能追加担保,则
发行人可能会对抵押品强制平仓,而发行人对客户的持仓进行强制平仓的能力
受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如果发行人持作抵押品的证券市场价格在较长的一段
时间内急剧下跌,发行人可能由于 A 股市场的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相关股份暂
停买卖而不能及时对客户头寸平仓,进而导致重大损失。另外,与其他证券公
司相似,发行人接受受限制股份作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抵押品。如果发行
人不能强制执行包含受限制股份的抵押品,则可能导致重大损失。此外,强制
平仓机制可能引致客户与发行人的纠纷,可能会令发行人面临诉讼风险或产生
重大法律开支。
    (九)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主要指证券公司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
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的风险。证券公司
在经营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对财务资金需求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例如自营业务投
资规模过大、投资银行业务面临大额包销、负债经营导致的期限严重错配,以
及自营交易对手和信用业务客户违约,此外发行人发生的操作风险、声誉风
险、监管风险等事件也会对流动性风险产生影响。同时,证券公司金融资产配
置情况也可能给发行人带来流动性风险,剧烈的市场波动导致公司资产不能以
合理价格对所持资产进行变现,也会给发行人经营带来不利影响。若未来发行
人经营环境出现变化或受到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等,发行人可能出现流动性不
足,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不排除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甚
至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十)先行赔付风险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
书(2015 年修订)》,保荐机构需要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保荐业务过程中,如果发行人为客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给投资者造成损失,需承担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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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资信出具了《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
告》。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资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
级为 AAA,本级别的涵义为受评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
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对华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西证券”)的信用评级反映了其作为全国性
综合类上市证券公司,股东背景很强,资本实力很强,具有齐全的证券业务牌
照及多元化的运营模式,综合竞争力很强。受益于证券市场回暖,近年来公司
各项业务整体发展状况较好,其中 2019 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实现大幅增长;
2017-2020 年,公司在证监会分类评级保持 A 类水平,内部管理水平较高。目
前,公司杠杆水平适中,资本较充足。

   同时,联合资信也关注到经济周期变化、国内证券市场波动以及相关监管
政策变化等因素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2017-2019 年,公司债务规
模波动增长且短期债务占比较大,债务结构有待优化;2020 年以来,公司短期
债务占比有所下降,债务结构有所优化,但仍需对流动性状况保持关注。

   本期债券的发行对公司债务结构和规模影响不大,相关指标对本期债券本
金的保障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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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随着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各项业务的稳步推进,公司业务规模和盈
利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实力有望进一步增强。联合资信对公司的评
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
合资信认为,公司主体偿债风险极低,本期公司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
低。

   1、优势

   (1)在四川省内具备较强竞争优势。公司作为全国综合类证券公司,在深
耕四川的基础上,逐步形成辐射全国的经营网络布局,业务区域范围不断拓
宽,具备较强的区域竞争优势。

   (2)业绩排名提升。公司在证监会分类评级中连续多年被评为 A 类,同时
其经营业绩在行业内排名稳中有升。

   (3)融资渠道及资本补充渠道畅通。公司融资渠道较为畅通,A 股上市提
升了资本实力,资本保持充足水平。

   2、关注

   (1)营业收入易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经纪业务和
证券投资业务,业务规模及收入等方面受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大,未来业务
发展、收入的持续增长情况需关注。

   (2)公司信用风险需持续关注。近年来,资本市场信用风险事件多发,需
持续关注公司信用业务和债券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状况。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本次
(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
且不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次
(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按联合资信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
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如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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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信用等级产
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及时通知联合资信并提供有
关资料。

    联合资信将密切关注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外部经营环
境及本次(期)债券相关信息,如发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重大变化,
或发现存在或出现可能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券信用等级产
生较大影响的事项时,联合资信将就该事项进行必要调查,及时对该事项进行
分析,据实确认或调整信用评级结果。

    如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资料,导致联合资信无法
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本次(期)债项信用等级变化情况做出判断,联合
资信可以终止评级。

    联合资信对本次(期)债券的跟踪评级报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和交易所网站
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本公司网站、其他交易场所、媒体
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同时,跟踪评级报告将报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监管部门等。

三、公司的其他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在银行和客户间建立了良好的信誉。目前,公司与多家商
业银行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拥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资格,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获得银行给予的授信总额度合计约为 730 亿元,其中已
使用授信额度约为 120 亿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是否有严重违约现象

    近三年,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未曾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近三年发行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1、公司债券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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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使
                                 票面                                                                  用是否
债券简     债券类        期限              起息    到期    行权     发行规   债券    募集资金用                 还本付息
                                 利率                                                                  与募集
  称         型        (年)              日        日      日       模     余额        途                       情况
                                 (%)                                                                 说明书
                                                                                                         一致
                                                                                     全部用于偿
                                                                                     还公司到期
           证 券 公
                                                                                     公司债券、
21 华 西   司    债                        2021-   2023-                                                        未到兑付
                          2         3.83                        -    20.00   20.00   次级债券、          是
01         (    私                         1-11    1-11                                                        日
                                                                                     短期融资券
           募)
                                                                                     及收益凭证
                                                                                     的本息。
                                                                                     扣除发行费
           次 级 债                                                                  用后,拟全
20 华 西                                   2020-   2023-                                                        未到兑付
           (    私       3         4.26                        -    15.00   15.00   部用于补充          是
C1                                          9-15    9-15                                                        日
           募)                                                                      公司营运资
                                                                                     金
                                                                                     全部用于偿
                                                                                     还公司到期
                                                                                     公司债券,次
20 华 西   证 券 公                        2020-   2023-                                                        未到付息
                          3         3.40                        -    30.00   30.00   级债券,短期         是
01         司债                             3-16    3-16                                                        日
                                                                                     融资券及收
                                                                                     益凭证的本
                                                                                     金。
                                                                                     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全
20 华 股   证 券 公       5                2020-   2025-   2023-                                                未到付息
                                    3.05                             10.00   10.00   部用于补充          是
01         司债        (3+2)              2-25    2-25    2-25                                                日
                                                                                     公司营运资
                                                                                     金
           小 公 募
19 华 股   公 司 债       4                2019-   2023-   2021-                     补充公司营                 已按时付
                                    3.48                             15.00   15.00                       是
02         (    公    (2+2)             10-23   10-23   10-23                     运资金                     息
           募)
           小 公 募
19 华 股   公 司 债       5                2019-   2024-   2022-                     补充公司营                 已按时付
                                    3.88                              9.00    9.00                       是
01         (    公    (3+2)              3-21    3-21    3-21                     运资金                     息
           募)
           小 公 募
18 华 股   公 司 债       4                2018-   2022-   2020-                     补充公司营                 已按时付
                                    3.74                             10.00    2.07                       是
01         (    公    (2+2)             10-18   10-18   10-18                     运资金                     息
           募)
           短 期 公
华   西                                    2017-   2018-                             补充公司营                 已到期兑
           司债(私        1         5.28                        -    15.00       -                       是
1703                                        11-7    11-7                             运资金                     付
           募)
           短 期 公
华   西                                    2017-   2018-                             补充公司营                 已到期兑
           司债(私        1         5.48                        -    20.00       -                       是
1702                                        5-12    5-12                             运资金                     付
           募)
           短 期 公
华   西                                    2017-   2017-                             补充公司营                 已到期兑
           司债(私       0.5        5.40                        -    20.00       -                       是
1701                                        5-12   11-12                             运资金                     付
           募)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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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 公 募
17 华 股    公 司 债       5                  2017-    2022-    2020-                           补充公司营               已按时付
                                      3.08                                 13.00       11.69                    是
01          (    公    (3+2)                 4-6      4-6      4-6                           运资金                   息
            募)

                   2、短期融资券

                                                                                                        单位:亿元

                                                                                                              实际使用
                                  票面
             债券类      期限                起息     到期     行权     发行    债券                          是否与募    还本付
债券简称                          利率                                                         募集资金用途
               型      (年)                  日       日       日     规模    余额                          集说明书    息情况
                                  (%)
                                                                                                                一致
                                                                                           用于补充流动资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1-                                金及相关法律法                 未到兑
             司短期     0.25       2.87                         -       15.00   19.00                           是
券 CP010                                     12-16     2-25                                规未禁止的其他                   付日
             融资券
                                                                                           短期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流动资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1-                                金及相关法律法                 未到兑
             司短期     0.25       3.15                         -       15.00   15.00                           是
券 CP009                                      12-8     3-9                                 规未禁止的其他                   付日
             融资券
                                                                                           短期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流动资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1-                                金及相关法律法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3.00                         -       10.00   10.00                           是
券 CP008                                     10-14     1-13                                规未禁止的其他                   兑付
             融资券
                                                                                           短期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流动资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0-                                金及相关法律法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72                         -       15.00      -                            是
券 CP007                                      9-15    12-15                                规未禁止的其他                   兑付
             融资券
                                                                                           短期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0-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67                         -       15.00      -                            是
券 CP006                                      8-14    11-13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0-                                后,拟全部用于                 已到期
             司短期     0.19       2.30                         -       10.00      -                            是
券 CP005                                      7-10     9-16                                补充公司营运资                   兑付
             融资券
                                                                                           金
                                                                                           扣除发行费用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0-                                后,拟全部用于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1.63                         -       15.00      -                            是
券 CP004                                      5-19     8-18                                补充公司营运资                   兑付
             融资券
                                                                                           金
                                                                                           扣除发行费用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0-                                后,拟全部用于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30                         -       10.00      -                            是
券 CP003                                      3-11     6-10                                补充公司营运资                   兑付
             融资券
                                                                                           金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20 华西证                                    2020-    2020-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59                         -       10.00      -                            是
券 CP002                                      2-19     5-19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2020-    2020-
20 华西证    证券公     0.25       2.85                         -       10.00      -       补充流动资金及       是        已到期
                                              1-8      4-8


                                                                37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券 CP001    司短期                                                              相关法律法规未                 兑付
            融资券                                                              禁止的其他短期
                                                                                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19 华西证                               2019-   2020-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3.17                      -     15.00     -                              是
券 CP006                                11-21    2-19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19 华西证                               2019-   2020-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3.03                      -     10.00     -                              是
券 CP005                                10-18    1-16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19 华西证                               2019-   2019-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89                      -     10.00     -                              是
券 CP004                                 9-6     12-5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19 华西证                               2019-   2019-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82                      -     14.00     -                              是
券 CP003                                 8-9     11-7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19 华西证                               2019-   2019-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2.79                      -     10.00     -                              是
券 CP002                                 7-11   10-10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及
            证券公
19 华西证                               2019-   2019-                           相关法律法规未                已到期
            司短期    0.25      3.28                      -     10.00     -                              是
券 CP001                                 4-26    7-26                           禁止的其他短期                  兑付
            融资券
                                                                                资金用途

                 公司最近三年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均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
             途。公司将秉承一贯的良好信誉,确保本期债券的足额兑付。

                 (四)报告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以下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2020 年前三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季度/末
                净资本(亿元)(母
                                                172.59         165.68          158.81           115.72
                公司)
                资产负债率(%)                  64.69          61.22           46.79            65.75
                流动比率                          2.02           1.52            2.28             1.50
                速动比率                          2.02           1.52            2.28             1.50
                EBITDA(万元)                       -    275,487.08       195,260.18       227,733.64
                EBITDA 利息倍数                      -           3.37            2.51             2.54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28            2.44             2.46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100%             100%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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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前三
         财务指标                      2019 年度/末      2018 年度/末     2017 年度/末
                             季度/末
   到期借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10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
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
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
金融负债+衍生负债+1 年到期长期负债+其他应付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及以后);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
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衍生
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本公式适用于
2016 年-2018 年)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融出资金+存出保证金+债权投资)/(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
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拆入资金+
金融负债+衍生负债+1 年到期长期负债+其他应付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及以后);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
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衍生
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本公式适用于
2016 年-2018 年)

    4、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6、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利息支出-客户
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到期借款偿还率=实际借款偿还额/应偿还借款额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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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本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
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
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增信机制

    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偿债计划

    (一)利息支付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交易场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的兑付公告中
加以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
者自行承担。

    (二)本金兑付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将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
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交易场所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具体偿债安排

    (一)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将根据本期债券本息到期支付的安排制定年度运用计划,合理调度分
配资金,保证按期支付到期利息和本金。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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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债券存续期内的利润累积。2017 年度、2018 年
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67,162.64 万元、254,523.34 万元和
393,742.4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01,912.48 万元、
84,513.23 万元和 143,153.08 万元。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能够为本期债券的
偿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助于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进而推动自营、投资银
行、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并为本期
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有力保障。

    (二)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1、金融资产变现。公司资产结构相对合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
通过金融资产变现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 2019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中金融投资
项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合计为 2,619,663.11 万元。
若本期债券本金或利息兑付出现资金缺口,可以通过变现金融资产予以解决。

    2、外部渠道融资。公司较强的综合实力和优良的资信是本期债券到期偿还
的有力保障。公司拥有较为通畅的其他融资渠道,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
种方式借入资金,用于补足偿债资金缺口,确保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本息。
公司作为银行间市场成员,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均保持
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通过同业拆借、债券回购方式以较低成本融入资金。此
外,公司还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证券公司债等渠道融入资金。如果由于
意外情况公司不能及时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公司可以凭借自身优
良的资信状况以及与其他金融机构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间接融资筹措本期债
券还本付息所需资金。但是该融资措施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四、偿债保障措施

    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建立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设立偿付
工作小组,健全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及加强信息披露等,形成一套本期债券按
时还本付息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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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
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
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
券持有人会议”。

    (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西南证券担
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西南证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西南证券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维护本
期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
管理人”。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公司设立
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分管高级管理人员和计划财务部、资金运
营部、债券发行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员。自本期债券发行日起至本期债券
到期日,工作小组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在每年的资金安排中落实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以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偿债工作小组的主要工作包括:组织、协调本次公司债本息兑付的时间;
按公司债本息兑付金额准备偿债资金;检查偿债资金准备情况;批准偿债资金
的所有提取、使用行为;收集、整理和分析所有有关公司债偿付的信息等。

    (四)提高盈利能力,加强流动性管理

    公司财务政策稳健,资产变现能力较强,净资本对债务覆盖度高,为本次
公司债的偿付提供了根本保障。本公司始终坚持差异化经营,业务收入结构平
衡,持续增强传统业务和发展创新业务,不断提升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并持
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公司具有良好的流动性管理能力,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了有力支持。公司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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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部、固定收益部及合规和风险控制总部等设专门岗位人员,在严格的
内控机制下,对公司流动性进行管理。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有关偿债财务指标出现大幅不利异动,公司将迅速
通过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等方式,增加资产流动性和变现能力,确保公司偿债能
力不受影响。

       (五)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监管和预警机制

       根据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公司建立了完整有效的治理结构体系。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履行职权,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进行监督管理。董事会加强了对内部控制有关工
作的安排、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结构,使内部控制为公司的
整体决策提供依据,公司各项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成为公司决策的必要
环节。

       公司董事会下属的风险控制委员会,经理层下设包括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各
管理层委员会,相关内部控制部门与业务部门共同构成了公司风险管理主要组
织架构,形成了由委员会进行集体决策,内部控制部门与业务部门密切配合,
较为完善的四层次风险管理体系,从审议、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方面管理风
险。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本公司将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交易场所及监
管机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使本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
到投资者和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七)专项偿债账户

   本公司设立了本期债券专项偿债账户,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
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本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安排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资
金,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当年度应支
付的利息或本金和利息归集至专项偿债账户,保证本次的按时足额支付。本公
司承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付息日或兑付日前三个工作日将专项偿债账户
的资金到位情况书面通知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若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未能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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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到位,本公司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
大事项信息披露。

五、针对发行人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一)构成受托管理协议和本期债券项下违约的事件

    1、在本期债券到期、加速清偿或回售(若适用)时,发行人未能偿付到期
应付本金;

    2、发行人未能偿付本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
清算、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4、发行人发生其他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债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等直
接融资债务,以及银行贷款、承兑汇票等间接融资债务;

    5、其他对本期债券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二)加速清偿及措施

    1、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发行人的违约事件发生,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所有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
相应利息,立即到期。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
下述救济措施,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以书面通知发行人豁
免其违约行为,并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1)向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
和: 1)受托管理人及其代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2)所有迟付的利
息;3)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4)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
计算的复利;

    (2)相关的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豁免;

    (3)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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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果发生发行人违约事件,受托管理人可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授
权,依法采取任何可行的法律救济方式回收未偿还的本期债券本金和利息。

    (三)违约后的争议解决机制

    本公司保证按照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
人支付本期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期债券本金。若本公司未按时支付本期债券的本
金和/或利息,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依据《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包括采取加速清偿或其他可行的救
济措施。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
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本公司进行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本公司承诺按照本期债券基本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
及兑付债券本金,如果本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利息或在本期债券到期时未按时兑
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债券票面利率向
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每日万
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兑付日期
起,按每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如果本公司发生其他“违约事件”,具体法
律救济方式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十节“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凡因本期债券的募集、认购、转让、兑付等事项引起的或与本期债券有关
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按照双方
约定,向发行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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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uaxi Securities Co.,Ltd.

       法定代表人:                杨炯洋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2014 年 7 月 11 日

       设立日期:                  2000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6.25 亿元

       实缴资本:                  26.25 亿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邮政编码:                  610095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曾颖

       联系电话:                  028-86150207

       传真号码:                  028-8615010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hx168.com.cn

       电子信箱:                  hxzqkhts@hx168.com.cn

       所属行业:                  证券行业

       上市公司简称:              华西证券

       股票代码:                  002926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
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
务。

二、公司历史沿革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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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0 年华西有限设立

     华西有限系原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合并重组后,
吸收大中型企业投资参股,于 2000 年设立的四川省首家跨区域证券公司。

     依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验
(2000)综字 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0 年 5 月 10 日,华西有限已收到
股东投入的资本 101,572.18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101,311.37 万元,资本公积
260.81 万元。

     2000 年 6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0]133 号文)批准,华西有限获准开业,于 2000
年 7 月 13 日成立,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01,311.37 万元,股权比例 5%以上的股
东包括:四川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西南航空公司、四
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电业局
都江堰电力公司、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2011 年华西有限增资扩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1]847 号)核准,根据华西有限 201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华西有限以每 1 元出资对应 4 元的价格增加 4 亿元注册资本。

     2011 年 7 月 15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川
华信验(2011)28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7 月 15 日,华西有限已
收 到 各 出 资 方 缴 纳 的 新 增 出 资 额 人 民 币 1,600,000,000 元 , 其 中 : 人 民 币
400,000,000 元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人民币 1,200,000,000 元为资本公积。

     华西有限于 2011 年 7 月 28 日完成本次增资扩股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
册资本变更为 141,311.37 万元。增资完成后,股权比例 5%以上的主要股东包
括: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能太平驿水
电有限责任公司、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上述增资经泸州市国资委的批准和确认。

     (三)2014 年股份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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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 年 6 月 18 日,华西有限召开 2013 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华西有限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014 年 4 月 18 日
出具的川华信审字(2014)095 号《审计报告》审定的以母公司口径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6,887,071,931.11 元为基础,按 1:0.3049 的比例折成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计 2,100,000,000 股 ,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 元 , 净 资 产 中
506,722,660.80 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506,722,660.80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
3,773,626,609.51 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分割经审计后的上述
净资产并以此抵作股款投入。

       股份公司将全部承继华西有限的所有业务、资产、负债、债权、债务、合
同、机构及人员等,承继华西有限所有相关权利和义务。整体变更不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公司业务经营保持不变。整体变更前后净资本及各项风险控制指
标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同日,35 位发起人股东签订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
2014 年 6 月 25 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出资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川华信验(2014)第 3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公
司已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及公司折股方案,确定股本总额为 2,1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中 506,722,660.80 元计入一般风险准备,
506,722,660.80 元计入交易风险准备,3,773,626,609.51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 年
7 月 4 日,华西有限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了股份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职工
代表监事,第一届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
案,并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及第一届监事会中由股东代表担任的 2 名监
事。

       2014 年 7 月 11 日,公司领取了执照号为 510000000014690 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

       (四)2016 年 1 月华西证券股权变更

       为维护地区金融环境和社会稳定,避免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2015 年 9 月
24 日、11 月 4 日以及 12 月 27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分别组织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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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协调会议,最终形成以股抵债方案。新力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中铁信托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签署了《债务抵偿协议》,根据该《债务抵偿协议》,新力投
资对中铁信托负有债务以及为其关联方向中铁信托发行的信托计划进行融资提
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等债务均到期无法清偿,致使新力投资依法承担还款责
任和保证责任,为清偿该等债务,新力投资及其关联方与中铁信托一致同意将
新力投资拥有的原已经质押给中铁信托的华西证券 98,081,280 股过户给中铁信
托,以抵偿上述债务。

    根据《债务抵偿协议》约定,以及《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
司行政许可审核工作指引第 10 号——证券公司增资扩股和股权变更》等法律法
规对于证券公司股东资格的要求,中铁信托成为本公司股东,本公司就中铁信
托成为其股东事宜向四川证监局提交备案报告,2016 年 1 月 28 日,本公司进行
了《股东名册》的变更,华西证券 98,081,280 股股份自新力投资变更为中铁信
托持有。

    中铁信托以自有资金通过受让信托受益权方式,成为上述信托计划的受益
权人,并发布了相关信托计划终止公告。

    2016 年 9 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确认,同意中铁信托成
为华西证券的新增股东。

    (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2018 年 1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
股不超过 52,500 万,2018 年 2 月 5 日,公司股票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62,500 万元。公司已收到《四川证监局关
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川证监机构
[2018]21 号)。

    2018 年 6 月 15 日,公司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10000201811328M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六)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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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设立以来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公司组织结构

       (一)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合计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61.24%。

       公司的前十大股东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75,940,143        18.13

 2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97,798,988        11.34

 3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272,831,144        10.39

 4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8,329,599         6.79

 5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81,280         3.74

 6      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                                   74,304,000         2.83

 7      重庆市涪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4,304,000         2.83

 8      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794,809         1.94

 9      四川峨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4,000,000         1.68

 10     兰州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1,215,834         1.57

                                合计                                1,607,599,797        61.24

       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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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国资委

                             100%                           100%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
                                               0.08%
                                                                       有限公司

                        26.02%                                     24.99%



                                            泸州老窖

            18.13%
                                                   10.39%


                                            华西证券




                 100%                  100%                    100%                     35%

                                                                              天府(四川)
      华西期货                   银峰投资               华西金智
                                                                              股权交易中心



    (二)公司内部组织结构

    公司按《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组织结构。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如下: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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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
事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运行情况良好,维护了股东
利益,保障了本公司高效运行。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营业部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包括华西期货、华西金智和华
西银峰,重要参股公司为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泸州
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华西期货

    华西期货成立于 2008 年 7 月 22 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60,00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西期货总资产 286,454.71 万元,净资产为
83,827.29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11,800.04 万元,净利润为 4630.83 万元。

    (二)华西金智

    华西金智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31 日,注册地为成都市,注册资本 50,000 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
活动);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的财务顾问服务;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流动性
的前提下,以现金管理为目的,将闲置资本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
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央行票据等流动性较强的证券;证监会同意的其
他业务。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西金智总资产 53,079.59 万元,净资产 52,048.79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3,996.10 万元,净利润 2,141.05 万元。

    (三)华西银峰

    华西银峰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30 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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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西银峰总资产 107,213.69 万元,净资产
106,827.51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7,072.25 万元,净利润 5,754.49 万元。

      (四)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川藏)股
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目前注册资本为 1 亿
元,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 539 号盈创动力大厦 10 楼,法定代表人为王
立立,经营范围包括: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转让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关服
务;为非上市公司融资、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有关服务;为相关各方提供咨
询、信息等中介服务。目前本公司持有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
限公司 35%的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
资产 5,695.63 万元万元,净资产 4,602.91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为 983.53 万
元,净利润 983.53 万元。

      (五)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住所为注册资本为 3 亿元,四川自贸区川南临港片区西南商贸城 17 区二
层 C 栋 61 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股权
基金投资等。目前本公司持有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19.33%的股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总资产 14,847.36 万元万元,净资产 14,847.36 万元,2019 年度营业收入
为-252.64 万元,净利润-252.64 万元。

      (六)下属营业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设有 109 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 18 个省、
4 个直辖市、1 个自治区,其中四川省内 56 家,省外 53 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在地区      证券营业部                            注册地址
                   北京紫竹院路证券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嘉慧苑二层西
  1       北京
                   营业部           侧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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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在地区       证券营业部                            注册地址
                  北京广渠路证券营     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28号223号楼五层505内
 2
                  业部                 L503、L504
                  北京彰化路证券营
 3                                     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5号楼1层5-1
                  业部
                  北京马家堡东路证
 4                                     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路121号院2号楼1层2-3
                  券营业部
                  北京望京东路证券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七区1号楼1至2层1-29、1-
 5
                  营业部               30
                  杭州学院路证券营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86-390号、学院路99
 6
                  业部                 号3幢3层
                  杭州北沙东路证券
 7                                     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北沙东路8号201室
                  营业部
                  义乌金融街证券营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福田街道国际商贸城金融商务
 8
                  业部                 区金融六街2号
                  台州广场南路证券
 9                                     浙江省台州市广场南路212号一层
                  营业部
         浙江
                  宁波中兴路证券营
 10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兴路617号(1-6)(2-5)
                  业部
                  金华婺州街证券营
 11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婺州街346号-354号
                  业部
                  杭州萧山市心北路
 12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833号
                  证券营业部
                  绍兴人民中路证券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471号浙纸建国宾馆
 13
                  营业部               101室
                  广州珠江东路证券
 14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701房
                  营业部
                  深圳民田路证券营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与民田路交界西南新华保险
 15
                  业部                 大厦501至532
                  揭阳临江北路证券     揭阳市榕城区莲花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南汇景蓝湾
 16
                  营业部               一期铺面151、152号
                  佛山南海大道证券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84号越秀星汇云
 17      广东
                  营业部               锦广场一区E栋写字楼11层17-20室
                  珠海情侣中路证券
 18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情侣中路377号三层302
                  营业部
                  东莞鸿福东路证券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鸿福东路1号国贸中心1栋
 19
                  营业部               904室
                  江门今洲路证券营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今洲路29号中科创新广场2座20
 20
                  业部                 层01室
                  泉州附中路证券营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附中路157号鲲鹏国
 21
                  业部                 际大厦11层1107单元
         福建
                  福清清昌大道证券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105号万达
 22
                  营业部               广场A2写字楼1503
                  重庆中山三路证券
 23                                    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16楼
                  营业部
         重庆
                  重庆万州高笋塘证
 24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2号三楼
                  券营业部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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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在地区       证券营业部                            注册地址
                  重庆云阳证券营业
 25                                    重庆市云阳县双江街道青龙路四巷39号1幢
                  部
                  重庆梁平证券营业
 26                                    重庆市梁平县梁山镇石马路393号1楼
                  部
                  重庆江津塔坪路证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办事处塔坪路47号云鼎阳光
 27
                  券营业部             3#楼4层1号
                  上海曲阳路证券营
 28                                    上海市曲阳路1号
                  业部
         上海
                  上海延安西路证券
 29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6号15B、C、D室
                  营业部
                  南京安德门大街证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25号维沃大厦A塔102
 30
                  券营业部             单元、1202-1204单元
                  常州太湖东路证券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太湖东路101-1号常发商业
 31      江苏
                  营业部               广场5-1601、5-1609
                  无锡金融一街证券     无锡市经开区金融一街15号平安财富中心1203-
 32
                  营业部               1204
                  大连五五路证券营
 33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4A号21层
                  业部
         辽宁
                  沈阳友好街证券营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
 34
                  业部                 (新地中心1号楼)39层(电梯楼层45层)04单元
                  天津友谊路证券营     河西区友谊路与平江道交口东南侧大安大厦A座
 35      天津
                  业部                 301
                  昆明北京路证券营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与白云路交叉口西南角
 36      云南
                  业部                 心景假日大厦23层2306号
                  贵阳新华路证券营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新华路110-134号富中国际广
 37      贵州
                  业部                 场1栋19层2号[新华社区]
                  石家庄裕华西路证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6号海悦天地A座
 38      河北
                  券营业部             27层05、06室
                  郑州经三路证券营
 39      河南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号1楼门面房
                  业部
                  武汉友谊大道证券     武昌区三角路村水岸国际K2地块6栋/单元23层6-8
 40
                  营业部               号
         湖北
                  武汉青年路证券营     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9号环球贸易中心(一期)/
 41
                  业部                 栋B塔单元8层1室
                  长沙韶山中路证券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19号凯宾商业广场1301、
 42      湖南
                  营业部               1303房
                  长春前进大街证券
 43      吉林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力旺广场A座811-816
                  营业部
                  南昌红谷中大道证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中央广场B区准甲办公楼
 44
                  券营业部             1403、1404(第14层)
         江西
                  赣州新赣州大道证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8号华润大厦B座
 45
                  券营业部             2502办公
                  呼和浩特乌兰察布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兴泰
 46      内蒙
                  西街证券营业部       御都项目中的第10座1802号房
                  烟台迎春大街证券
 47      山东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0号金贸中心14-13
                  营业部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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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在地区       证券营业部                            注册地址
                  青岛海尔路证券营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83号利群金鼎大厦23层
 48
                  业部                 2306室
                  西安二环南路证券
 49      陕西                          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凯德广场21层06号
                  营业部
                  合肥长江西路证券     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87号万科金域国际1010、
 50
                  营业部               1011、1012室
                  合肥庐州大道证券     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2868号悦方中心办公塔楼办
 51      安徽
                  营业部               3121-3125
                  芜湖北京中路证券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芜湖万达广场二期1#
 52
                  营业部               楼2002室、2003室
                  哈尔滨中兴大道证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道160号B1栋12层1号、13
 53     黑龙江
                  券营业部             号、14号
                  巴中江北大道证券     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56号四川省工商银行巴
 54
                  营业部               中市分行2楼
                  成都建设北路证券
 55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二段4号
                  营业部
                  成都高升桥路证券
 56                                    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9号罗浮广场三楼01号
                  营业部
                  成都龙腾东路证券     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东路36号1栋8层9-13号、11层5
 57
                  营业部               号
                  成都南一环路证券
 58                                    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0号普利大厦
                  营业部
                  成都青白江新河路
 59                                    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173号酒店式公寓二层5号
                  证券营业部
                  成都天府二街证券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60
                  营业部               198号2层
                  成都西玉龙街证券
 61                                    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10号
                  营业部
                  成都聚龙路证券营
 62      四川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1251号万茂大厦第3层
                  业部
                  成都龙泉驿区北京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京路155号6栋1
 63
                  路证券营业部         层9号
                  成都天府新区正东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广都上街138号16
 64
                  中街证券营业部       栋2层1号
                  达州朝阳中路证券
 65                                    达川市通川区朝阳中路中段华夏城市花园三楼
                  营业部
                  达州大竹县北大街
 66                                    大竹县竹阳镇北大街108号C1幢二楼
                  证券营业部
                  达州渠县人民街证
 67                                    达州市渠县人民街23号工会
                  券营业部
                  德阳南街证券营业
 68                                    四川省德阳市南街南华春天购物广场B-6-1号
                  部
                  峨眉山名山路证券
 69                                    峨眉山市绥山镇名山路东路220号
                  营业部
                  广安邻水县东临路
 70                                    邻水县鼎屏镇东临路1号
                  证券营业部



                                            5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序号   所在地区       证券营业部                            注册地址
                  广安武胜弘武大道
 71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弘武大道
                  证券营业部
                  广安建安中路证券
 72                                    四川省广安市建安中路181号
                  营业部
                  广汉湖南路证券营
 73                                    四川省广汉市湖南路一段94号
                  业部
                  广元利州东路证券
 74                                    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太平洋大厦二楼
                  营业部
                  夹江体育路证券营
 75                                    夹江县漹城镇体育路180号黄金时代5幢4楼4号
                  业部
                  江油东大街证券营
 76                                    江油市东大街北段152号
                  业部
                  乐山嘉定南路证券
 77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40号
                  营业部
                  乐山沙湾石龙街证
 78                                    乐山市沙湾城区石龙街32号
                  券营业部
                  泸州江阳西路证券
 79                                    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49号1幢3层2号
                  营业部
                  眉山湖滨路证券营
 80                                    眉山市东坡区湖滨路南三段140号(外滩枫景)
                  业部
                  绵阳安昌路证券营
 81                                    绵阳市安昌路33号2楼
                  业部
                  绵阳恒源大道证券
 82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恒源大道花城广场
                  营业部
                  南充涪江路证券营
 83                                    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221号(原117号)
                  业部
                  南充阆中天马寺街
 84                                    南充市阆中市天马寺街14号三楼
                  证券营业部
                  南充南部幸福路证
 85                                    南充市南部县蜀北街道办事处幸福路221号二楼
                  券营业部
                  南充营山正西街证
 86                                    南充市营山县朗池镇正西街109号
                  券营业部
                  内江大千路证券营
 87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506、508、510号
                  业部
                  攀枝花市攀枝花大
 88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233号
                  道证券营业部
                  攀枝花新华街证券
 89                                    攀枝花市新华街15号东方新天地D座三、四楼
                  营业部
                  彭州西大街证券营
 90                                    成都市彭州市西大街5-13号彭州大厦三楼
                  业部
                  成都郫都区东大街
 91                                    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东大街119号附3号
                  证券营业部
                  仁寿阳光路证券营
 92                                    仁寿县文林镇阳光路145号
                  业部
                  荣县望景路证券营
 93                                    荣县旭阳镇望景路274-1、276-1、278-1、280-1号
                  业部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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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所在地区       证券营业部                            注册地址
                   三台恒昌路证券营
 94                                     三台县北坝镇恒昌路耀森花园B区二楼
                   业部
                   什邡蓥华山路证券
 95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蓥华山路北段153号
                   营业部
                   遂宁射洪证券营业
 96                                     射洪县太和大道北段信合大厦36-38号第4层
                   部
                   遂宁遂州南路证券
 97                                     四川省遂宁市遂州南路306号
                   营业部
                   西昌长安东路证券
 98                                     西昌市长安东路25号
                   营业部
                   雅安朝阳街证券营
 99                                     雅安市朝阳街29号
                   业部
                   雅安荥经康宁路证
 100                                    四川省荥经县康宁路东一段94号
                   券营业部
                   宜宾北正街证券营
 101                                    宜宾市翠屏区北正街80号
                   业部
                   宜宾珙县滨河西街
 102                                    宜宾市珙县巡场镇滨河西街北二段一号3楼
                   证券营业部
                   宜宾县宜建路证券
 103                                    宜宾市宜宾县柏溪镇宜建路万兴现代城D组团5-1-9
                   营业部
                   资阳安岳县柠都大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柠都大道142号3楼304
 104
                   道证券营业部         号
                   资阳广场路证券营
 105                                    资阳市雁江区广场路23号301室
                   业部
                   自贡丹桂街证券营
 106                                    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新汇广场
                   业部
                   自贡富顺钟秀街证
 107                                    自贡市富顺县富世镇钟秀街东段653号
                   券营业部
                   自贡贡井长征大道
 108                                    自贡市贡井区长征大道41号
                   证券营业部
                   自贡五星街证券营
 109                                    自贡市自流井区五星街57号
                   业部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老窖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18.13%股权,并通过泸
州老窖间接持有发行人 10.39%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 28.52%股权,为发行人控
股股东。除控股发行人外,老窖集团还控股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龙马兴达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泸州老窖实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四川宏鑫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泸州老窖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康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四
川汇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子公司,参股泸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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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79,881.8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良
    成立日期:         2000 年 12 月 21 日
    住所:             四川省泸州市国窖广场
    邮政编码:         646000
    公司网址:         http://www.lzlj.com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对酒业、食品、金融、贸易、物流、教育、
医疗及卫生、房地产、文化旅游、互联网行业的投资;控股公司服务;社会经
济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进出口业务及贸易
代理;食品生产、销售(含网上);农作物的种植、销售(含网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老窖集团总资产为 1,429.95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429.96 亿元;2019 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85 亿元。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老窖集团
100%股权,并直接和间接共持有泸州老窖 51.09%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泸
州市国资委成立于 2005 年 3 月,是泸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办公地址为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 17 号兴泸综合大厦 27 楼。泸州市国资委是
代表泸州市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行使对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的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地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三)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或存在争议的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老窖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无被质押及存在争议的
情况。

六、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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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持有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票及债券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1    鲁剑雄     董事长       老窖集团、老窖股份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8 年 01 月 25 日至
  2    相立军     副董事长           华能资本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董事、总经                            2008 年 12 月 18 日至
  3    杨炯洋                  老窖集团、老窖股份                                   无
                     理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4    彭峥嵘      董事               剑南春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职工董事、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5    程华子                      职工代表大会                                     无
                   副总经理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6    张桥云     独立董事     老窖集团、老窖股份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7    蔡   春    独立董事     老窖集团、老窖股份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8    曾志远     独立董事     老窖集团、老窖股份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4 年 08 月 27 日至
  9    李   平    独立董事     老窖集团、老窖股份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11 月 27 日至
 10    钱   阔    独立董事           华能资本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1)鲁剑雄:男,汉族,1965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
学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1987 年 7 月至 1988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见习;1988 年 7 月至 1990 年 10 月,中
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办公室干部;1990 年 10 月至 1993 年 9 月,中
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 副主任;1993 年 9 月至 1997 年 12 月,中国人民
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主任;1997 年 12 月至 1998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
地区分行调查统计科负责人;1998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
地区分行调查统计科科长;1998 年 12 月至 1999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
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科长;1999 年 12 月至 2001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地
区分行货币信贷统计科科长(其间:2001 年 3 月至 2001 年 7 月,参加 BFT 英
语培训);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 月,中国人民银行青神县支行党组书记、
行长(其间:2002 年 6 月至 2002 年 9 月,参加分行党校培训班);2003 年 12
月至 2004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主任、党委办公室主
任;2004 年 7 月至 2008 年 4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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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2008 年 4 月至 2011 年 7 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 党委委员、副
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眉山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其间:2010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参加成都分行党校处级干部主体班学习);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8 月,中
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 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泸州市中心
支局副局长;2012 年 8 月至 2020 年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 党委
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泸州市中心支局局长;2020 年 10 月至今,任中共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相立军:男,汉族,197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
员。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任北京市粮食局财会处助理会计师;2000 年 4 月
至 2000 年 7 月任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企业管理部干部;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华能综合产业公司电子信息事业部资产管理部助理会计师;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7 月历任华能信息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师、副经理;
2005 年 7 月至 2005 年 11 月任华能集团公司信息服务中心干部;2005 年 11 月至
2012 年 5 月,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财会一处副处长、会计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综合处处长;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预
算与综合计划部综合与统计处处长;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中国华能
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办公厅综合处处长;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 年 9 月至 2016 年 11 月
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6 年 11 月起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工会主席;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3)杨炯洋:男,汉族,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董事、总裁,华西银峰董事长。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9 月,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6 年 9 月至 2005 年 3 月,
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事
业部副总裁;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9 月,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
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华西证券董事、副总裁;2008 年 12 月至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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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任华西证券董事、总裁。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11 月任华西金智董事
长;2012 年 11 月起任华西银峰董事长;2014 年 7 月起任华西证券董事、总裁。

    (4)彭峥嵘:男,汉族,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
会计师。现任华西证券董事,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鸿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天仟重工有
限公司监事,四川剑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绵竹富利泰麓棠会务有限公司
监事,德阳市绵竹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1993 年 9 月-1994 年 10 月,
在长沙市湘民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工作;1994 年 10 月-1997 年,在湖南省湘民经
济技术开发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997 年-1999 年,任湖南省建材大市场的财务经
理;1999 年 12 月-2002 年 10 月,任财政部驻湘办下属湖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项
目经理;2002 年 10 月-2007 年 2 月,先后在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正
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其中 2003 年-
2004 年派往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2007 年 3 月至今,任四川剑南春(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20 年 11 月起任华西证券董事。

    (5)程华子:男,汉族,1971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
士研究生。现任华西证券董事、副总裁(兼人力资源总监),华西期货董事,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3 年 3 月至 1995 年 6
月,泸州老窖酒厂酿酒六车间实习、总工程师办公室科技管理员,泸州老窖协
科技管理员、政工部组织科组织干事;1995 年 6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泸州
老窖党委秘书、总经理办公室秘书处处长(1997 年 1 月至 1997 年 12 月期间兼
任机关二支部书记)、酿酒二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00 年 10 月至 2007 年 9 月
历任老窖集团总裁秘书兼泸州老窖策划部副部长、老窖集团办公室主任、泸州
老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2002 年 6 月起任泸州老窖监事会股东监事)、泸州老
窖企业管理部部长兼人力资源部部长(期间任监事会股东监事);2007 年 9 月
至 2009 年 1 月,任华西证券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 年 1 月至 11 月,任
华西证券董事、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09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华西
证券董事、董事会秘书(拟聘)、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华西证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兼总裁办主任;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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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华西证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裁办主任;
2015 年 2 月起,任华西证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5 年 9 月起,任华西证券人力资源总监;2016 年 2 月,辞任华西证券董事会
秘书。

    (6)张桥云: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
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兼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成都金融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全国金融硕士专业
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99 年至 2002 年,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攻读博
士学位;1983 年 7 月至 1991 年 9 月,四川省南溪县大观职业中学教师;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10 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期间于 1998 年 11 月至 1999
年 5 月为美国 Duequense 大学访问学者);2000 年 10 月至 2007 年 5 月,西南
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主任(期间于 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5 月为美国加
州大学 Sandiego 分校访问学者);2007 年 5 月至 2017 年 1 月,西南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执行院长;2017 年 1 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先后担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北部湾银行独立董事。
自 2018 年 12 月起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7)蔡春:男,汉族,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
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四川纵横六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西证券独立董事。蔡春先生兼任中国审计学
会副会长、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无行政级别)、财政部会计名家、中
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中国成本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审计学会副会长;
美国伊利诺大学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高访学者;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军委审计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入库专家;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
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审计研究》、《会计研究》和《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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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期刊编委和《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等学术职务。

    1984 年四川财经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学士;1987 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
业研究生毕业,硕士;1991 年天津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
1987 年至 1992 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任助教、讲师;1992 年至 1994 年,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任系副主任、副教授;1994 年至 2002 年,西南财经大学
会计系(学院), 任系副主任(副院长)、教授;2002 年至 2004 年,西南财
经大学会计学院,任院长、教授、博导;2004 年至 2016 年,西南财经大学科研
处,处长、教授、博导;2016 年至今,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今,担任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8)曾志远:男,1965 年 10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兼任成都金融服务业商会理事会顾问
委员会成员等职。1988 年 7 月到 1998 年 5 月,在成都大学经济系任教;1998 年
5 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任教。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华西证券独立
董事。

    (9)李平:男,汉族,195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
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84 年至 1992 年,在四川大学法
律系任教;1992 年至 2010 年,任四川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1998 年至 2016
年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 年起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1998 年至今任
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 年 8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起
任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钱阔:男,1957 年 1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
生,获得美国 Texas A&M University 博士学位。现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钱阔先
生编著出版多部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著作,在各大刊物发表 20 余篇论文,
主持研究多项课题。主要工作经历:1982 年 7 月至 1988 年 12 月,在北京林业
大学干部培训部工作,历任教务科科长、干部培训部副主任(副处级)职务;
1988 年 12 月至 1991 年 10 月,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部工作,任专职讲师(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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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级);1991 年 10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
司资源资产处副处长;1996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
行政事业资源司资源资产处处长、高级经济师;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
任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正处长级专职监事;2003 年 4 月至 2005 年 4 月,任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正处长级专职监事;2005 年 5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
国务院国资委副局长级专职监事(兼任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研究中心副主
任);2011 年 5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国务院国资委正局长级专职监事(兼任监
事会第 24 办事处主任);2017 年 5 月退休。自 2020 年 11 月起担任华西证券独
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具体如下:

                                                                                 持有公司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
                                                                                   票及债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01 月 21 日至
  1     庞晓龙    监事会主席                                                             无
                                    职工代表大会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7 年 8 月 25 日至
  2     赵明川       监事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8 年 8 月 28 日至
  3      谢红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本公司监事简要工作经历如下:

      (1)庞晓龙:男,汉族,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1984 年 7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
干部;1987 年 10 月至 1989 年 6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办
事员;1989 年 6 月至 1992 年 12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副
科长;1992 年 12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科
长;1994 年 4 月至 1995 年 2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科科长兼经济检查
所所长;1995 年 2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长;
2002 年 1 月至 2002 年 5 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
长;2002 年 5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 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12 年 3 月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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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12 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
主席。

       (2)赵明川:男,汉族,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毕业。现任本公司监事、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1982 年 7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豆坝发电厂财务科科员;1987 年 11 月至 1990 年 9
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豆坝发电厂财务科副科长;1990 年 9 月至 1992 年 11 月任四
川省电力局财务处综合科科员;1992 年 11 月至 1996 年 3 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财
务处综合科科长;1996 年 3 月至 1998 年 11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江油发电厂副
厂长;1998 年 11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处长;2000 年 6 月
至 2001 年 4 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1 年 4 月至 2001 年 11 月任
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甘肃省电力公司总
会计师;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四川分公司副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任永诚财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 年 10 月起任华
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起,任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华西证券董事;2017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监
事。

       (3)谢红:女,汉族,196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经济
师、会计师。1988 年 12 月至 1993 年 8 月,雅安财贸学校担任会计课教师;
1993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攻读硕士研究生;1996 年 7 月
至 2003 年 3 月,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分行筹资储蓄处和计划财务处、成
都市第三支行个人银行业务科和会计科工作;2003 年 4 月至 2008 年 1 月,在中
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原衡平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托业务一部部门
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今担任华西证券稽核审计部部门总经理;2017 年 9 月
起,兼任华西金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8 年 5 月起,兼任华西期货有限
责任公司监事;2018 年 8 月起任华西证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和首席风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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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
                                             2008 年 12 月 18 日至
 1      杨炯洋            总经理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02 年 12 月 25 日至
 2      胡小泉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        2012 年 11 月 27 日至
 3      程华子                                                                   无
                         监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1 年 08 月 26 日至
 4      邢修元           副总经理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20 年 4 月 7 日至 2023
 5       黄明            副总经理                                                无
                                                 年 11 月 27 日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6      邢怀柱           合规总监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02 月 05 日至
 7       于鸿          首席风险官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02 月 05 日至
 8       曾颖          董事会秘书                                                无
                                              2023 年 11 月 27 日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要工作经历如下:

       (1)杨炯洋: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要工作经历。

       (2)胡小泉:男,汉族,1963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
科学历。现任华西证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1983 年 7 月至 1984 年 11 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地区中心支行信贷员;1984 年
11 月至 1986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副主任;1986 年 4 月
至 1989 年 8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稽核处科级稽核员;1989 年 8 月至
1991 年 5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元市分行行长助理;1991 年 6 月至 1994 年 4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金融研究所理论室主任;1994 年 4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四川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任华西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拟
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14 年 7 月至 2014 年 11 月,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总裁;2014 年 11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008 年 7 月至
今,兼任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3)程华子:见本节“1、董事会成员”简要工作经历。

       (4)邢修元:男,汉族,1965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副总裁,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华西银峰投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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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董事。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6 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
员;1995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1996 年 10 月
至 2002 年 4 月,先后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观研究部副经理、投资研究部
经理;2002 年 4 月至 2007 年 7 月,先后任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总
监、投资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深圳市海
富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1 年 8 月,拟任华西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1 年 8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副
总裁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2 月至今,兼任公司企业综合金融服务管
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12 年 11 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

    (5)黄明:男,汉族,1972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副总裁。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四川省经贸委
经济信息中心工作;1999 年 4 月至 2003 年 11 月,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副主任
科员、主任科员;2003 年 11 月至 2004 年 4 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
主任科员;2004 年 4 月至 2007 年 11 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副处长;
2007 年 11 月至 2011 年 3 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处长;2011 年 3 月
至 2011 年 12 月,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2011 年 12 月至 2017
年 1 月,成都农商银行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10
月,成都创投世豪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 年 12 月至 2019 年 8 月,
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其间: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8 月,兼任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
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四川弘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党支部
书记、董事长;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四川新筑通工汽车有限公司
董事长;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3 月,兼任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今,任华西证券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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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邢怀柱:男,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
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合规总监。1992 年 7 月至 1994 年 7 月,四川省峨眉山
市检察院助理检察员;1997 年 7 月至 1999 年 7 月,任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
室科长;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上市处主任科
员;2003 年 7 月至 2003 年 11 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期货处负责人;2003
年 11 月至 2004 年 3 月,任中国证监会成都证管办期货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
作);2004 年 3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货期监管处副处
长(主持工作);2005 年 12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机构
监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7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任中国证监会四川监
管局机构处处长;2012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党办主
任;2012 年 7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泸州市政府副秘书长;2012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拟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2014 年 4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华西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华
西证券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合规总监。

    (7)于鸿:男,汉族,1970 年 3 月生,新加坡国籍,现任华西证券首席风
险官,华西银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1 月,新加坡
国立大学讲师;2000 年 11 月至 2002 年 9 月,任新加坡星展银行总部风险管理
部助理副总裁;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新加坡花旗银行 FICC 结构产品
交易部执行总裁;2007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任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金融部执行董事;2012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润峰电力有限公司国
际投融资部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
席风险分析师;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1 月,拟任华西证券首席风险官;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首席风险官。(2017 年 9 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董事)。

    (8)曾颖:男,汉族,1973 年 3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华
西证券董事会秘书。1993 年 7 月至 2005 年 2 月,历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办秘书、总经办秘书;2005 年 2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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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办副主任;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副
主任;2006 年 3 月至 2008 年 1 月,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副主任、证
券事务代表;2008 年 1 月至 2009 年 6 月,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主
任、证券事务代表;2009 年 6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董事办主任;2015 年 8 月至 2016 年 2 月,拟任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2016 年 2 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
位任职情况如下:

                                                                    在股东单位
任职人员                          在股东单位担               任期终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是否领取报
  姓名                              任的职务                 止日期
                                                                      酬津贴
                                  副总经理、党
相立军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16 年 03 月 至今       是
                                  委委员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
彭峥嵘                            财务部部长   2007 年 03 月 至今       是
             限责任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
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杨炯洋            华西银峰                                       董事长             否
彭峥嵘            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彭峥嵘            成都鸿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彭峥嵘            天仟重工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彭峥嵘            四川剑海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彭峥嵘            四川绵竹富利泰麓棠会务服务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彭峥嵘            德阳市绵竹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否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
程华子                                                            董事              否
                  公司
程华子            华西期货                                        董事              否
张桥云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教授、博导           是
张桥云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蔡春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教授、博导           是
蔡春              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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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他单位 在其他单位是否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领取报酬津贴
曾志远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教授              是
曾志远            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曾志远            内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曾志远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李平              四川大学法学院                                  教授              是
李平              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              是
李平              四川川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是
赵明川            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是
赵明川            四川华能宝兴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否
赵明川            四川华能泸定水电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赵明川            四川华能康定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否
赵明川            四川华能太平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否
赵明川            四川华能东西关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赵明川            四川华能涪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否
赵明川            华能明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否
谢红              华西金智                                        监事              否
谢红              华西期货                                        监事              否
邢怀柱            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                           副会长             否
胡小泉            华西期货                                       董事长             否
邢修元            华西银峰                                        董事              否
于鸿              华西银峰                                        董事              否
黄明              华西金智                                       董事长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进行运作并切实履行应
尽的职责和义务,无重大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七、公司治理

       公司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在内的法人治理
结构。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
经营管理层为经营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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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

    (一)股东大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 1 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
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在 1 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30%的事项;

    15、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16、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7、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8、听取合规总监关于公司合规状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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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
东大会召开了十八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
式、解散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制定和修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
机构的设置;

   11、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负责组织对公司总经理、合规总监
的绩效考评,参照总经理的考评意见,组织对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首
席风险官的绩效考评;并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决定其报酬及奖惩事项;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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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向股东大会会议提出提案;

   17、决定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以及会计差错调整事项。

    18、审议公司的证券自营投资规模;

    19、听取合规总监的工作报告,审议年度合规报告,评估公司合规管理有
效性,督促解决合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20、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
以及重大风险限额;

    21、审议信息技术战略规划、审议信息技术人力和资金保障方案;听取年
度信息管理工作报告,评估总体效果和效率;

   22、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确立洗钱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目标;

    (2)审定洗钱风险管理策略;

    (3)审批洗钱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

    (4)授权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

    (5)定期审阅反洗钱工作报告,及时了解重大洗钱风险事件及处理情况;

    (6)决定廉洁从业管理目标,对廉洁从业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

    (7)其他相关职责。

    2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董
事会召开了五十六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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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
表 2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1 名,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由全体监事过
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
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运行和合规管理、风险管理情况;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整改;

    4、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监督检查董事会和经理层在风险管理方
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

       5、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履行监督职
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或直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
易所或者其他部门报告;

    6、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发生重大合规风
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7、承担洗钱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洗钱风
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公司的洗钱风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
见;

    8、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9、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10、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11、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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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应当向股东大会报告监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
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监
事会召开了二十一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三个专
门委员。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各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工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咨询意见,
对董事会负责。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能由董事会确定。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外部专业人士提供服务,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
司承担。

       1、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
见;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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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薪
酬与提名委员会议召开了九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
均符合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2、审计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2)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3)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5)履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相关方关联交易控制职责,对重大关联交易
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6)负责法律法规、本公司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审
计委员会议召开了十四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符
合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3、风险控制委员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
议;

       (2)对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3)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
提出意见;

       (4)对需董事会审议的合规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

       (5)建立与公司合规总监和首席风险官的直接沟通机制;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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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 2014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风
险控制委员会议召开了九次会议,其召集、提案、召开、主持和决议等事项均
符合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制度及其运行情况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其中至
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除本章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董事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
当具备以下条件:

    (1)从事证券、金融、法律、会计工作 5 年以上;

    (2)具有本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所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金融企业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则;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从事证券工作
10 年以上或曾担任金融机构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 8 年以上的人员,学历要求可
放宽至大专;

    (5)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本公司赋予独立董事以下特别权利:

    (1)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
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2)提议召开董事会;

    (3)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6)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7)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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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时,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 1/2 以上的同意。

    (六)近三年及一期违法违规行为及接受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三年及一期内未发生
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的处罚。

    2020 年 1 季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西期货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
成都分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华西期货存在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
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对华西期货处 20 万元罚款,对华西期货
1 名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罚款。华西期货及相关直接责任人员按时缴纳罚
款。根据整改计划就反洗钱内控制度、客户身份识别及资料保存、可疑交易报
告等方面及时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反洗钱工作制度流程,充实完善反
洗钱工作组织体系,加大反洗钱技术系统投入,建立完善反洗钱工作的考核奖
惩机制。

    (七)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警示措施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采取警示措施如下:

    2018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由于在投行类业务开展过程中,未按受托管理协
议在临时受托事务报告中披露重要事项及发布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及在新三板
挂牌项目推荐尽调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被四川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
措施。公司从完善制度、加强培训、严肃问责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措施,进行整
改完善。

    针对警示函反映的问题,公司进行了认真总结和反思,并从完善制度、加
强培训、严肃问责等方面采取了相应整改措施:

    (1)完善制度,注重落实。全面梳理包括投行业务、债券业务、新三板推
荐挂牌业务等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制度,调整投行业务内部审批流程,优化改
善质量控制流程,重点梳理债券业务流程,存续期管理工作由专门的部门负
责。要求相关业务部门加强对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的执行力度,项目组应严格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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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制度规定和协议的约定,勤勉尽责的做好相关工作。

       (2)加强培训,提高意识。公司组织开展了“提升专业能力,增强敬业精
神”培训学习活动,要求各部门、分支机构就监管部门及华西证券颁布的新规
章、新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与学习,并组织考试,以保证相关人员了
解制度内容,提高合规意识和执业技能。

       (3)严肃问责,加强警示。对于本次被出具警示函,公司严格按照《风险
事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启动了内部问责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问责
措施,并将问责情况在华西证券进行通报。华西证券要求全体员工切实履行好
经办或管理职责,“按规则做”、“按规则做到位”,主动识别和防范业务风
险,出现风险事项时应及时报告,避免华西证券产生经济损失、导致监管处
罚。

       (八)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
情况

       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
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本公司的独立运营情况

       本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股东完全分开,具有完
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和独立

       本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相关资产,包括房产、商标、交易席
位、经营许可证、域名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与股东的资产完全分开,不存在
本公司股东违规占用本公司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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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了独立的劳动、
人事、工资制度。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
(副总裁)、合规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本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经证券监管机构核准任职资格,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

    (三)财务独立

    本公司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
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
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公
司及下属各核算单位均独立建账,并按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其发生的
各类经济业务进行独立核算。公司在银行独立开设账户,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
进行结算。公司独立办理了税务登记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公司没
有为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或将以公司名义的借款转借给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

    (四)机构独立

    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各部门之间职
责分明、相互协调,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
业之间机构完全分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混
合经营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它关联方干预本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五)业务独立

    本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
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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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本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九、公司所在行业状况

       (一)我国证券市场发展概况

       证券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承担着资源配
置和资本定价两大基本职能。自 1990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
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正式诞生。随着《证券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
律、法规的颁布、实施,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制度变革,证券行
业在这些变革中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伴随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营水平有了显著
提高。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133 家证券公司总资
产为 7.26 万亿元,净资产为 2.02 万亿元,净资本为 1.62 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
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30 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 12.29 万亿元。
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133 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604.83 亿
元,实现净利润 1,230.95 亿元,120 家公司实现盈利,占证券公司总数的
90.22%。

       中国证券市场在改善融资结构、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
用。

                             2016 年-2019 年证券行业概况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证券公司数量(家)            133                131             131              129
 盈利公司数量(家)            120                106             120              124
 盈利公司占比(%)            90.22               80.92           91.60           96.12
  营业收入(亿元)           3,604.83          2,662.87         3,113.28         3,279.94
   净利润(亿元)            1,230.95           666.20          1,129.95         1,234.45
  总资产(万亿元)             7.26               6.26            6.14             5.79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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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2016 年末
  净资产(万亿元)           2.02               1.89            1.85             1.64
  净资本(万亿元)           1.62               1.57            1.58             1.47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1、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出现集中化趋势

    近年来,我国经济总量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增长态势,已跃居全球第二。然
而作为金融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证券行业,与银行、信托相比,整体规模仍然
偏小,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我国证券公司总数为 133 家,平均每家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和净
资本分别为 545.86 亿元、151.88 亿元和 121.80 亿元;2019 年 12 月,平均每家
公司营业收入为 27.10 亿元、净利润为 9.26 亿元。与国际同行相比,我国证券
公司在规模和业务能力上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目前,证监会实行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各种新业务的开展也对净
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业并购整合势在必行,伴随着各种资源向规模
较大、资产优良的优质券商集中,行业集中度将会有所提高。

    2、盈利模式单一,传统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积极探索创新业务模式

    我国与境外发达市场相比,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较少,较为复杂的金融衍
生产品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证券公司的盈利模式较为单一,收入主要来自
证券经纪、自营、投资银行三大业务,不同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差异化程度较
低,经营同质化较为明显。2019 年 12 月,证券业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证
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24.66%、10.67%、21.37%。就传统业务本身来看,由于所提供的
产品和服务差异度小,随着参与者增多、服务和产品供给增加,市场竞争日趋
激烈,竞争仍主要体现为价格竞争。随着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不断
推进,近年来,各项创新业务不断推出,收入贡献逐渐加大。

    3、部分优质证券公司确立了行业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

    经过综合治理整顿和分类监管,证券行业目前已步入了良性的发展轨道。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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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证券公司开始谋求有特色的发展路径,力图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部分
证券公司着重扩大市场份额,各项业务全面、综合发展,成长为大型的综合性
证券公司。部分证券行业则通过深挖产业链进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提供
金融服务,在特定区域或行业形成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4、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正有序推进,竞争更为激烈

       《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投资银行陆
续在中国设立了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驻华代表处和合资证券公司队伍不断
扩容。进入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投资银行多数具备全球化经营和混业经营背
景,在管理水平、资本规模等方面更具优势,特别是在创新业务和高端市场等
利润丰厚的业务领域,国际投资银行经过长期的积累,优势更为明显。证监会
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行业对外开
放步伐进一步加快,将有更多国际金融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国本土证
券公司形成冲击。

       (三)行业发展趋势

       1、业务多元化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证券行业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进一
步深化,证券公司作为现代投资银行的基础功能将不断完善,传统业务加快转
型升级,新业务、新产品层出不穷,都将大大拓展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
空间,证券业的业务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以及金融创新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证
券公司收入结构单一的现状已逐步改变,融资融券、股指期货、直投、约定购
回式证券交易、代销金融产品、新三板等创新领域已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
源。

       2、服务综合化

       未来几年,我国经济将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产业结构持续转型升级,居民
财富不断积累,因而催生出了对于证券市场的新的需求,传统的证券公司较为
单一的业务模式和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实体经济和广大居民专业化、多元化、
综合化的投融资和财富管理需求。与此同时,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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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其他金融机构也凭借自身优势向证券金融业务渗透,对证券公司的综合金融
服务能力提出了挑战。为适应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变化,我国证券公司将以客
户需求为中心,不断拓展新的业务和服务领域,增强业务和服务的深度与广
度,从业务、产品、渠道、支持服务体系等方面进行整合,向客户提供全方位
的综合金融服务。

    3、发展差异化

    近年来,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和竞争日益激烈,我国证券业已初步
呈现出业务差异化竞争、资本和利润向大型证券公司集中的格局。在行业创新
发展的新阶段,管制放松带来的市场化竞争、创新业务的加速发展,都对证券
公司的资本实力、创新能力、营销网络、人才队伍和风险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也为证券公司实施差异化的发展战略和竞争策略提出了要求、创造
了条件。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部分证券公司不断扩大市场份额,谋求各
项业务的全面、综合发展,致力于成为大型综合性证券公司。与此同时,部分
券商则不断巩固和完善其在某项业务或某个区域的竞争优势,通过产业链的深
挖和特色化经营,在细分领域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致力于成为在细分市
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

    4、竞争国际化

    随着我国总体经济实力的提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金融行业和
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程度将不断提高,我国证券业和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步伐也在
不断加快,国内证券业国际化竞争将不断升级。

    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8 日公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外资
参股证券公司可拥有的权益比例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放宽为国际投资银行进入
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机会,未来不久我国证券行业竞争可能进入白热化阶段。

    外资证券公司加快进入国内市场、加大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了国内证券业
的国际化竞争程度。外资证券经营机构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在金融创新、风
险管理及专业人才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他们将给本土证券公司带来更大的竞
争压力。另一方面,国内部分证券公司将通过设立机构、业务合作和收购兼并
等方式逐步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逐步实现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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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客户、管理风险,并可能逐步成长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投资银行。

十、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状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
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经纪业务及财富
                    130,334.26      33.10   101,099.00        39.72    137,372.56        51.42
管理业务
信用业务             72,097.32      18.31    55,711.01        21.89     41,534.35        15.55
投资银行业务         52,049.45      13.22    16,720.16         6.57     33,577.70        12.57
资产管理业务         14,167.32       3.60    17,624.73         6.92     11,246.96         4.21
投资业务            127,365.69      32.35    59,166.87        23.25     41,522.98        15.54
其他业务             -2,271.58      -0.58     4,201.57         1.65      1,908.10         0.71
合计                393,742.46     100.00   254,523.34       100.00    267,162.64       100.00

    注:数据来源于审计报告附注

    (二)公司拥有的经营资质情况

    发行人和控股子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发行人和
控股子公司从事的业务已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业务许可或者取得其颁发的业务
许可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在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方面,发行人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
货业务许可证》,所设证券营业部及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子公司华西期货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
业务许可证》,其所设期货营业部及分公司均持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
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此外,发行人持有的其他主要业务资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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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业务资格                          批复文号或编号              取得时间
 1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证监机构字[2002]212 号               2002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海通证券有限公
 2     司和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全国银行间             银办函[2001]819 号             2001/10/18
       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成员的批复》
       《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托投资
 3                                                        证监机构字[2002]212 号          2002/7/13
       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证券投
 4                                                        证监基金字[2004]185 号         2004/11/11
       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对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直接投
 5                                                        机构部部函[2010]100 号           2010/3/8
       资业务试点的无异议函》
       《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
 6                                                        证监许可[2012]603 号            2012/4/26
       业务资格的批复》
       《关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债券质押
 7                                                        上证交字[2012]195 号             2012/12
       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相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同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国                                          2013/3/21 获得资
                                                          股 转 系 统 函 [2014]1192
 8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从事做市业                                          质,于 2014/9/19
                                                          号
       务的公告》                                                                          同意更名
 9     私募基金子公司                                     中证协发[2018]27 号              2018/2/12

            (三)公司主要经营数据行业排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9 年公司相关业务指标排名情况如
     下:

                           2019 年公司各项业务指标业内排名情况(名次)

                          指标                                        2019 年排名
                         总资产                                            23
                         净资产                                            26
                         净资本                                            25
                        营业收入                                           22
                         净利润                                            20
                      净资产收益率                                         18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经过多年发展,本公司综合实力显著提高,在证券行业中的地位明显提
     升。2019 年,本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主要经营
     指标均排名行业前三十位。

            (四)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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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为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推广和代理销售金融产
品业务、提供专业化研究和咨询服务业务等;信用业务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投资银行业
务为向机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包括股票承销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
财务顾问和新三板推荐等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
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业务主要为公司从
事权益类、固定收益类、衍生类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交易和做市业务。

       1、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37,372.56 万元、101,099.00 万元和 130,334.2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
别为 51.45%、39.72%和 33.10%。

       2019 年,公司取得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 13.0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8.92%,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33.10%,为 2019 年第一大营业收入来源。营业
利润率同比减少 1.78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9 年公司新建营业部增加,经纪业务
支出增加所致。2019 年,根据中证协公布的未经审计数据,公司代理买卖证券
业务净收入市场占比 1.37%。

       2019 年,面对市场日益激烈的竞争,公司积极在获客模式、财富管理和金
融科技多方面发力,进一步夯实业务基础。线下,依托经营网点,持续与优势
银行建立自上而下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获客成效显著;线上,基于华彩人生
APP,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综合服务;不断强化中台对前台的智力支持和能力传
导,实现精准服务。其次,2019 年公司通过推进渠道深度运营合作模式,积极
与重点合作渠道建立深度的营销合作,结合双方的业务需求及资源优势,共同
策划多元化的营销活动,“渠道+运营模式”初见成效。同时,公司坚持长期价
值布局,全年新设分支机构 17 家,有效推进了公司在全国范围的业务扩张与覆
盖。

       在财富及增值管理服务方面,为保障质量和控制风险,依靠专业化的定位
来吸引客户,公司统一制定标准化的投资顾问服务产品,在夯实和优化传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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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业务的同时,不断探索财富管理道路上的多元化收费及服务方式。全年围绕
客户需求,提升增值服务体系,加大增值产品体系优化和创新,同时关注增值
产品的研发和服务,并植入各条业务线,实现了客户服务精准化、收费模式多
样化、服务模式多样化、产品服务多样化。同时,本年度公司继续推进金融产
品销售业务向“丰富客户资产配置标的、为客户提供稳健的资产增值方案”方
向深化发展。伴随产品选择机制优化与产品线调整,全年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同
比增长 149.51%。其次,2019 年公司证券研究业务实现了实质性转变,全面转
型为卖方研究业,主要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证券综合金融研究服务,进而为公司
创造基金分仓收入,同时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报告期内,公司成功
举办 2020 年资本市场峰会,在 2019 年“新财富中国财富管理年会”上,夺
得“2019 新财富最具潜力研究机构第 5 名”。

    在金融科技方面,公司已和中国移动(成都)产业研究院达成战略合作,
开启在 5G 技术应用基础上探索智慧网点、智慧财富管理、智慧投研等“5G+证
券”的新篇章。

    2、信用业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信用业务收入分别为 41,534.35 万
元、55,711.01 万元和 72,097.3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6%、
21.89%和 18.31%。

    公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
证券交易业务等资金融通业务。2019 年,公司稳步推进信用业务的开展,实现
信用业务收入 7.21 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29.41%,占营业收入比重达 18.31%。
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7.73 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是各项信用业务规
模增加,相应利息收入增加;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系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1)融资融券业务

    截至 2019 年末,行业融资融券余额较上年末增长 34.88%,公司融资融券余
额 111.82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5.72%,日均融资余额市场占有率为 1.0844%。
2019 年,公司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业务方案,信用交易业务发展稳中有进,
在整体业务流程中全面贯彻落实风控理念,并持续优化管理流程。公司聚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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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定价研究,全面提升信用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及时排查存量客户风险,加强
大额授信管理,夯实基础风控能力,同时进一步丰富券源供给,高效垂直服务
有融券需求的专业投资客户。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18 年底以来,股票质押风险得到一定缓解,但基于市场环境及政策导
向,未来整体市场规模预计会进一步收缩。公司深刻认识到纾解股票质押业务
困难是贯彻国务院和金融监管部门政策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的主动担当和作为,公司积极参与化解民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其大股东股票
质押业务流动性风险工作。2018 年底,公司成立了“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
列之华西证券纾困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019 年以来公司稳步推进纾困工
作,在帮助企业纾解流动性困难的同时,较好地把控风险,并取得了良好的社
会效应,截至 2019 年末,纾困计划放款余额 18.498 亿元。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自有资金(含纾困计划)对接股票质押业务融出资金
余额为 63.26 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利息收入 4.33 亿元,较上年增长 53.23%。自
有资金对接股票质押存续项目综合履约保障比例 236.22%,公司股票质押式回
购业务未发生本金损失,未形成不良债权,业务风险控制有效。

    公司将继续控制业务规模,优化存量业务,在有效防范信用风险的前提
下,稳健开展业务。同时,将股票质押业务作为公司拓展“战略客户”的切入
点和抓手,构建“战略客户”管理、服务、价值挖掘的协同机制,实现客户的
共同开发、利益的共同分享、业务的同频共振。

    (3)约定式购回业务

    2019 年,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融出资金未出现逾期情况,未发生强制
平仓操作,未形成不良债权,业务风险控制有效。

    3、投资银行业务

    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
板推荐等业务。2019 年,公司实现投资银行业务营业收入 5.20 亿元,同比增长
211.30%。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45.91 个百分点,主要是 2019 年公司完成 IPO、
可转债等项目发行,同时债券发行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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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稳健发展,多年来业务规模稳步增长、业务品种不断丰
富。2019 年,公司快速响应新的市场变革,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业务战略方
向和实施思路,抓管理、抢项目,深度优化、整合组织架构、人员配置,不断
强化专业团队及人员引进,业务发展势头强劲。对股权融资业务、并购重组业
务注重行业研究形成特色,对日渐丰富的债券业务新品种积极尝试快速占据市
场。坚定落实四川根据地策略,具备区位优势。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能够
和客户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提供持之以恒的服务。

    (1)债券融资业务

    2019 年公司债券业务实现战略转型与突破,业绩大幅提升,债券承销规模
及收入均实现历史突破。全年完成 33 支公司债、3 支企业债的主承销发行,承
销金额达 291.95 亿元,包括国电投永续债券、西南证券、金光纸业、云南能投
物流等公司债主承销。公司有效发挥区位优势,公司债券发行业务在四川区域
占有较大市场份额。

    公司在地方政府债承销方面成绩显著,地方政府债承销实际中标地区达 13
个,实际中标金额达到 69.10 亿元,行业排名第 13 位(根据中证协官网公布数
据)。报告期内,公司被上交所评选为 2019 年度地方政府债券优秀承销商。公
司各类债券业务品种不断丰富,成功发行符合国家政策的创新产品如寿光绿色
债、丰都扶贫债等。

    (2)股权融资及财务顾问业务

    2019 年受股权融资市场回暖影响,公司保荐类项目取得良好业绩,完成新
媒股份、甬金股份、神驰机电 3 个 IPO 项目以及永鼎股份可转债项目,合计主
承销金额达 41 亿元。截止 2019 年末,在会审核项目 6 个,其中首发项目 5 个,
再融资项目 1 个;全年累计过会首发项目 4 个、再融资项目 3 个。公司重视特
色行业建设,集中力量组建行业组针对优势行业内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并不断储
备优质项目。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9 年公司 IPO 承销金额排名第 19 位,承
销保荐收入排名第 15 位。

    财务顾问业务中并购重组业务净收入、交易金额排名较去年同期大幅提
升。完成星期六股份重组资产交割及配套融资,并有中信证券收购广州证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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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和重庆港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已通过审核。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9 年
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排名(按交易金额)第 15 位。公司将不断集中力量,在
加强行业研究基础上重点推进并购重组业务发展。

    (3)新三板业务

    2019 年,公司完成 1 家新三板公司推荐挂牌。截至 2019 年末,对 54 家挂
牌企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承担做市业务的挂牌企业 4 家。随着新三板改革相
关政策推出,公司将做好资源储备,通过重点挖掘和储备培育优质项目,完善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全价值链服务体系。

    4、资产管理业务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作为集合、定向和专项资管产品以及私募基
金管理人提供的资产管理服务。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分别为 11,246.96
万元、17,624.73 万元和 14,167.32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21%、
6.92%和 3.60%。

    2019 年,公司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1.42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9.62%。
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22.35 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管理收入和成本较上年同期有
所下降。

    2019 年,面对新的监管形式和市场变化,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聚焦本源,不
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围绕“大固收”业务方向,积极推动业务转型,深耕债
券投资、资产证券化两大重点业务领域。同时积极布局权益产品,新发行了量
化、FOF 等多种类型产品。

    截至 2019 年末,母公司资管业务受托管理规模为人民币 1,290.33 亿元,较
2018 年底排名上升 20 位,行业排名升至 27 位。其中,集合产品、单一产品、
专项产品受托管理规模分别为人民币 293.94 亿元、705.65 亿元和 290.74 亿元,
相比 2018 年分别上升 146.02%、16.57%和 45.38%。

    2019 年,公司积极参与证券行业“纾困行动”,设立纾困专项资管计划,
全年累计投放金额达 23.55 亿元,为 20 余家民营企业股东提供纾困资金,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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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措受到监管部门和新华社等媒体肯定。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获得了市场认
可,荣获证券时报“2019 年中国区资产证券化项目君鼎奖”等多个奖项,公司
资管业务在债券投资、资产证券化方面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和一定的
品牌影响力。

    5、投资业务

    公司的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公司自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投资,以及子公
司另类投资业务,其中公司自营投资收入占投资业务收入比重超过 90%。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投资业务收入分别为 41,522.98 万
元、59,166.87 万元和 127,365.69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54%、
23.25%和 32.35%。投资业务为公司第二大业务收入来源。

    2019 年,公司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投资业务收入达到 12.74 亿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115.27%,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 32.35%,为 2019 年公司第二大营业收
入来源。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10.41 个百分点,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对于投资业务
的投入,较好把握了债券投资市场机会,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1)债券投资业务

    2019 年,债券市场走出以震荡为主的结构性行情。从全年来看,利率债收
益率整体变动幅度不大,但年内波动较大;信用债收益率有一定幅度的下行。
公司通过对 2019 年宏观基本面诸多因素的综合分析,做出了看平债券市场、看
多权益市场的总体判断。2019 年初,公司超配可转债,准确把握了 2019 年度最
优大类资产的交易性机会;在利率高点快速建仓利率债,享受了可观的资本利
得;同时全年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交易波动,增厚了组合收益。2019 年全年,排
名居市场前列。2019 年,公司债券投资收益率大幅跑赢市场及债券型基金。根
据 Wind 数据统计,在全市场纯债型基金中排名第一。

    (2)股票投资及衍生金融业务

    2019 年,A 股市场交易活跃,呈现出震荡上行的走势,市场热点主题轮番
活跃,上半年,政府出台超预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叠加北向资金持续净流入。
下半年,中美贸易谈判总体向阶段性缓和方向演绎,市场对 2020 年围绕 5G 科
技创新的展望,触发了科技股的上涨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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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投资业务全年取得了良好收益,风险调整后的收益水平大幅优于
市场,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五)公司分类评级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公司 2017 年至 2019 年
评级均为 A 及以上,本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水平,在市场变化
中能较好地控制业务扩张的风险,各项评价指标均保持稳定,业务发展、风险
管控能力、盈利水平等方面持续稳定,无重大变化。

十一、公司的竞争优势

    公司秉持成为中国最具活力和特色的证券金融服务商的发展目标,聚焦
“零售财富管理服务”和“企业综合金融服务”的“双核驱动”发展战略,坚
持“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运营、风险控制”的统一管理,持续完善运营
服务体系,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逐步扩大,逐步形成了具有华西特色的核心竞
争力。

    (一)西部地区综合实力保持领先

    公司综合实力在西部地区证券公司中居于领先地位。近年来,公司持续推
进经营转型优化,在传统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的同时,资产证券化等新兴业
务快速发展,使得公司收入结构更趋合理。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
注重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公司在西部地区领
先的综合实力、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是公司未来在西部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
业务拓展的坚实基础。

    (二)极具发展潜力的区位优势

    公司按照“立足四川、面向全国”的发展方针,在发挥自身区域资源优势
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的战略布局。

    公司的机构网点、客户基础等重要资源主要集中在四川省内。四川是西部
经济、人口与资源大省。近年来,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等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四
川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当前,西部大开发持续深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
试验区扎实推进,成都西部金融中心加速建设,这些安排部署将为四川乃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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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在四川地区已形成了较为显著的经营网络优势和
客户资源优势。公司可有效利用地方政策支持和股东资源支持,基于零售客户
日益增加的金融服务需求,加快公司的业务由传统通道服务向综合财富管理服
务的转型发展;基于机构客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以资本中介和创新投资银行
服务为手段,开拓新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丰富公司的收入和利润来源。

    公司在充分发挥四川地区区域优势的基础上,在北京、上海、深圳、广
州、重庆、天津、南京、杭州、大连等经济发达的重点城市进行战略布局,初
步完成了全国性经营网络的构建,截至报告期末,分支机构数量已突破 100
家,为公司进一步扩大和发挥区位优势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较强的经纪业务竞争实力

    自 2011 年以来,公司着力推动经纪业务逐步由“团队+渠道”向“产品+服
务”模式转型,把“积累客户,优化结构,丰富产品,创造交易”作为经纪业
务发展方针,通过差异化服务满足零售客户综合理财服务需求,加快传统通道
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的转型,进一步优化公司经纪业务的经营模式。

    在零售客户综合服务能力方面,公司精心打造增值服务体系,致力于为零
售客户提供综合金融解决方案,通过实施客户关系管理,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
务。同时,公司加大对投资顾问和理财经理团队的培训力度和业务督导力度,
搭建了员工工作平台、管理平台和客户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了业务流程,提
高了员工的专业能力,进而提升了客户服务体验,增强了客户粘性。公司先后
获得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与 CRM 评选委员会颁发的“2014 年度‘金音奖’
中国最佳客户联络中心奖”、每日经济新闻评选的 2015 年“中国高端理财实力
榜杰出财富管理品牌奖”及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颁发的“2016 年优秀证券
公司”等行业奖项。

    在零售客户财富管理服务方面,公司通过搭建多样化金融产品体系,加快
推动传统通道业务向财富管理业务转型。公司建立了金融产品评价中心,以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客户的理财规划、产品需求及风险偏好等要素,
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精细化的资产配置方案,为财富管理业务的升级提供了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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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在融资融券业务方面,公司依托现有零售客户服务体系,持续加强多元化
的客户服务能力,大力发展融资融券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融资融券业
务是公司新的业务驱动力,对公司持续改善业务收入结构,摆脱经纪业务对传
统通道型业务的依赖,提升公司经纪业务抵抗市场波动的能力起到了积极作
用。

       (四)持续盈利和不断创新的固定收益业务

       公司自营固定收益投资条线拥有一支具有极强市场竞争力的团队,通过扎
实的投资研究功底、强大的市场交易能力、合理化的投资组合设计,近年来不
断为公司创造持久稳定的收益,实现公司自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自营固定
收益投资风格稳健,过往业绩优秀。投资范围涵盖了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
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债、国债期货、利率互换等固定收益及其衍生
品等各类品种。在做大做强传统债券投资组合管理的同时,通过参与国债期
货、利率互换、可转债等产品来对冲利率风险和分享权益市场的投资机会,不
断增厚组合收益。近年来,凭借专业的投资决策体系、卓越的资产配置能力、
稳健的风控能力,公司准确把握住了市场的脉搏,在 2012-2018 年债市的牛熊周
期中,固定收益投资策略得当,投资业绩稳定,投资收益率大幅跑赢市场同类
机构及债券型基金,收益率排名居市场排名前列。

       (五)稳定的盈利能力和领先的成本管理能力

       公司成立以来,坚持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通过持续推动经营模式转型升
级优化公司收入结构和利润来源,通过集中化费用管理强化成本控制。公司在
强化经纪业务等优势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资产
管理业务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通过对创新业务的有效资源整合投入,将公
司传统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创新业务的产出,扩大业务收入来源,持续提升公
司盈利水平。公司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绩效考核,加强业务协同整合的有效性
和针对性,引导和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成本管理能力
在行业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六)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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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老窖集团是大型国有企业,实力雄厚。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
司、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均为在其各自行业内拥有较强综合实力和影响力的企业,较为多元的股权结构
为本公司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提供了良好基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及经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有利于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了公司
持续、独立和稳定的经营。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团队在公司的业务运营和财务管理领域拥有丰富的经
验,高级管理层结构稳定,经过多年合作形成了稳健、诚信、务实的经营风
格,对公司文化高度认同。公司独立董事分别来自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
律师事务所,背景多元且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公司专业高效的管理团队保证
公司保持较高的经营效率,并能够继续带领公司在竞争激烈的证券行业中保持
和扩大竞争优势。

十二、业务发展战略

    面对证券行业寡头化、国际化和重资本化的发展趋势,公司制定了新的五
年战略规划(2019 年-2023 年)。着力打造以“大财富、大投行、大投资”为核
心的三大业务支柱,成为驱动公司未来 3-5 年收入增长的“三驾马车”。围绕公
司投研支持、机构销售、PB 外包以及资管产品创设等跨业务关键能力打造机构
服务和券商资管两大业务平台,与三大支柱业务深度协同,助力业务发展,以
实现公司综合实力和行业排名全面提升的战略目标。

十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关联方主要包括:

    1、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老窖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老窖集团直接和
间接持有本公司 28.52%的股份。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老窖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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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

    (1)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元)
 华西期货       60,000          100%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华西金智       50,000          100%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华西银峰      100,000          100%       金融产品投资,股权投资

    (2)公司联营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      持股      与公司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关系
天府(四川)                                    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债券转让提供交易
联合股权交易                                    场所及相关服务;为非上市公司融资、
                10,000.00     35%      联营公司
中心股份有限                                    并购等相关业务提供有关服务;为相关
    公司                                        各方提供咨询、信息等中介服务
泸州华西金智
银聚股权投资
                15,100.00   19.33%     联营公司 股权基金投资等
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贵宾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定制酒类营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怀旧酒类营销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国窖文化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博大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酒业集中区发展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优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州老窖智同商贸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一方控制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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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外部董事的公司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自然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
关联自然人                                          详见注释
   注:关联自然人指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
接控制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前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
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二)近三年的关联方交易

       1、已纳入本公司汇总财务报表范围的各分支机构,其相互间交易已作抵
消。

       2、与关联方联建办公楼。

       在建工程中 D6 地块一期项目为总部综合办公楼,系本公司与本公司其他关
联方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建设。该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南区大源
IV 线核心商务区 D6 地块,该工程设计为一类高层建筑,建筑面积为 58,189.61
平方米,双方共同投资总额预计约 3.985 亿元,出资比例暂定为本公司出资
55.70%,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 44.30%。

       该项目于 2010 年 4 月正式立项,2011 年 10 月主体工程封顶;2013 年验收
并于 10 月正式投入使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联建大楼已完成投资额 4.05
亿元(含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其中:本公司投入 2.31 亿元,老窖房产投入
1.74 亿元,本公司已按分配的房产暂估转固,暂估转固总额 2.17 亿元(不含土
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其中房屋建筑物 1.94 亿元。该项目尚未完成竣工财务决
算以及相关税务汇算等,合作双方尚未最终清算,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

       3、关联方采购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泸州老窖定制酒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

        采购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定价方式
泸州老窖文化旅行社                      -                 -       9,000.00      协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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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定价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老窖优选供应链
                                         -           48,960.00       181,440.00            协议价
管理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智同商贸股
                                         -                   -       201,420.00            协议价
份有限公司
泸州老窖定制酒有限
                             3,738,000.00                    -                   -         协议价
公司
          合计               3,738,000.00            48,960.00       391,860.00

     4、定向资产管理

     向关联方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单位:元

    产品名称            委托人       成立日期             状态             期末委托资金 管理费率
华西金舵投资固      四川省金舵投
                                     2017 年 6 已于 2018 年 10
收 1 号定向资产     资有限责任公                                                     0             0.20%
                                      月 9 日 月 25 日完成清算
管理计划*注 1             司
华西证券璞信定      四川璞信产融
                                     2018 年 10
向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有限责任                          存续             165,962,026.47          0.30%
                                      月 22 日
     *注 2              公司
注 1:公司作为华西金舵投资固收 1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2018 年取得管理费收入 295,165.24 元。
注 2:华西证券璞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2018 年 10 月 30 日开始运作,本期尚未取得管理费收入。

     5、集合资产管理

     关联方投资本公司管理和华期梧桐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情况:

                                                                                          单位:份、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名称                        关联方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华西证券融诚 3 号                关联自然人              4,535,924.00            4,535,924.00
                 合计                                            4,535,924.00            4,535,924.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产品名称                        关联方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华西证券融诚 3 号                关联自然人              27,773,733.63           27,773,733.63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 2 号                  华期梧桐                  -                       -
华期梧桐资管艾叶量化多策略 1 期          关联自然人              1,000,000.00             955,200.00
                 合计                                            28,773,733.63           28,728,933.63
             产品名称                        关联方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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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份额                份额净值
        华西证券融诚 3 号              关联自然人           19,798,127.84           19,798,127.84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 2 号            华期梧桐              1,000,000.00             950,200.00
               合计                                        20,798,127.84           20,748,327.84

     6、提供证券经纪服务

     (1)关联方在本公司的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情况

                                                                                        单位:元

             开户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587.14              1,581.54               1,575.94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0,941.35            34,501.92               39,754.84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76.33             244.80                            -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36,179.10             2,488.15               20,827.08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0,201,958.86              1,005.13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89.38                       -                       -
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568,337.26                         -                       -
关联自然人                                1,852,723.30          1,131,036.44          31,409,884.22
               合计                      65,732,992.72          1,170,857.98          31,472,042.08

     (2)本公司自关联方收取证券经纪手续费及佣金

                                                                                      单位:万元

               开户单位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01                   -               10.02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                   -                       -
  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5.22            10.39                          -
  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                   -                       -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58.48            38.81                          -
  关联自然人                                        4.99             0.84                  98.50
                 合计                             308.80            50.04                 108.53

     7、提供服务

     (1)2017年6月,本公司泸州分公司与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签订《关于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之承销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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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本公司泸州分公司作为老窖集团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的主承销商,双
方约定的承销费用为实际募集资金*发行年限*年承销费率(0.0952%),承销费
于该次债券发行成功后一次性收取,该次债券承销费的收付由主承销商统一负
责。2017年11月,该次债券第一期已完成发行,公司收到公开发行债券承销费
用285.60万元,并在收到当月确认收入269.43万元。2018年3月,该次债券第二
期已完成发行,公司当月收到公开发行债券承销费用1,142.40万元,并于款项收
到当月确认收入1,077.74万元。

    (2)2017年5月,本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2017年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承
销协议》,约定:泸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国内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
元的公司债券,聘用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牵头主承销商,聘用公司为联合
主承销商,向主承销商支付的承销费用为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的0.6%(承销费用
包括主承销商牵头管理费和承销佣金)。2017年6月,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
本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该债券承销比例及承销佣金分配比例为7:3。2018年
4月收到债券承销款187.20万元。

    (3)2016年9月19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保荐机构)与本
公司组成联合保荐机构及联席主承销商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签定《关于境
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与上市之保荐协议》及《关于泸州老
窖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之承销协议》,负
责该公司拟非公开发行14,245.0142万股的保荐与承销工作,募集资金约30亿元
(含发行费用);根据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及承销费用合计费率约
为融资金额30亿元的1.616%,由本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按协商的
约定收取,相关服务尚在实施中。 2016年12月公司已收到保荐费(含税)
101.00万元,并确认证券承销业务收入952,830.19元。2017年7月28日老窖股份
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2017年8月25日公司收到老窖股份非公开发行承
销费用(含税)3,232.00万元。

    (4)华西证券综合办公楼产生的水费和电费,由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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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康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泸州老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收代
缴,2017年公司向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支付1,700,806.23元,向四川康润集团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524,518.62元。2018年公司向四川康润集团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支付2,391,969.34元。2019年公司向四川康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支付2,151,257.58元。

    8、购买关联方发行的债券

    公司固定收益业务购买关联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16 金地
02”,期末持仓 6,000 万元,市值 5,910 万元,2018 年收到兑付利息 210 万元。

    9、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019 年度,公司向任职期间董监高实际支付的薪酬总额为 4,255.93 万元。

    10、关联往来

    (1)银行存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末金额            2018 年末金额      2017 年末金额         性质
泸州市商业银行
                       201,504,492.46            50,414,626.01       260,833.33      银行存款
股份有限公司

    (2)拆出资金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末金额            2018 年末金额      2017 年末金额         性质
华创证券有限责
                                      -         300,000,000.00                   -   拆出资金
任公司

    (3)应收利息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末金额           2018 年末金额      2017 年末金额        性质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
                                          -         250,000.00                   -   应收利息
公司

    (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末金额           2018 年末金额      2017 年末金额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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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老窖集团有限
                            20,223,826.39     20,223,826.39          374,418.46 上市承诺款
责任公司
     注:在公司上市前,公司共有 5 处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老窖集团承诺: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三年
内,公司依然未取得该 5 处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老窖集团将按华西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的该
等房产账面净资产值以货币资金注入公司的方式予以规范,该规范方式不对本公司的出资比例或股权比例
造成任何改变;如老窖集团按照上述承诺以货币资金注入方式予以规范后,本公司依法取得上述房产的全
部或部分房屋所有权证,则本公司仅需按合法程序将已注入的相应资金等值退还老窖集团即可,无需支付
资金占用费或其他费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老窖集团已按照 5 处未取得房产、土地证的房屋在本
公司整体变更时的账面价值,将相应的资金划入公司。老窖集团首发前做出的有关土地房产的承诺,已履
行完毕。

     11、其他

     2019 年公司在泸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银行存款账户产生利息
收入 1,090,066.45 元,手续费支出 200.00 元。2019 年公司确认华创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222,249.98 元。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本公司章
程对关联交易决策权限及程序作出了规范,主要如下: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与公司发生业务竞争。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其
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

     第八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
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的决议应
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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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该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大会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
的股东,并解释和说明关联股东与关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

    (三)大会主持人宣布关联股东回避,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

    (四)关联交易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如该交易事项属特别决议范围,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
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 2/3 以上通过。

    ……

    第一百二十四条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
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职权: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当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在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专项报告;

    ……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或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
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

    此外,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作出
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在商业交易等事
项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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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

    (一)结算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包括清算业务、交收业务、结算系统管理、应急预案、客户资
金投保数据报送等一系列结算管理制度,以规范日常登记、清算、交收等方面
的工作。

    公司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严格分开运作、分开管理,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由
公司结算管理部统一管理。客户资金按照证监会第三方存管模式集中管理,实
现了客户资金的封闭运行、集中管理。通过严格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对账检
查,每日安排专岗对柜台系统、法人结算系统、存管银行账户的资金余额、交
收净额等项目进行核对,防范客户资金结算风险。建立监控系统收款账户报备
流程,确保客户资金管理的封闭性;完善投保基金客户资金监控系统的反馈机
制,梳理数据报送流程,不断完善监控系统所涉及的预警反馈、定期报告流程
以及比对差异问题反馈等流程。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情况,将结算风险的防范向业务前端前移,与前端部
门联合防范结算风险;持续关注新业务并提供结算保障支持,从事前方案到事
后上线提供完整的结算支持;模拟客户资金出现重大缺口后启动应急弥补流
程,确定了客户资金管理出现缺口的情形类别、弥补途径、操作通知等流程。

    (二)财务会计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计划财务部行使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税收管理等职能,建立了
涵盖会计管理制度、各项业务核算制度、会计基础工作管理、预算管理、财产
物资管理、财务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财务会计制度体系。

    公司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公司预算实行分级归
口管理,各预算单位对其自身预算负责;计划财务部审核各预算单位上报预算
并形成公司总预算方案,公司总预算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公司
计划财务部通过事前规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价履行费用管控职责,严格备用
金借款管理和费用报销审批程序,保证费用开支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并将各部
门的费用管控情况纳入财务评价并与年度考核挂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大额支
出审批体系,分类别分级次审批,不断优化审批环节。在分管领导对经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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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的必要性进行审核后,经办会计核对合同和付款金额无误,各审批环节齐
备的情况下,款项才能支付。建立银企直连支付模式,公司可实时掌握和监控
资金变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建立了以用友 NC 系统为核心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财务核算、
会计报表、费用审批、增值税管理、内部协同、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为财务
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了保障。财务信息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操作权限管理,操作角色的设置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
原则,确保符合会计内部控制要求。

       公司计划财务部通过直接委派财务经理和集中管理两种方式对证券营业部
的财务工作进行垂直管理。不定期对证券营业部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
证券营业部的财务工作;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薪酬由公司总部统一发放,有效
保证了证券营业部财务工作的独立性。

       (三)资金运营内部控制

       公司设资金运营部承担公司资金管理工作,建立了覆盖资金管理各个环节
的制度体系。公司在账户管理、资金审批、交易操作、交易记录保存、交易监
控、人员管理等方面均有完备风险控制措施,风险可控;重大资金的筹集和使
用均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强化对流动性风险的日常监控,持续完善流动
性风险管理系统,提高系统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对流动性系统相关系数进
行维护更新,确保按月生成流动性监控月报表功能的稳定性和准确性。

       (四)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包括 IT 治理、运行管理、开发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并
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司 IT 治理委员会负责公司 IT 治理工作,信息技术部
是公司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信息技术
工作。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的建设由公司信息技术部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和统
一管理,证券营业部设信息技术负责人,由公司信息技术部对信息技术负责人
进行技术管理、技术指导和技术考核,有效保证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稳定运
行。

       公司建立了“两地三中心”灾备体系,三大中心通过中国电信地面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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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地面专线、VPN、中国电信裸光纤四大通讯链路互联互通,每对中心
之间至少具备两种不同的通讯链路,保证了公司业务通信的连续性;形成了
“网上交易三中心”分布体系,主中心发生故障时,其他中心具备完全接管能
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稳定运行。公司定期进行系统运行状况分析和信息
安全评估,对公司全网网络拓扑和访问策略调整及清理;同时开展信息系统检
测及加固,外聘具有专业安全服务资质的服务商对信息系统提供全面的服务与
实时监控。2017 年公司完成了成都集中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等 6 个系统以
及深圳灾备交易系统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通过测评。

       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应急预案拟定了
应急事件汇报流程,按照流程对每次应急事件进行处置与通报。按照相关规定
按期开展各项应急演练工作,路径清晰明确,公司内外各部门、各单位协同工
作,形成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通报响应机制,并按照演练结果持续完善应急预
案。

       (五)子公司控制

       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从基本原则、公司运作、监督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规范。公司向子公司选派董事、监事以及其他主要高级管理人员;要
求子公司制定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督促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法人
治理结构。公司监事会安排内外部审计对子公司实施稽核审计,督促子公司健
全内部控制机制,要求子公司制定符合监管部门要求的内控管理制度。董事会
办公室作为各子公司归口联系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各部门与各子公司之
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络。根据监管规定和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子公
司的定位和经营范围,将子公司纳入公司合规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
的管理。子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向公司相关部门报送报表、报告等资料,保
证公司及时准确掌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

       (六)反洗钱工作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反洗钱工作三级组织体系,包括公司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公
司反洗钱工作小组、部门和分支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组,合规法务部为反洗钱工
作的具体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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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监管规定建立了系统的反洗钱工作制度体系,并根据监管机关的
要求和实际执行情况不断完善,各业务条线及证券营业部按照公司反洗钱工作
制度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通过持续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工作、优化调整自定义
异常交易监测指标和监控模型、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等工作,进一步夯实
了风险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流程控制为手段的洗钱风险预防体系;持续完善
反洗钱监控系统,提高异常交易监测的准确性,并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将联合
国制裁名单、公安部发布的恐怖组织和恐怖份子名单、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
中心局发布的红色通缉令名单导入反洗钱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名单中人员和机
构的反洗钱监控;对证券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持续监督、检查,加强对客户异
常交易分析识别工作的指导,提高了异常交易监测的针对性、有效性,促进了
反洗钱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7 年公司和达州等 9 个证券营业部被评为反洗钱工作最高等级 A 级,人
民银行成都分行对公司反洗钱工作进行了通报表彰。

    (七)压力测试

    公司建立健全了压力测试机制,通过开展综合压力测试及多项专项压力测
试,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了统一情景压力测试及综合压力测
试工作,同时组织子公司完成了子公司压力测试;针对流动性覆盖率、现金流
进行了流动性专项压力测试,测试结果均按时进行报送;完成了承销项目、融
资融券业务等项目的压力测试,确保公司各项风控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八)隔离墙管理

    公司在证券经纪、自营投资、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业务之间
建立了严格的隔离墙,确保上述业务在机构、人员、资金、账户、办公场所、
办公设备、信息系统等方面有效隔离,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两个或
两个以上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部门;建立了与内部管理和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信
息隔离墙运行机制,规范了以内幕信息为主的敏感信息的流动和管理;通过制
度明确了工作人员跨墙作业的审批流程及跨墙人员的保密义务,同时对静默期
的安排做出了明确规定;自营投资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有利益冲突的业务部
门不得对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展联合调研、互相委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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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研究部门及其研究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措施,未与投资银行总部等存在利
益冲突的业务部门的业绩挂钩。加强了员工执业行为特别是通过手机 APP 下单
买卖股票行为的日常监控,已实现对公司所有投行业务人员、投资人员、跨墙
人员的即时通讯信息监测,防范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加强信息隔离墙名
单信息管理,及时调整限制名单、观察名单;开展了有关信息隔离的合规审
查、咨询和检查,重点对自营投资、投资银行和资产管理等业务的开展提供相
关意见。

    (九)反舞弊控制

    公司制定了《反舞弊工作管理办法》、《信访举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
建立了包括职责体系、制度体系、报告体系、考核与问责体系的反舞弊举报机
制;贯彻落实举报管理与举报人保护措施,明确举报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
理要求,确保投诉、举报成为公司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坚持“惩防并
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规范舞弊案
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十)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管理。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建立关联人信息库并将关联人信息
发送各部门关联交易联络人;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对重大
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并按规定向监管机构履行报告义务;所有关联交易需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或由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批准;公司对关联交易执行回避表
决制度。

    (十一)各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1、证券经纪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采用零售财富服务管理委员会——综合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市场营
销部、财富管理部、网络金融部、结算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分支机
构(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的分级管理模式,对证券经纪业务进行管理。证券
营业部前、后台分离,设合规管理岗对证券营业部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履行合规审查、合规监测、合规培训等职责。公司对证券营业部的财务岗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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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岗位实行垂直管理,建立重要岗位的制约机制。

    (1)柜台系统管理。公司建立了柜台系统管理制度体系,对经纪业务所涉
及的系统角色划分、用户管理、信息安全与保密等方面进行规范。公司柜台系
统权限由运营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遵循分级授权和权限必要、最少的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授权,实际业务不涉及的权限不予授权;建立柜台系统权限
隔离机制,确保同一柜台系统用户不同时拥有互斥权限;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系
统权限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客户账户管理。公司建立了客户账户管理制度体系,对新开户客户信
息真实性进行审查,对于无法证实身份信息的客户,拒绝为其开立账户;加强
业务操作规范性的日常监控,对业务人员持续监督管理,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
金的安全,保障了公司经纪业务的正常运行。公司成立见证业务团队,对非现
场开户业务实施集中管理以降低潜在风险;明确实名制管理为办理非现场开户
业务的基本原则,确保投资者开户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开户行为为本人意
愿;通过对见证人员进行严格的权限管理与业务培训,保证见证人员的专业性
和合规性。严格要求各分支机构定期开展账户管理的自查工作,建立合规监督
机制;定期对各分支机构的账户管理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问
题产生的防范体系,对于弄虚作假、自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分支机构追究
其责任。

    (3)财富管理。公司建立了财富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财富管理体系建设、
投资顾问管理、证券投资咨询增值产品设计生产、产品研究与评价、投资者教
育等内容。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产品风险评级标准,从产品的基础风
险、产品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及产品服务期限等多方面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
建立了代销产品评价机制,从产品发行人的信用状况、产品结构复杂性、投资
方向和投资范围等方面对产品进行评价并划分风险等级,持续跟踪产品并每年
更新风险等级;在产品销售环节及时提示产品的风险,加强各金融产品销售的
风险管控和过程管理,遵循客户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原则,多环
节防范投资顾问服务风险;建立了产品售前培训机制,加强投资顾问对产品的
了解,并促使投资顾问向客户准确传递产品信息和产品风险。

    (4)营销管理。公司建立了营销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营销人员管理、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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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产品管理等内容。公司通过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监督及专项事件处
理,实施营销风险动态管控;持续开展对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的业务培训,
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嵌入培训内容作为培训重点,并通过培训考试强化培训效
果;通过加强营销团队日常管理,将合规执业、服务适当性、客户投诉纳入营
销人员、证券经纪人绩效考核,实现对营销人员、证券经纪人行为风险的动态
管理;通过加强代销产品决策、尽职调查、信息披露等环节的管理,推动产品
代销业务规范发展;加大风险自查工作的力度,公司成立督导组到证券营业部
进行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进行现场检查,有效规避风险。

    (5)客户服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统一组织客户回访,客户回访情况留痕
并存档,并通过对回访电话进行质量检查,有效控制了客户回访风险,保证客
户回访工作的合规性。通过公示客户投诉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方式为客户
提供投诉渠道,投诉电话在营业时间内有专人值守,确保客户投诉能及时得到
处理;明确了客户投诉处理相关岗位的职责分工,优化了投诉处理流程,加强
了投诉处理工作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建立了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考核问责机
制,对检查中发现的客户投诉处理相关责任人不履责行为进行问责。建立了
“华西证券微服务”公众号,涵盖服务、产品、账户三大模块,将资料修改、
风险测评等业务功能嵌入公众号,让客户体验一站式服务。

    (6)投资者教育。公司成立了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与执行小
组,负责全面规划和指导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管理部
门设置专职投资者教育联系人,负责组织开展和落实日常投资者教育工作;证
券营业部成立投资者教育工作小组,并设置投资者教育工作联系人,具体负责
证券营业部日常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开展。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加强
投资者教育宣传力度,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和适当性的原则,把投资
者教育工作融入到各个业务环节;重视风险提示的发布工作,制作多种投资者
教育产品,多途径向客户提示风险,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
识;加强证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基础工作的管理,要求证券营业部设专人落实
投资者教育活动的开展和宣传,并对投资者教育工作留痕做出了明确要求。
2017 年公司建设的投资者教育基地获得四川省级投资者教育基地称号。

    (7)客户适当性管理。公司成立了适当性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全面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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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推动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开展,按照“公司集中统管、条线分类实施、上下分
层检查、内控独立监督”的原则进行组织与管理。为推进适当性管理工作,公
司在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方面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确保客
户适当性管理有章可循;对客户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适合
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优化业务流程,将客户适当性管理要求嵌入到业务流程
中,使业务流程按照基于了解客户、了解产品的基础上实施适当性匹配,并根
据准入条件和交易适当性判断进行系统的自动筛选和匹配;通过初次风险测评
确定客户的风险偏好,并通过后续风险测评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持续评
估;通过现场和非现场等方式组织适当性管理培训,并组织适当性管理专项考
试,使得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对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的适当性管理工作
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保证适当性管理工作真正落地。

       (8)股票期权业务。公司股票期权业务由运营管理部统一管理,证券营业
部需经运营管理部验收并授权许可后,方可开展股票期权业务。公司建立了股
票期权业务制度体系,对风险揭示、账户管理、风险监控、适当性管理等方面
做了系统的规定。

       公司在为客户开通股票期权交易权限之前对客户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
况、证券投资经验、诚信状况、风险偏好、投资目标等相关信息进行充分了
解,并对投资者进行培训,使客户充分了解期权市场特性,揭示期权市场风
险。公司股票期权业务采用分级管理的模式,根据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专业
知识和个人信用情况,对投资者交易的权限和规模进行分级,并根据分级结果
设置投资者相应的交易权限。公司指定专人对股票期权业务进行逐日盯市,在
盘中以市场实时成交价格进行盘中盯市,计算投资者的保证金,对风险进行评
估。

       (9)中间介绍业务。公司建立了中间介绍业务制度体系,从经营独立性、
培训机制、对接部门、介绍业务人员资格、风险控制、禁止行为等方面进行业
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公司遵循利益冲突防范和业务隔离原则对人员进行统一管
理,并严格从人员上隔离一般证券业务与中间介绍业务,拥有普通证券柜台权
限的人员不得兼任中间介绍业务人员;对投资者进行相关金融期货交易必备知
识水平、交易经验、最低可用资金进行核查,根据投资者基本情况和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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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财务状况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适当性综合评估。公司对中间介绍业务
实行全程监控,确保业务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不定期对证券营业部的中
间介绍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证券营业部及时进行整改。

       2、证券金融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开展的证券金融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
券交易等业务。

       公司对证券金融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证券金融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
职责由公司总部承担,禁止分支机构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向客户提供证券金融业
务服务。

       (1)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建立了融资融券业务制度体系,对业务决策与授
权体系、专业人员配备、业务培训、风险监控等方面做了系统的规定。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建立了“董事会—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委员会—融资融券
业务审批小组—运营管理部—分支机构”五级决策授权体系,前、中、后台相
互分离、相互制约、协调配合,确保了业务运行平稳有效。公司根据客户征信
结果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和初始保证金比例,做到风险可控;根据市场情况修订
更新担保品折算率模型来控制市场剧烈波动带来的风险;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
心的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监控和调整机制,实行总规模控制;强化逐日盯市制
度,及时提示交易规则,对交易进行实时监控、主动预警,通过客户资信审
核、授信审核、客户账户监控、发送补仓或平仓通知等措施严格控制业务风
险。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公司建立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制度体系,对
标的证券管理、信息隔离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构建了“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
—证券金融部及相关业务部门—分支机构”五级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客户
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公司对股票质押业务的流程、业务标准进行
了明确规定,根据市场环境及时进行调整;在业务标准方面,公司建立质押率
模型与征信因子模型,对标的证券实施标准化管理。公司指定专人每日对存续
期项目标的证券的行情、舆情等进行监控,并编制股票质押业务贷后管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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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对需要关注的事件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发送风险提示。公司风险
管理部定期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压力测试,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及时提示潜
在风险;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尽职调查的复核,出具独立的风险评估意
见,有效实现风险管理前置。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公司建立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制度
体系,对标的证券管理、客户准入资格、通知送达等进行了具体规定。公司对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推行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建立了合理的征信授信体
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交易履约保障比例,增加违约处置的触发条
件,有效提升了在极端情况下业务风险控制能力。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业务
规模管理和调整机制,保证公司总交易规模、单笔交易规模、单一客户交易规
模、单一证券交易规模均符合监管要求。

    3、自营投资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自营投资决策与授权体系。公司董事会是公司自营投资
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监管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
定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公司设立投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自营投资业务经营管
理的决策与风险管控。设立深圳分公司负责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在投资管理委
员会做出的决策范围内负责具体投资项目的决策和执行工作。

    公司建立了自营投资业务制度体系,保证自营投资业务的正常运行。自营
投资业务按照隔离墙制度要求与证券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研究咨询等
业务独立运行。

    公司风险管理部设立自营投资监控管理岗负责对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实施事
前、事中监控,以防范规模失控、决策失误、超越授权、内幕交易等风险;按
日提交自营投资业务风险分析报告,主要反映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各项风险限额
指标,通过 VaR 值、修正久期、行业集中度、个股集中度、发行方集中度等风
险指标分析自营投资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负责拟订投资银行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
重要政策,确定发行人选择标准、项目立项和保荐等,并对发行方案、发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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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做出最终决定;设立投资银行总部负责开展投资银行业务;成立投资银行业
务内核小组负责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内部核查和质量技术控制,对申报文件进
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并对投资银行业务中的重大风险事项进行审查;设立
质量控制部作为投资银行业务质量控制、技术支持的专业职能部门。公司合规
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投资银行业务履行合规审查及风险监控职能,审查监督
投资银行总部是否按照相关制度运作,所有与客户签署的文件须经合规法务部
审核。

    公司建立了投资银行业务制度体系,覆盖了业务流程、作业标准、风险控
制、发行人质量评价、尽职调查工作流程、内核工作、质量控制、项目协议的
签署权限、文本管理等方面。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证券发行中的定价和
配售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建立了承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通过事先评
估、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建立奖惩机制等措施,有效控制包销风险;建立了中
介机构评价机制,加强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
协调配合;注重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集中管理和控制,对投资银行项目实施合
理的项目进度跟踪、项目投入产出核算和项目利润分配等措施;注重投资银行
项目协议的管理,明确不同类别协议的签署权限;加强保荐承销业务风险管
理,主动事先评估证券承销对公司财务资金状况,特别是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
标的影响,防范公司流动性风险。

    5、债券发行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债券发行业务制度体系,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申报、
发行方案与定价等方面对债券发行业务实施内部控制,指导内控工作有序进
行。公司债券发行业务的内部风险控制实行四级管理体系。一级控制为项目负
责人,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立项、尽职调查等;二级控制为质量控制部,质量控
制部作为债券发行业务质量控制业务的常设机构,负责对项目组的工作等进行
监督;三级控制为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业务内核小组,对债券发行业务申报材料
以及主管机构的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内部审核;四级控制为公司证券发行定
价及配售委员会,负责对债券发行方案进行审核,经测算存在大额包销风险的
发行方案需报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和决定。通过四级内控管理体系,全面
严格控制债券发行业务的法律风险和发行承销风险,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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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诚信及操作风险。公司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项目进行独立审查和
监控,通过审查申报资料、参与项目内核等多种方式控制债券发行业务风险。

    6、资产管理业务

    内部控制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委员会,与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及资产证券化
评审小组一并形成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决策体系,其中资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拟
定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和经营计划,对资管产品设计方案、营销
方案、重大投资方案进行审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分析市场重大风险和重大
突发事件并研究控制公司风险的措施,审议并决定占用净资本、存在重大亏损
概率的业务和产品。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审小组负责资产证券化项目的立项审批
并对项目是否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议。在资产管理总部设立投资决策委
员会、资产管理总部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授权负责场内大类资产配
置、审批重点投资品种、策略以及提出投资风险的控制措施等;资产管理总部
办公会负责研讨部门重点工作和业务方案,并根据不同业务权限提交相关决策
机构审批。

    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体系,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组织架构、客户
适当性管理、投资运作流程、客户投诉处理、反洗钱、风险控制、信息隔离管
理等进行了规定。

    在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方面,规范集合计划投资决策和投资交易执行程序;
相关合同、风险揭示书均按照监管机关要求制作并提交合规风控部门审批。加
强客户适当性管理,与外部代销机构签订的代销协议中要求代销机构必须按合
同约定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产管理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及风险揭示书签订
等工作,引导客户审慎做出投资选择;定期对代销机构的代销行为进行回访和
监督,防止不适当的销售行为的发生。规范直销柜台管理,明确规定直销委托
人须为专业机构投资者,严格审核委托人相关资料,实行双人复核机制。设专
人进行规范集合计划信息披露,按合同约定按时向客户寄发对账单,并在公司
网站披露资产管理业务季度报告,供委托人查阅。统一账户管理和档案管理,
防止出现账户管理混乱、权责不清等情况。

    在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岗位的工作手册并根据工作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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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及时修订,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岗位职责,强化监督复核机制,有效控制和
降低业务的操作风险;强化客户营销与开发、账户管理、投资交易环节、合同
档案等各个方面的控制。

    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规范业务决策流程,加强风险控制。项目资料报
经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审小组审议通过后,上报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决策;
公司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项目决策审议进行了全流程覆盖,合规法务部
和风险管理部人员纳入资产证券化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7、新三板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涵盖部门设置、人员管理、各类业务流程管理、内部风险控制
等方面的制度体系,为业务发展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流程指引。

    在推荐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业务方面,所有拟上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的公司均进行了尽职调查,并经过推荐挂牌业务
内核小组、质量控制部及合规法务部审核,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完整以及项
目的可行性。在做市业务方面,公司成立做市业务决策委员会,场外市场部在
其授权范围内,负责做市业务的具体运作;在遵循合法合规和安全性原则的基
础上,建立了完善的业务模式。合规法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对场外市场业务的运
行履行合规监测、审查和风险监控职能。

    8、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证券研究所开展研究咨询业务,建立了多项制度,对人员管理、
执业资格、研究活动、执业回避、信息披露、信息隔离、档案存管等作了规
定,重点防范传播虚假消息、误导投资者、违规执业、利益冲突等风险。

    公司发布的研究报告均需经过合规审核与质量审核,合规审核包括信息来
源、风险提示、研究过程的合规性等,质量审核主要从研究方法的专业性和研
究结论的审慎性两个方面进行审核。公司建立资智通报告平台作为发布研究报
告的统一平台,平台实现了对研究成果提交、质量合规审核、发布等多个环节
的过程留痕,通过流程控制提升了风险防范的有效性。

    9、互联网证券业务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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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互联网证券业务制度体系,涵盖了合规与风险管理、商
务合作业务及人员管理等,明确了互联网证券业务风险控制点、控制措施,对
重要业务流程进行了 IT 固化,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根据互联网证券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拟定了各项风险点对应的风
险控制措施框架,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将合规执业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
中。公司每日对互联网证券业务开展风险自查,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采取措施解决;对“股票专家”等产品宣传推广资料进行合规审查,并结合产
品风险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保证产品推广符合客户适当性管理的需求。

    10、创新业务内部控制

    公司创新业务通过合规审查机制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实现内部控制,
制定了涉及创新业务合规审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规则方面的相关制度。公
司创新业务由业务部门通过请示报告、合规审查、业务协同等流程提交合规法
务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范围的创新业务,在合规审查的
基础上,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同时申请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审
议。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风险偏好和风险容忍度,审议并决
定是否开展新业务和新产品。

十五、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相关制度安排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已经充分了解《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所确定的信息披露制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制定了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并对投资者服务做出了安排。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部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证券事务代表履行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交
易所赋予的职责,负责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资料的收集和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的编制,提交董事会秘书初审,并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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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 2017 年的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经审计的 2017 年财
      务报表,2018 年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 2018 年财务报表,2019
      年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 2019 年经审计的 2019 年财务报表,2020 年 1-9 月财务
      数据引自本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0 年 1-9 月财务报告,财务数据在有效期内。四
      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18)0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本公
      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川华信审(2019)024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0〕11-46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报告期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如下: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20 年 09 月 30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6,631,901,269.69 15,339,174,979.51 11,347,242,073.91 10,691,162,931.56
      其中:客户资金存
                         14,191,300,034.17 14,039,986,287.33            9,852,442,472.50    9,524,670,493.54
款
     结算备付金           5,270,755,930.33       3,683,008,373.87       2,992,566,661.74    4,328,132,629.07
      其中:客户备付金    3,867,799,411.44       2,422,209,595.04       2,360,031,874.33    3,506,751,578.59
     拆出资金                               -                      -     500,000,000.00                       -
     融出资金            14,560,144,341.22 11,361,126,336.69            8,184,446,267.54    9,272,306,623.61
     衍生金融资产             5,809,264.84           2,092,073.57               2,575.00          177,733.09
     存出保证金           1,409,670,692.56       1,344,143,361.34        772,579,296.56       685,350,045.28
     应收款项              189,374,537.57           56,846,573.69        108,976,634.92        78,059,0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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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501,405,202.75      567,657,674.2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21,459,948.28   8,607,263,203.25    6,710,715,368.17    6,746,523,348.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7,970,171,694.97    9,971,917,974.57
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6,585,243,604.48    7,211,043,024.61
     金融投资:          32,433,049,428.56 26,196,631,067.93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     23,765,921,919.28 16,740,619,451.79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8,623,034,535.49   9,411,382,386.38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092,973.79       44,629,229.76             不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73,788,391.05       44,621,573.33       20,106,671.94       23,530,676.19
     固定资产              604,256,702.76      599,531,474.72      609,205,878.84      355,473,535.86
     在建工程                                                -                   -     199,287,068.13
     无形资产               54,639,812.10       49,503,302.19       48,655,299.20       45,892,056.01
     商誉                   13,702,713.15       13,702,713.15       13,702,713.15       13,702,713.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234,048,578.69      252,158,738.76      189,448,200.78      212,397,734.24
     其他资产              390,486,258.42      277,599,147.42      226,426,183.25      114,145,474.27
资产总计                 78,293,087,869.22 67,827,402,919.42 46,780,894,327.20 50,516,760,277.07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7,536,095,776.05   6,572,463,600.93    1,128,050,000.00    4,512,400,000.00
     拆入资金             1,000,367,638.89   2,151,319,222.22    2,500,000,000.00      2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404,518,082.92     103,675,297.27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750,653,717.21                     -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35,553,373.79        3,141,530.00           23,300.55            707,615.5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3,323,157,185.22 12,756,844,060.33     5,207,030,295.89 13,831,585,274.65
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18,829,973,879.05 17,044,361,433.95 12,199,169,131.77 13,086,631,807.56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740,466,449.59      844,356,221.33      461,614,554.16      495,944,343.98
     应交税费              355,439,416.17      217,060,902.17       88,079,457.04      141,030,193.96
     应付款项               15,749,848.27       28,771,503.75       16,797,618.23       60,268,327.67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09,879,911.42      182,518,592.89
     合同负债               66,183,191.2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预计负债                   31,919.79           44,487.18       12,927,857.82        1,830,7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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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付债券                    13,508,381,861.46     7,996,258,527.24      5,596,792,805.90        4,595,020,342.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465,045.03      110,425,032.50         20,791,127.29           10,506,838.85
  其他负债                       409,890,002.01       305,069,243.59        288,950,767.04          578,349,134.85
负债合计                      57,299,273,669.45 48,133,791,062.46 28,380,760,544.32 37,696,793,181.59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3,776,654,578.96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29,276,889.66       49,694,830.17          6,109,436.11           15,307,177.68
  盈余公积                       814,078,671.04       814,078,671.04        683,125,993.06          604,968,078.73
  一般风险准备                 2,659,727,121.05     2,659,727,121.05      2,393,604,727.75        2,234,233,829.07
  未分配利润                   6,706,221,250.59     5,386,873,619.15      4,534,020,821.14        4,026,167,286.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0,948,316,363.73 19,649,386,672.80 18,355,873,409.45 12,757,330,950.52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45,497,836.04       44,225,184.16         44,260,373.43           62,636,144.9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993,814,199.77 19,693,611,856.96 18,400,133,782.88 12,819,967,095.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78,293,087,869.22 67,827,402,919.42 46,780,894,327.20 50,516,760,277.07
计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1
一、营业收入                  3,418,071,380.11     3,937,424,572.74       2,545,233,363.80       2,671,626,421.9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净损失以                  1,675,827,068.85     1,606,653,877.49       1,057,811,560.75       1,504,579,024.64
“-”号填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
                              1,283,735,129.51     1,003,218,609.66        753,764,812.78        1,073,947,533.13
务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
                                307,121,445.19      520,494,494.94         167,201,558.14         335,776,997.71
入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
                                  84,960,991.15      83,121,614.61         135,534,198.72          91,733,227.86
入
利息净收入(净损
失以“-”号填                  792,187,676.27     1,169,618,199.61        555,214,060.74         442,744,227.49
列)
投资收益(净损失
                                894,189,551.74      830,914,665.02         797,441,813.72         725,654,637.75
以“-”号填列)


   1   取自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同期对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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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889,534.49      -4,485,098.61       -3,424,004.25       -4,021,934.54
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净损失以“-”          36,484,152.24     295,668,343.33        97,078,584.11      -81,882,873.95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601,690.83         463,860.92        1,091,923.36       -1,493,631.5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
失以“-”号填               -272,873.55        -219,502.33        7,000,933.00      68,414,466.58
列)
其他收益                  15,287,688.68       23,137,431.47        6,078,324.33        6,488,194.02
其他业务收入                4,969,806.71      11,187,697.23       23,516,163.79        7,122,376.93
二、营业支出           1,479,538,975.31    2,066,223,524.57    1,423,655,263.32    1,352,564,929.73
税金及附加                26,985,431.27       31,496,150.42       21,860,989.96      24,211,001.45
业务及管理费           1,465,786,966.10    1,997,116,828.73    1,333,032,530.34    1,346,764,683.47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67,692,956.75      -18,449,009.44
信用减值损失              -14,575,605.09      33,805,439.88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2,960,274.10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1,342,183.03         844,831.44        1,068,786.27             38,254.25
三、营业利润(亏
损以“-”号填         1,938,532,404.80    1,871,201,048.17    1,121,578,100.48    1,319,061,492.21
列)
加:营业外收入            28,126,966.89        7,033,137.72       27,410,159.70        8,496,746.22
减:营业外支出              6,188,880.39      13,393,264.90       33,381,561.10      14,265,469.11
四、利润总额(亏
损总额“-”号填       1,960,470,491.30    1,864,840,920.99    1,115,606,699.08    1,313,292,769.32
列)
减:所得税费用           440,350,210.88     433,300,753.33       270,500,480.83     293,304,434.15
五、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填         1,520,120,280.42    1,431,540,167.66      845,106,218.25    1,019,988,335.17
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
                       1,518,847,628.54    1,431,530,824.81      845,132,348.07    1,019,124,805.62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1,272,651.88           9,342.85          -26,129.82         863,529.5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
                                    0.58                0.55               0.33                  0.49
益
(二)稀释每股收
                                    0.58                0.55               0.33                  0.49
益
七、其他综合收益          -20,417,940.51      47,518,149.37       -9,197,741.57      -46,360,450.51
其中:以后会计期
                             -402,191.98        -403,156.07             不适用                不适用
间不能重分类进损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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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
 足规定条件时将重
                         -20,015,748.53         47,921,305.44          -9,197,741.57        -46,360,450.51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项目
 八、综合收益总额     1,499,702,339.91        1,479,058,317.03       835,908,476.68        973,627,884.66
 其中: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498,429,688.03        1,479,048,974.18       835,934,606.50        972,764,355.11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1,272,651.88              9,342.85             -26,129.82           863,529.55
 综合收益总额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不适用       2,419,771,753.59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
                       3,516,042,555.74        3,702,484,936.29      2,863,097,116.00      3,238,126,069.90
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减少
                                          -     500,000,000.00       1,800,000,000.00       200,000,000.00
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
                         566,722,815.87        7,544,904,395.99                        -   9,594,457,916.25
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减少
                                          -                      -   1,082,862,018.70       157,054,028.15
额
    返售业务资金净
                      2,145,138,272.04                           -                     -                     -
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
                       1,377,077,251.22        4,817,961,092.92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
                       1,935,122,479.83         247,585,329.51        895,644,054.98        112,125,786.02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9,540,103,374.70 16,812,935,754.71            9,061,374,943.27 13,301,763,800.32
流入小计
    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不适用                         -   5,913,104,887.18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减少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
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5,997,157,514.94        6,040,664,362.40               不适用                不适用
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
                       3,220,464,565.40        2,891,712,996.06                        -                     -
额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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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入资金净减少
                        1,150,000,000.00                    -                   -                  -
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
                                        -     350,000,000.00                    -                  -
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
                                        -                   -   8,589,244,135.40                   -
减少额
    返售业务资金净
                                        -   1,808,558,483.84                    -                  -
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
                                        -                   -     887,462,675.79    4,408,158,207.62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
                          693,868,180.56      830,868,226.26      617,032,843.94     713,036,514.17
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1,205,183,052.85    1,168,028,413.08      980,295,307.98     937,596,581.68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643,729,240.22      613,350,104.56      491,544,568.52     428,507,922.25
    支付其他与经营
                          567,346,706.54    1,802,185,884.39      508,306,719.10     755,945,747.41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13,477,749,260.51 15,505,368,470.59 12,073,886,250.73 13,156,349,860.31
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937,645,885.81   1,307,567,284.12    -3,012,511,307.46    145,413,940.01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
                        6,440,696,182.48 17,524,963,325.75        678,892,508.47    2,658,173,373.84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442,113,770.04      426,906,376.34      430,456,631.78     324,510,644.25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74,822.41          494,735.00       12,089,768.37     134,782,957.69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                      -                   -                   -                  -
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6,883,084,774.93 17,952,364,437.09      1,121,438,908.62    3,117,466,975.78
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63,478,097.67 21,535,821,424.67        164,971,940.97    2,815,504,272.88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1,685,209.25      101,330,074.75      100,170,428.55     109,537,616.99
产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
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                   -                  -
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                   -       1,477,000.00       14,866,386.39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5,845,163,306.92 21,637,151,499.42        266,619,369.52    2,939,908,276.26
计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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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1,037,921,468.01 -3,684,787,062.33        854,819,539.10         177,558,699.52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4,874,280,000.00            4,910,000.00
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
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                   -                      -        4,910,000.00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                   -                      -                      -
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
                         22,617,050,000.00 21,537,500,000.00      5,058,361,000.00        9,046,950,000.00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2,617,050,000.00 21,537,500,000.00      9,932,641,000.00        9,051,860,000.00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16,285,000,000.00 13,886,551,000.00      7,442,711,000.00 13,694,550,000.00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528,413,857.12       590,836,652.74     556,574,160.99         910,208,222.59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
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                   -                      -                      -
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3,508,294.99        22,460,052.53     456,242,818.99         289,262,742.05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6,816,922,152.11 14,499,847,705.27      8,455,527,979.98 14,894,020,964.64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800,127,847.89     7,037,652,294.73   1,477,113,020.02       -5,842,160,964.64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601,690.83          463,860.92        1,091,923.36           -1,493,631.52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2,899,801,739.26     4,660,896,377.44    -679,486,824.98       -5,520,681,956.63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19,000,705,113.09 14,339,808,735.65 15,019,295,560.63 20,539,977,517.26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21,900,506,852.35 19,000,705,113.09 14,339,808,735.65 15,019,295,560.63
等价物余额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项目           2020 年 09 月 30 日
                                                      日                 日                     日
资产:
  货币资金                 15,649,439,986.42 14,331,098,010.12 10,294,887,543.21          9,687,057,119.64



                                                  1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其中:客户资金存
                           13,646,453,499.60 13,442,787,915.19     9,193,394,577.63   8,743,520,907.55
款
  结算备付金                4,694,567,696.91    3,403,372,588.02   2,726,041,126.02   4,110,866,098.28
     其中:客户备付金       3,305,172,157.44    2,152,057,623.90   2,106,050,200.59   3,289,485,047.80
  拆出资金                                  -                  -    500,000,000.00                   -
  融出资金                 14,560,144,341.22 11,361,126,336.69     8,184,446,267.54   9,272,306,623.61
  衍生金融资产                            -7                   -                  -                  -
  存出保证金                  304,126,984.14     423,570,609.84     356,385,764.61     200,143,029.27
  应收款项                    189,252,480.44      56,918,171.64      18,884,196.19       77,572,375.26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479,826,559.07     560,269,735.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443,925,458.50    6,753,106,196.51   6,668,696,024.19   6,045,622,230.1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5,840,911,784.52   9,690,954,781.28
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6,959,765,389.89   6,487,182,828.12
  金融投资                 30,784,086,174.74 26,077,363,316.55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116,993,187.28 16,621,590,440.52              不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                               -                  -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8,623,000,013.67    9,411,143,646.27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092,973.79      44,629,229.76             不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2,629,144,536.66    2,130,034,071.15   2,134,030,568.81   1,537,454,573.06
  固定资产                    597,722,541.25     593,352,865.11     604,545,039.29     350,928,818.33
  在建工程                                  -                  -                  -    199,287,068.13
  无形资产                     53,908,553.65      48,585,788.83      47,683,569.47       43,814,767.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7,213,011.00     244,504,513.66     161,694,968.35     165,227,928.08
  其他资产                    297,811,261.22     162,836,740.90     110,402,071.70       95,194,188.71
资产总计                   75,431,343,026.15 65,585,869,209.02 45,088,200,872.86 48,523,882,165.85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7,536,095,776.05    6,572,463,600.93   1,128,050,000.00   4,512,400,000.00
  拆入资金                  1,000,367,638.89    2,151,319,222.22   2,500,000,000.00    2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1,404,518,082.92     103,675,297.27             不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负债               5,026,778.70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750,653,717.21                   -
的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3,203,157,185.22 12,628,837,473.91     5,044,030,295.89 13,831,585,274.65
款


                                                  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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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买卖证券款               16,795,026,816.40 15,383,672,221.89 10,993,996,393.67 11,787,020,024.75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应付职工薪酬                     735,210,189.63        826,504,433.58        432,887,083.21    447,351,644.35
  应交税费                         351,394,645.35        212,220,863.17         89,505,478.61    138,340,096.41
  应付款项                          15,658,200.98         28,343,335.13         16,539,222.58     60,151,407.21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09,919,711.68    182,518,614.59
  合同负债                          66,183,191.2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预计负债                               31,919.79              44,487.18       11,097,149.00                  -
  应付债券                     13,508,381,861.46       7,996,258,527.24      5,596,792,805.90   4,595,020,342.7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7,830,655.17         99,954,236.39         13,210,233.00       5,043,781.84
  其他负债                         274,822,667.40        213,436,536.43        209,066,994.14    122,264,063.98
负债合计                       54,933,705,609.17 46,216,730,235.34 26,895,749,084.89 35,881,695,250.5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625,000,000.00   2,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8,114,012,431.39   3,776,654,578.9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29,276,889.66         49,694,830.17         13,484,104.38       7,406,227.42
  盈余公积                         814,078,671.04        814,078,671.04        683,125,993.06    604,968,078.73
  一般风险准备                   2,641,602,663.68      2,641,602,663.68      2,379,697,307.72   2,223,381,479.06
  未分配利润                     6,273,666,761.21      5,124,750,377.40      4,377,131,951.42   3,929,776,551.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497,637,416.98 19,369,138,973.68 18,192,451,787.97 12,642,186,915.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75,431,343,026.15 65,585,869,209.02 45,088,200,872.86 48,523,882,165.85
计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2
一、营业收入                  3,188,488,522.17        3,709,218,959.63       2,393,404,514.44   2,527,828,288.7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净损失以“-”号            1,642,115,753.78        1,573,734,732.28       1,020,281,488.73   1,469,587,554.88
填列)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
                              1,251,020,919.92         972,374,316.98         717,484,876.93    1,023,521,747.78
净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307,121,445.19        520,494,494.94         167,201,558.14     335,776,997.71


   2   取自 2018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同期对比数。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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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2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85,078,405.37       86,083,068.11     136,633,755.54      109,507,108.51
利息净收入(净损失
                          686,280,550.92     1,013,813,816.06    511,349,735.36      372,058,866.58
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净损失以
                        1,027,516,871.67      725,899,283.12     746,752,891.13      686,904,428.41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889,534.49        -3,996,497.66      -3,424,004.25       -4,021,934.54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净损失以“-”号       -186,106,500.24      363,499,042.39      93,235,821.11       -81,454,184.37
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
                             -601,690.83          463,860.92        1,091,923.36       -1,493,631.52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
                             -135,210.18         -109,336.64        7,006,941.81       68,423,722.57
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15,196,561.29       22,917,130.96        5,895,612.91        6,279,791.64
其他业务收入                4,222,185.76         9,000,430.54       7,790,100.03        7,521,740.56
二、营业支出            1,457,356,996.33     1,990,693,720.95   1,360,160,213.20    1,304,328,803.18
税金及附加                 26,056,340.33       30,427,917.09      21,125,850.04        23,799,438.40
业务及管理费            1,416,480,979.57     1,930,777,742.60   1,270,492,273.18    1,263,442,150.64
资产减值损失                             -                  -     68,539,303.71        17,048,959.89
信用减值损失               14,819,641.18       29,488,063.82                   -                    -
其他业务成本                       35.25                -2.56           2,786.27            38,254.25
三、营业利润(亏损
                        1,731,131,525.84     1,718,525,238.68   1,033,244,301.24    1,223,499,485.57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8,126,962.13         5,154,645.83     21,439,068.59         2,532,900.30
减:营业外支出              5,348,944.79       13,356,143.49      33,306,957.48        12,244,436.37
四、利润总额(亏损
                        1,753,909,543.18     1,710,323,741.02   1,021,376,412.35    1,213,787,949.50
总额“-”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05,493,162.27      400,796,961.18     239,797,269.06      279,179,429.69
五、净利润(净亏损
                        1,348,416,380.91     1,309,526,779.84    781,579,143.29      934,608,519.81
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          -20,417,940.51       47,518,149.37        6,077,876.96      -44,964,746.30
其中:以后会计期间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402,191.98         -403,156.07                   -                    -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
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
                          -20,015,748.53       47,921,305.44        6,077,876.96      -44,964,746.30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项目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27,998,440.40     1,357,044,929.21    787,657,020.25      889,643,773.51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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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不适用    4,311,214,322.39                     -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
                      3,377,708,966.74      3,363,855,867.93   2,781,308,572.57    3,032,204,343.94
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减少
                                     -       500,000,000.00    1,800,000,000.00      200,000,000.00
额
    返售业务资金净
                      1,263,938,272.04                     -                   -                    -
减少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
                        574,715,047.85      7,579,904,395.99                   -   9,498,958,728.75
增加额
    融出资金资金净
                                     -                     -   1,082,862,018.70      157,054,028.15
减少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
                     1,411,354,594.51       4,389,675,828.22                   -                    -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
                     1,644,103,907.59        123,276,113.98      814,780,452.44       32,325,490.71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8,271,820,788.73    15,956,712,206.12 10,790,165,366.10 12,920,542,591.55
                小计
    处置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751,845,492.31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
减少额
    为交易目的而持
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4,578,475,073.08      7,720,228,110.29             不适用             不适用
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
                      1,150,000,000.00       350,000,000.00                    -                    -
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
                                     -      1,000,000,000.00                   -                    -
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
                                     -                     -   9,398,144,135.40                  0.00
减少额
    返售业务资金净
                                     -            777,827.82                   -                    -
增加额
    融出资金净增加
                      3,220,464,565.40      2,891,712,996.06                   -                    -
额
    代理买卖证券支
                                     -                     -     793,023,631.08    3,979,600,986.78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利息、手续
                       691,924,313.45        650,683,688.05      617,134,410.38      634,120,004.33
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1,170,522,091.05       1,130,684,832.70     936,434,165.91      884,773,848.00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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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17,368,151.02       600,865,953.37      472,977,455.59      417,223,167.96
     支付其他与经营
                        483,473,541.10      1,315,787,207.58     468,830,450.69      819,248,526.46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
                      11,912,227,735.10    14,660,740,615.87 12,686,544,249.05 12,486,812,025.84
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640,406,946.37     1,295,971,590.25 -1,896,378,882.95       433,730,565.71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
                       6,440,491,964.19    17,516,263,325.75     191,648,488.29    2,221,656,932.84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
                        442,113,770.04       426,906,376.34      420,936,226.75      304,503,412.49
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38,237.40           403,454.00      12,089,768.37      134,782,957.69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6,883,043,971.63    17,943,573,156.09     624,674,483.41    2,660,943,303.02
计
  投资支付的现金       6,233,478,097.67    21,506,143,824.67   1,337,637,624.25    2,591,367,685.59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79,239,582.18        97,546,165.29      97,777,193.59      105,454,352.89
产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100,000,000.00                     -                   -      14,866,386.39
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6,412,717,679.85    21,603,689,989.96   1,435,414,817.84    2,711,688,424.87
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470,326,291.78    -3,660,116,833.87    -810,740,334.43      -50,745,121.85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
                                       -                   -   4,874,280,000.00                   -
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
                                       -                   -                   -                  -
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
                      22,617,050,000.00    21,537,500,000.00   5,058,361,000.00    9,046,950,000.00
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                   -                   -                  -
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
                      22,617,050,000.00    21,537,500,000.00   9,932,641,000.00    9,046,950,000.00
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
                      16,285,000,000.00    13,886,551,000.00   7,442,711,000.00 13,694,550,000.00
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528,413,857.12       590,836,652.74      547,296,072.08      910,208,222.59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3,508,294.99         2,797,452.93      13,601,182.59        8,400,000.00
动有关的现金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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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
                       16,816,922,152.11    14,480,185,105.67    8,003,608,254.67 14,613,158,222.59
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5,800,127,847.89     7,057,314,894.33    1,929,032,745.33 -5,566,208,222.59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
                             -601,690.83          463,860.92           1,091,923.36    -1,493,631.52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
                        2,629,445,502.47     4,693,633,511.63     -776,994,548.69 -5,184,716,410.25
物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17,714,562,180.86    13,020,928,669.23 13,797,923,217.92 18,982,639,628.17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
                       20,344,007,683.33    17,714,562,180.86 13,020,928,669.23 13,797,923,217.92
等价物余额


        (三)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结构化主体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华西银峰                                                     是          是        是
     华西金智                                                     是          是        是
     华西期货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成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华期创一成都投资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成都金智全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否          是        是
     成都金智成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是          是        是
     华西东方投资                                                 否          是        是
     成都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是
     成都金智华西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是          是        是
     拉萨金智百业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是        是
     华西证券红利来三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二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1号四期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二月花量化2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一号二期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华期梧桐资管艾叶量化多策略1期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宽投量化二号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社润悟林稳健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同锦3号资产管理计划                              否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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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结构化主体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华期梧桐资管量化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资管二月花量化二号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世纪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灵瑞FOF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灵瑞FOF二号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金舵同锦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言成一号资管计划                                     是         是          是
 华期梧桐同锦股票量化二号资管计划                             是         是          否
 华西银峰投资固收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否
 华西证券纾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是         是          否

       2019 年无新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2019 年,华期梧桐资
管同锦 1 号四期资产管理计划,华期梧桐资管艾叶量化多策略 1 期资产管理计
划,华期梧桐资管社润悟林稳健一号资产管理计划因产品清算而不再纳入合并
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成都金智全胜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华西东方投资
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因注销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四)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依据本公司发行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特点和企业会计准则对结构化主体
的控制的判断,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视为本公司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控制:

       1、自有资金参与(含全资子公司参与)份额占成立时份额的 20%(若是劣
后级,应占劣后级的 20%以上)。

       2、自有资金参与(含全资子公司参与),管理人享有的业绩报酬占超出部
分的 30%。

       根据新修订的合并准则:“比较期间已丧失控制权的原子公司,不再追溯
调整”,故对 2014 年 7 月 1 日及以前已清算或转让的产品均不再考虑纳入合
并。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合并报表内确认的资
产、净资产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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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资产                净资产
华西银峰投资固收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647,770,438.46          518,388,653.23
华西证券纾困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83,910,297.45        2,182,496,755.62
华期梧桐资管量化一号资产管理计划                     25,975,265.58           12,878,896.23
华期梧桐资管二月花量化二号二期资产管理计划             7,804,609.34           2,890,598.75
华期梧桐金舵同锦资管计划                             17,472,393.34            6,923,260.23
                     合计                         2,882,933,004.17        2,723,578,164.06

    (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的通知,通知要求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收益”科目核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公司无与日常经营
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年)的规定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和“持有待售
负债”,该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在利润表净利润中区分持续经营损
益、终止经营损益列报,并追溯调整。公司利润表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2017 年度
发生额 1,019,988,335.17 元,2016 年度发生额为 1,647,858,374.67 元,终止经营
净利润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均无发生额。

    (3)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7
年)的规定和 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在利润表营业收入下面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项目,并追溯调整,2017 年度发生额为 68,414,466.58 元,
2016 年度发生额-267,218.28 元,该项目金额原在营业外收支中列示。

    (4)随着公司业务类型具体规模、内部结构的变化,公司决定调整公司分
部报告列报口径。分部报告变更前主要划分为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行业
务、资产管理、期货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6 个业务分部,其中经纪业务包含融资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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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业务;变更后主要划分为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信用业务、投资银行业
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业务以及其他业务 6 个业务分部。该变更不影响财务
报表数据,变更后的分部报告披露数据详见审计报告附注“十四、其他重要事
项(九)分部报告”。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经华西证券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
过。

       (5)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2018 年 1 月 1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和财政部 2018 年 6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在利润表营
业收入下面新增“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将原计入“营
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净额计入该项目,公司在利润表
中利息净收入项目下单独列示了“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根据 2018 年 9
月 7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解
释的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
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该会
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列报,不影响利润,不影响
资产总额。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调整了“营业收入”项目下“其
他收益”披露口径,2018 年度披露金额为 607.32 万元,该项目金额原在其他业
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中列示。同时,公司相应调整了 2017 年度“营业收入”披
露口径,调整后的“营业收入”项目金额较 2017 年报已披露金额增加 184.49 万
元。

       (6)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19 年期期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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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
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
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但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
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
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7)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
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经华西证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0.9.30/202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财务指标
                            年前三季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总资产(亿元)                      782.93          678.27           467.81              505.17
总负债(亿元)                      572.99          481.34           283.81              376.97
全部债务(亿元)                    384.69          310.89           161.82              231.39
所有者权益(亿元)                  209.94          196.94           184.00              128.20
营业总收入(亿元)                   34.18            39.37           25.45               26.70
利润总额(亿元)                     19.60            18.65           11.16               13.13
净利润(亿元)                       15.20            14.32             8.45              10.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19            14.32             8.45              10.19
净利润(亿元)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39.38            13.08           -30.13               1.45
净额(亿元)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10.38           -36.85             8.55               1.78
净额(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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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30/202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财务指标
                          年前三季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58.00            70.38           14.77              -58.42
净额(亿元)
流动比率                            2.02             1.52             2.28              1.50
速动比率                            2.02             1.52             2.28              1.50
资产负债率(%)                    64.69            61.22           46.79              65.75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2.76             2.50             1.74              2.07
(%)
EBITDA(亿元)                         -            27.55           19.53              22.77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8.86%          12.07%               9.25%
EBITDA 利息倍数                        -             3.37             2.51              2.54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
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
付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
资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及以后);流
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存出保证
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衍
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本
公式适用于 2016 年-2018 年)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
+存出保证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
付利润+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
资款)(因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本公式适用于 2019 年及以后);流
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应收利息-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债券款+应收款项+融出资金+存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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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付利润+衍
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拆入资金+短期借款+应付短期融资款)(本
公式适用于 2016 年-2018 年)

     (4)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
+摊销

     (5)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

     (6)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期初总资产+期末总资产)/2]×100%
其中:总资产=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二)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合并报表口径)

     报告期,本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年份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元)                  (元)
2020 年 1-9 月                            7.47%                    0.58                  0.58
2019 年度                                 7.53%                    0.55                  0.55
2018 年度                                 4.81%                    0.33                  0.33
2017 年度                                 8.26%                    0.49                  0.49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管理层结合最近三年的合并财务报表,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盈利
能力、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的可持续性以及未来业务的发展目标分析如下:

     (一)资产负债项目分析

     1、资产项目分析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总资产分别
为 5,051,676.03 万元、4,678,089.43 万元、6,782,740.29 万元和 7,829,308.79 万
元。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为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及金融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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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1,663,190.13     21.24    1,533,917.50         22.62   1,134,724.21      24.26     1,069,116.29    21.16
其中:客户
             1,419,130.00     18.13    1,403,998.63         20.70    985,244.25       21.06      952,467.05     18.85
存款
结算备付金    527,075.59       6.73      368,300.84          5.43    299,256.67        6.40      432,813.26      8.57
其中:客户
              386,779.94       4.94      242,220.96          3.57    236,003.19        5.04      350,675.16      6.94
备付金
拆出资金                -   不适用                -             -     50,000.00        1.07                -           -
融出资金     1,456,014.43     18.60    1,136,112.63         16.75    818,444.63       17.50      927,230.66     18.35
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97,017.17       17.04      997,191.80     19.74
损益的金融
资产
交易性金融
             2,376,592.19     30.36    1,674,061.95         24.6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
衍生金融资
                  580.93       0.01          209.21          0.00             0.26     0.00           17.77            -
产
买入返售金
              642,145.99       8.20      860,726.32         12.69    671,071.54       14.34      674,652.33     13.36
融资产
应收款项       18,937.45       0.24        5,684.66          0.08     10,897.66        0.23        7,805.90      0.15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50,140.52        1.07       56,765.77      1.12
存出保证金    140,967.07       1.80      134,414.34          1.98     77,257.93        1.65       68,535.00      1.36
可供出售金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58,524.36       14.08      721,104.30     14.27
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
              862,303.45      11.01      941,138.24         13.8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
其他权益工
                4,409.30       0.06        4,462.92          0.0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具投资
长期股权投
                7,378.84       0.09        4,462.16          0.07      2,010.67        0.04        2,353.07      0.05
资
固定资产       60,425.67       0.77       59,953.15          0.88     60,920.59        1.30       35,547.35      0.70
在建工程                -   不适用                -             -                -          -     19,928.71      0.39
无形资产        5,463.98       0.07        4,950.33          0.07      4,865.53        0.10        4,589.21      0.09
商誉            1,370.27       0.02        1,370.27          0.02      1,370.27        0.03        1,370.27      0.03
递延所得税
               23,404.86       0.30       25,215.87          0.37     18,944.82        0.40       21,239.77      0.42
资产
其他资产       39,048.63       0.50       27,759.91          0.41     22,642.62        0.48       11,414.55      0.23
资产总计     7,829,308.79    100.00    6,782,740.29     100.00      4,678,089.43     100.00     5,051,676.03   100.00

             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投资等高流动性资产为


                                                      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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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占比较低,资产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强。截至 2019 年
末,公司资产总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5,136,520.70 万
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48.59%,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营投资规模及融出资
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规模增长所致。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资产总
额(扣除客户资金存款和客户结算备付金)为 6,023,398.9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7.27%,主要原因是在 2020 年 1-9 月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融
出资金增加所致。

    (1)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客户资金存款及自有货币存款组成,其中客户资金存
款为货币资金的主要部分。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
末,公司客户资金存款占货币资金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9.09%、86.83%、91.53%
和 85.3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0.82                     0.97                     1.93
 银行存款                      1,533,454.89             1,131,409.08            1,067,400.50
 其中:客户存款                1,403,998.63              985,244.25              952,467.05
 公司存款                        129,456.26              146,164.83              114,933.45
 其他货币资金                        321.81                 3,314.16                1,713.87
 应计利息                            139.97                   70.61                          -
 合计                          1,533,917.50             1,134,794.82            1,069,116.29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134,724.21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6.14%。其中,客户资金存款余额为 985,244.25 万元,
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3.44%,本公司的公司存款余额为 146,164.83 万
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27.17%,主要原因是公司留存资金增加。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533,917.50 万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了 35.18%,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国内股票市场回暖,证券交易活跃度
提升,客户证券交易资金增加。

    (2)结算备付金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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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结算备付金占公
司资产总额的比重为 8.57%、6.40%、5.43%和 6.73%。本公司结算备付金分为客
户备付金和自有结算备付金,其中客户备付金为结算备付金的主要部分。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原币        人民币        原币        人民币         原币          人民币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自有备付金                 -   126,063.02            -    63,253.48             -     82,138.11
客户备付金                 -   193,685.47            -   186,468.26             -    298,435.94
  其中:人民币             -   187,462.14   181,179.20   181,179.20   294,360.48     294,360.48
 美元               635.72       4,434.89      572.56      3,929.60       498.16         3,255.05
 港币             1,996.48       1,788.45     1,551.55     1,359.47       981.46          820.40
信用备付金                 -    48,535.49            -    49,534.92             -     52,239.22
应计利息
     合计                  -   368,300.84            -   299,256.67             -    432,813.26

     由于本公司经纪业务和融资融券业务发展状况良好,因此开展上述业务而
存出的结算备付金保持在较高水平。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算备付金
金额为 299,256.67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30.86%,主要原因是因整体
市场行情低迷,客户备付金减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算备付金金
额为 368,300.84 万元,比 2018 年末增加 6.90 亿元,增幅 23.07%,主要是行情
趋于好转,自有备付金增加。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结算备付金金额为
527,075.59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43.11%,主要原因是股票市场行情
好转,客户备付金大幅增加所致。

     (3)融出资金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资金 818,444.63 万元,较 2017 年末下
降 11.73%,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融出资金
1,136,112.6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6.75%,比 2018 年末增加 317,668.01 万
元,增幅 38.81%,主要是市场行情趋于活跃,融资规模扩大。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融出资金 1,456,014.43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 28.16%,主要原因为
市场行情转暖。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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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股
票和债券等金融资产融出的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金额为 860,726.32 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2.69%,比 2018 年末增加 18.97 亿
元,增幅 28.26%,主要是股票质押业务规模增加。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构
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按标的物类别划分
  股票                              633,191.02         73.56          386,091.82          57.19
  债券                              222,572.28         25.86          288.815.63          42.78
  应计利息                            6,113.30          0.71               1,921.21        0.28
 减:减值准备                         1,150.28          0.13               1,672.92        0.25
         合计                       860,726.32       100.00           675,151.75         100.00
 按业务类别划分
  约定购回式证券                          606.92        0.07                552.12         0.08
  股票质押式回购                    632,584.10         73.49          385,539.70          57.10
  债券质押式回购                    212,735.72         24.72          234,362.93          34.71
   债券买断式回购                     9,836.56          1.14              54,452.70        8.07
   应计利息                           6,113.30          0.71               1,921.21        0.28
 减:减值准备                         1,150.28          0.13               1,676.92        0.25
         合计                       860,726.32       100.00           675,151.75         100.00

    注:因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期初数使用 2019 年 1 月 1 日会计调整后的数据。

    (5)金融投资

    公司金融投资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主要对应原会计准则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资产科目。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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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不适用 不适用        797,017.17     54.76   997,191.80     58.03
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658,524.36     45.24   721,104.30     41.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0.00     0.00          0.00      0.00
  金融投资:               2,619,663.11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         1,674,061.95     63.9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941,138.24     35.9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462.92     0.1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619,663.11       100 1,455,541.53          100   1,718,296.1      100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金融投资金额为 2,619,663.1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为 38.62%,比 2018 年末增加 1,164,121.58 万元,增幅 79.98%,主要是市场行情
趋于好转,自营投资规模扩大。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公募基金、股票、银行理财、券商资
管、信托计划、私募基金产品。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
合计 1,674,061.95 万元,较 2019 年初增长 76.7%。主要原因为债券投资、股票
投资及券商资管产品投资规模增长所致。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937,874.82            56.02            477,222.93              50.35
 公募基金                     318,106.59            19.00            319,163.31              33.67
 股票                         198,911.65            11.88             32,300.54               3.41
 银行理财产品                  20,090.03             1.20             15,048.77               1.59
 券商资管产品                  91,041.52             5.44             45,968.52               4.85
 信托计划                      11,050.91             0.66              8,718.35               0.92
 私募基金                      70,029.95             4.18             31,519.53               3.33
 其他                          26,956.48             1.61             17,837.33               1.88
        合计                1,674,061.95         100.00              947,779.28             100.00

注:因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期初数使用 2019 年 1 月 1 日会计调整后的数据。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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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债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其他债权投
资主要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债券投资合计 941,138.24 万元。公司其他债权投资明细如
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债                                        -                 -                  -                -
 地方债                           104,724.11             11.13                    -                -
 金融债                               5,248.21            0.56            46,400.82             8.85
 企业债                             42,108.69             4.47            69,352.13            13.22
 同业存单                           48,538.65             5.16                 0.00             0.00
 中期票据                         196,713.14             20.90            43,345.35             8.26
 短期融资券                         44,653.27             4.74            51,116.81             9.74
 公司债                           452,296.34             48.06        314,362.25               59.93
 次级债                             36,616.88             3.89                 0.00             0.00
 定向工具                           10,238.95             1.09                 0.00             0.00
        合计                      941,138.24            100.00        524,577.36             100.00

注:因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期初数使用 2019 年 1 月 1 日会计调整后的数据。

③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指公司在证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证机构报价系
统股份有限公司的权益投资。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投资合计
4,462.92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1,248.01        27.96         1,264.49          28.00
 中证机构间报价系
                                       3,214.91        72.04         3,252.19          72.00
 统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4,462.92    100.00            4,516.68         100.00

       (6)长期股权投资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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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被投资单位           核算方法
                                              日               日               日
 天府(四川)联合股权
                             权益法              1,611.02           2,010.67           2,353.07
 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泸州华西金智银聚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权益法                 2851.14                 -                    -
       限合伙)

           合计              权益法              4,462.16           2,010.67
                                                                                       2,353.07

    (7)商誉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商誉均为 1,370.27
万元,系 2008 年度公司购买成都大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合并成本
大于其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9)其他资产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其他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01 月 0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10,152.76                 17,079.85                6,682.90
待摊费用                              3,476.56                 2,152.83                1,864.32
长期待摊费用                          3,356.04                 2,766.18                2,206.28
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140.00                   140.00                  140.00
应收股利                                75.02                   148.58                   277.11
待认证进项税                           525.58                   145.95                  243.95
应收利息                              1,546.81                  209.49                           -
抵债资产                              8,143.97                         -                         -
预缴所得税                             343.18                          -                     .-
        合计                        27,759.91                 22,642.89               11,41455

   注:因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期初数使用 2019 年 1 月 1 日会计调整后的数据。

    本公司其他资产主要是其他应收款和抵债资产。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其他资产较 2017 年末增加 98.36%,主要原因为子公司华西银峰信托投资到期
转为债权,使得其他应收款增加。公司 2019 年其他应收款减少及抵债资产增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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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主要因遂宁市中原广场项目 8958.50 万元资产从其他应收款转至抵债资产科
           目。

                 2、负债项目分析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本公司负债总额
           分别为 3,769,679.32 万元、2,838,076.05 万元、4,813,379.11 万元和 5,319,760.88
           万元。公司负债主要是代理买卖证券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应
           付短期融资款。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上述
           四项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5.57%、85.03%、92.17%和 92.84%。

                  公司负债项目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短期融资款       753,609.58       13.15    657,246.36       13.65       112,805.00     3.97       451,240.00    11.97
拆入资金             100,036.76        1.75    215,131.92        4.47       250,000.00     8.81        20,000.00     0.53
                                                                                          不适                      不适
交易性金融负债       140,451.81        2.45     10,367.53        0.22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75,065.37     2.64                 -          -
期损益的金融负                                                    用
债
衍生金融负债           3,555.34        0.06        314.15        0.01             2.33           -         70.76           -
卖出回购金融资
                    1,332,315.72      23.25   1,275,684.41      26.50       520,703.03    18.35      1,383,158.53   36.69
产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      1,882,997.39      32.86   1,704,436.14      35.41      1,219,916.91   42.98      1,308,663.18   34.72
代理承销证券款                   -   不适用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74,046.64        1.29     84,435.62        1.75        46,161.46     1.63        49,594.43     1.32
应交税费              35,543.94        0.62     21,706.09        0.45         8,807.95     0.31        14,103.02     0.37
应付款项               1,574.98        0.03      2,877.15        0.06         1,679.76     0.06         6,026.83     0.16
                                                                不适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0,987.99     0.39        18,251.86     0.48
                                                                  用
                                                                不适                      不适                      不适
合同负债               6,618.32        0.1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用                        用                        用
预计负债                      3.19     0.00             4.45     0.00         1,292.79     0.05           183.07     0.00
应付债券            1,350,838.19      23.58    799,625.85       16.61       559,679.28    19.72       459,502.03    12.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346.50        0.13     11,042.50        0.23         2,079.11     0.07         1,050.68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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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负债            40,989.00       0.72      30,506.92       0.63     28,895.08      1.02        57,834.91     1.53
    合计          5,729,927.37   100.00    4,813,379.11     100.00   2,838,076.05   100.00   3,769,679.32     100.00



               (1)应付短期融资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主要包括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和短期收益凭证(一年以
           内)。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短期
           融资款分别为 451,240.00 万元、112,805.00 万元、657,246.36 万元和 753,609.58
           万元。2018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减少 338,435.00 万元,降幅
           75.00%,主要原因是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到期所致。2019 年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
           较 2018 年末增加 544,441.36 万元,主要系公司短期公司债及短期收益凭证增加
           所致。2020 年 9 月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96,363.22 万元,
           增加 14.66%,主要系公司短期公司债及短期收益凭证增加所致。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变动主要取决于证券市场情况和公司资产配置要求。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20,703.03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62.35%,主要原因为固收业务回购规模减少和双融收益权到
           期归还。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275,684.41 万元,
           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754,981.38 万元,增幅 144.99%,主要原因为债券质
           押回购规模增加。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32,315.72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了 56,631.31 万元,增幅为 4.44%,变化幅度较小。

               (3)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买卖证券款是公司负债占比最高的组成部分,其与股市交易活跃程度
           相关,该负债属于客户托管资金,本质上不对公司造成债务偿还压力。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余额为 1,219,916.91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了 6.78%,变化幅度较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代理
           买卖证券余额为 1,704,436.14 万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484,519.23 万元,
           增幅 39.72%,主要原因是 2019 年市场回暖,客户资金增加。截至 2020 年 9 月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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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本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余额为 1,882,997.39 万元,较 2019 年末增加了
10.48%,主要原因是 2020 年 1-9 月市场回暖,客户资金增加。

    (4)应付职工薪酬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
酬占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1.32%、1.63%、1.75%和 1.29%。

    (5)应付债券

    截至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余
额分别为 459,502.03 万元、559,679.28 万元、799,625.85 万元和 1,350,838.19 万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2.19%、19.72%、16.61%和 23.58%。2018 年
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 2017 年末上升 100,177.25 万元,升幅 21.80%,主要原
因是公司发行新的公司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付债券余额为
799,625.85 万元,较 2018 年末增加 239,946.57 万元,增幅 42.87%,主要系公司
债券发行规模增加,债券余额增长所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应付债券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551,212.34 万元,增幅 68.93%,主要系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大幅增
加,债券余额大幅增长所致。

    (6)其他负债

    本公司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代兑付证券款、会员基
金、期货风险准备金和纳入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者享有的权益。其他负
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应付款           14,693.71      48.17%    12,636.46       43.73%   4,091.75        7.07%

应付股利              4,560.40      14.95%        4,588.64    15.88%   4,524.86        7.82%

应付利息                126.57       0.41%          38.96      0.13%           -              -

代兑付证券款             37.89       0.12%          37.89      0.13%      37.89        0.07%

会员基金              2,866.00       9.39%        2,866.00     9.92%   2,866.00        4.96%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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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期货风险准备金         3,583.23      11.75%        3,415.21    11.82%    3,232.19       5.59%

纳入合并的结构
化主体其他投资         2,845.68       9.33%        4,189.04    14.50%   41,806.47    72.29%
者享有的权益

其他                   1,793.44       5.88%        1,161.84     4.02%    1,275.75       2.21%

       合计           30,506.92    100.00%     28,895.08      100.00%   57,834.91   10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升 208.83%,主要原
因为老窖集团按照本公司 5 处未取得房产、土地证的房屋在本公司整体变更时
的账面价值,将相应的资金划入公司,本公司需按合法程序将已注入的相应资
金等值退还老窖集团所致。2019 年 12 月末公司其他负债为 30,506.92 万元,主
要系应付利息调整至相应的本金科目所致。2020 年 9 月末,公司其他负债为
40,989.00 万元。

    (二)股东权益项目及变动情况分析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 1,840,013.38 万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43.53%,主要原因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资本溢价增
加、资本公积大幅增加所致。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者权益
1,969,361.19 万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129,347.81 万元,增幅 7.03%;
资本公积 811,401.24 万元,同 2018 年末保持一致。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所有者权益 2,099,381.42 万元,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6.60%。

    (三)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67,162.64 万元、254,523.34 万元、393,742.46 万元和 341,807.14 万元,主要由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受托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利息净收入、投资收益和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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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三季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67,582.71     49.03   160,665.39      40.80     105,781.16 41.56      150,457.90 56.32
其中:经纪业务净收入             128,373.51     37.56   100,321.86      25.48      75,392.84 29.62      107,394.75 40.20
      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          30,712.14      8.99    52,049.45      13.22      16,720.16   6.57      33,577.70 12.57
      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8,496.10     2.49     8,312.16         2.11    13,715.92   5.39       9,173.32   3.43
利息净收入                        79,218.77     23.18   116,961.82      29.71      55,521.41 21.81       44,274.42 16.57
投资收益                          89,418.96     26.16    83,091.47      21.10      79,744.18 31.33       72,565.46 27.16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88.95    -0.03      -448.51      -0.11        -342.40   -0.13       -402.19   -0.1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648.42     1.07    29,566.83         7.51     9,707.86   3.81      -8,188.29   -3.06
汇兑收益                              -60.17    -0.02          46.39       0.01      109.19    0.04        -149.36   -0.06
资产处置收益                          -27.29    -0.01       -21.95      -0.01        700.09    0.28       6,841.45   2.56
其他收益                            1,528.77     0.45     2,313.74         0.59      607.83    0.24        648.82    0.24
其他业务收入                         496.98      0.15     1,118.77         0.28     2,351.62   0.92        712.24    0.27
      营业收入合计               341,807.14    100.00   393,742.46     100.00     254,523.34      100   267,162.64     10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来源,主要包括证券经纪业
           务净收入、投资银行业务净收入和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等,上述收入与我国证
           券市场景气程度相关性较高。面对复杂的环境,公司及时调整经营政策,不断
           夯实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业务基础,积极调整自营业务投资方向,加大创新
           业务拓展力度,投资银行业务、自营业务收入都确保了相对平稳,创新业务的
           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因此,公司营业收入各组成部分的变动是公司顺应市场
           变化而对业务结构不断调整和优化的结果。

                (1)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2017 年度、2018 年
           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50,457.90 万元、
           105,781.16 万元、160,665.39 万元和 167,582.7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56.36%、41.56%、40.80%和 49.03%。

                2017 年,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50,457.90 万元,较 2016 年下降
           18.89%,主要是由于国内股票市场低迷,交易活跃度下降,导致本公司证券经
           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 2016 年下降。2018 年,本公司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 105,781.16 万元,较 2017 年下降 29.69%,主要是由于国内股票市场低迷,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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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活跃度下降,导致本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较 2017 年下降。
2019 年,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 2018 年增长 54,884.23 万元,增幅
51.88%,主要是由于 2019 年国内股票市场回暖,交易活跃度上升,公司证券
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上升所致。

    (2)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受托资产的业务,包括定向
资产管理业务和集合资产管理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为 9,173.32 万元、13,715.92 万元、8,312.16
万元和 8,496.1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3.44%、5.39%、2.11%和 2.49%。

    (3)利息净收入

    公司的利息收入主要包括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
收入及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利息支出主要包括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出及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
司利息净收入为 44,274.42 万元、55,521.41 万元、116,961.82 万元和 79,218.77 万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16.58%、21.81%、29.71%和 23.1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利息收入          164,569.20            204,306.26        137,806.44        135,977.75
    利息支出           85,350.44             87,344.44         82,285.04         95,408.51
   利息净收入          79,218.77            116,961.82         55,521.41         40,569.24

    (4)投资收益

    公司的投资收益包括证券自营业务投资的金融工具收益和其他投资收益。
报告期,公司自营业务表现良好,投资收益稳定,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本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 72,565.46 万元、79,744.18 万元
83,091.47 万元和 89,418.9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18%、
31.33%、21.10%和 26.16%。

    2017 年,本公司投资收益较 2016 年增长 76.66%,主要原因是自营业务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2018 年,本公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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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投资收益较 2017 年增长 9.89%,主要原因是自营业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
益增加。2019 年度,公司实现投资收益 83,091.47 万元,较上年增加 3,347.29 万
元,增幅 4.20%。

    (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司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
值变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的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分别为-8,188.29 万元、9,707.86 万元、29,566.83 万元和 3,648.42 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07%、3.81%、7.51%和 1.07%。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32,973.89      10,859.63         -9,545.50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925.62         1,383.56        1,530.54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4,332.67       -1,151.78         -173.32
               合计                              29,566.83        9,707.86        -8,188.29

    2017 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8,188.29 万元,主要原因是自营业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较多所致。

    2018 年,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9,707.86 万元,较 2017 年增长
17,896.15 万元,主要原因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2019 年 , 公 司 实 现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29,566.83 万 元 , 较 上 年 增 长
204.57%,主要原因为受市场回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增加以及新准则下交易性
金融资产的债券利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综合影响。

    2020 年 1-9 月,本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3,648.42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
少 25,918.41 万元,降幅为-87.66%,主要原因是市场行情变动所致。

    2、营业支出分析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支出为
135,256.49 万元、142,365.53 万元、206,622.35 和 147,953.90 元,公司营业支出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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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由业务及管理费、税金及附加等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2,698.54         1.82     3,149.62          1.52        2,186.10           1.54      8,334.49      10.70
业务及管理费      146,578.70       99.07      199,711.68         96.66      133,303.25          93.63    120,498.48   154.75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769.30           4.75    -51,421.18   -66.04
信用减值损失          -1,457.56    -0.99        3,380.54          1.6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减值损失                  -           -       296.03          0.1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业务成本            134.22         0.09        84.48          0.04            106.88         0.08        454.33       0.58
    合计           147,953.90     100.00      206,622.35     100.00         142,365.53         100.00     77,866.12   100.00

               (1)业务及管理费

               公司的营业支出主要为业务及管理费。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占营业支出的比例为 99.57%、93.63%、
           96.66%和 99.07%。

               (2)税金及附加

               公司税金及附加随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自营投资业务、承销业务、财
           务顾问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等收入的变动而变动。公司 2017 年税金及附加支出
           为 2,421.10 万元,占营业支出的 1.79%。公司 2018 年税金及附加支出为 2,186.10
           万元,占营业支出的 1.54%。公司 2019 年税金及附加支出为 3,149.62 万元,占
           营业支出的 1.52%。公司 2020 年 1-9 月税金及附加支出为 2,698.54 万元,占营
           业支出的 1.82%。

               3、净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及营业外支出金额占比较小,净利润主要来源
           于营业利润,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利润                           193,853.24          187,120.10          112,157.81         131,721.65
           营业外收入                           2,812.70                 703.31            2,741.02        1,034.17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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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外支出                         618.89           1,339.33        3,338.16          1,426.55
所得税费用                     44,035.02           43,330.08       27,050.05        29,330.44
净利润                        152,012.03          143,154.02       84,510.62       101,998.83

    2017 年度,营业外支出为 1,426.55 万元,主要系公司的扶贫公益性捐赠支
出增加所致。2018 年度营业外支出为 3,338.16 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和赔偿金
增加所致。2019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为 1,339.33 万元,主要系捐赠支出较去年
减少所致。

    (四)现金流量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3,764.59      130,756.73    -301,251.13     14,54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792.15      -368,478.71     85,481.95      17,755.87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80,012.78       703,765.23    147,711.30     -584,216.1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90,050.69 1,900,070.51 1,433,980.87 1,501,929.56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来自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收取
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加,回购业务资金的净增加,代理买卖证券收到
的现金净额等。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融出资金净增加,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及代理买卖证券支付
的现金等。

    2017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541.39 万元,主要由于
支付代理买卖证券款的金额比上期大幅减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业务规模大幅
增加。

    2018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1,251.13 万元,较 2017
年同期减少 315,792.52 万元,主要是回购业务资金净额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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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0,756.73 万元,较 2018
年增加 432,007.86 万元,主要是回购业务和代理买卖证券款现金流入增加。

       2020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3,764.59 万元,较
2019 年同期减少 524,521.32 万元,主要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导致货币资金大量流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是收回投资收到现金的增加、取得投资
收益的增加、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等。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2017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7,755.87 万元,主要原因
是处置成都陕西街办公大楼实现收益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较上期增
加。

       2018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5,481.95 万元,主要系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现金流出较上年减少所致。

       2019 年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8,478.71 万元,主要是
投资业务同比增加投资规模所致。

       2020 年 1-9 月,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03,792.15 万元,主
要系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
现金以及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包括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其
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7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4,216.10 万元,主要原因
是兑付到期债务。

       2018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47,711.30 万元,主要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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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所致。

    2019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03,765.23 万元,主要是公
司运用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等工具融入资金增加所致。

    2020 年 1-9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80,012.78 万元,主
要系发行债券收到的资金所致。

    (五)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财务指标
                             /2020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资产负债率                          64.69%              61.22%         46.79%       65.75%
流动比率                               2.02               1.52           2.28            1.50
速动比率                               2.02               1.52           2.28            1.50
EBITDA(万元)                           无         275,487.08     195,260.18    227,733.64
EBITDA 利息倍数(倍)                    无               3.37           2.51            2.54
利息保障倍数(倍)                       无               3.28           2.44            2.46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 9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65.75%、46.79%、61.22%和 64.69%。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维持在较
高水平,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六)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如下:

    母公司风险控制指标           监管标准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净资本(亿元)                                -          165.68        158.81          115.72
净资产(亿元)                                -          193.69        181.92          126.42
净资本/各项风险准备之和           ≥100.00%            348.77%       478.16%       332.61%
净资本/净资产                       ≥20.00%            85.54%        87,29%        91.54%
净资本/负债                          ≥8.00%            53.74%        99.87%        48.03%
净资产/负债                         ≥20.00%            62.82%       114.41%        52.47%
自营权益类证券规模/净资本         ≤100.00%             14.58%         3.12%           6.67%
自营固定收益类证券规模/净资
                                  ≤500.00%            147.11%        83.07%       138.08%
本

    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稳健,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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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条例》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2017 年至 2019 年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全部持续处于监管指标要求的
安全范围内。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比例为
332.61%,高于 10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 91.54%,高于 20%
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为 48.03%,远高于 8%的监管标准;净资产
与负债的比例为 52.47%,远高于 20%的监管标准。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净
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比例为 478.16%,高于 10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
与净资产的比例为 87.29%,高于 2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为
99.87%,远高于 8%的监管标准;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为 114.41%,远高于 20%
的监管标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本与各项风险资本准备之和比例为
348.77%,高于 100%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为 85.54%,高于 20%
的监管标准;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为 53.74%,高于 8%的监管标准;净资产与
负债的比例为 62.82%,高于 20%的监管标准。公司资本充足率高,整体资产质
量较好,指标安全边际较高,显示公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
此外,公司具有包括同业拆入资金在内的多渠道融资方式,因此公司整体偿债
能力较高,偿债风险较低。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
期发行债券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对外担保。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其他诉讼事项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尚未了结的其他诉讼事项如下:

    1、西玉龙街营业部房产纠纷案

    1989 年 4 月,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四川证券、交通银行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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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分行签订协议,约定由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按造价包干形式集资
修建玉龙大厦,建成后产权归四川证券、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所有。1994 年玉
龙大厦建成后,由四川证券、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实际使用,但未办理产权手
续(现该处房产由本公司成都西玉龙街证券营业部使用)。2009 年,杨淑玉向
成都中院起诉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请求确认其拥有玉龙大厦的产
权,并在诉讼中要求追加华西有限、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2 年 4 月 16 日,成都中院通知公司、交通银行
四川省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015 年 12 月 31 日
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驳回各方诉讼请求。判决下发后,各方均提起上
诉。四川省高院于 2017 年 2 月 3 日作出裁定,撤销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发回成
都中院重审。2018 年 8 月本案开庭审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收到成都中
院送达的一审重审判决书(〔2017〕川 01 民初 2741 号),判决驳回杨淑玉的
诉讼请求,驳回第三人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和公司的诉讼请求。公司已委托代理
律师于 1 月 23 日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了上诉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
司暂未收到二审开庭传票。

       该案涉及的玉龙大厦,截至 2020 年 06 月 30 日账面净值为 14,289,293.51
元。针对公司前述的房屋争议纠纷,老窖集团出具《承诺函》,若该诉讼因法
院判决对公司造成损失,将由老窖集团承担,不会对公司财务数据造成不利影
响。

       2、公司与成都大成置业有限诉讼案

       公司与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9 月签订《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D6 地块二期工程联合建设协议》及《联合建设补充协议》,并于 2011 年 6 月
签订《联合建设补充协议(二)》,约定公司投入 D6 地块土地使用权,成都大
成置业有限公司缴纳 1,000 万元履约保证金并投入首期启动建设资金 8,536 万元
和追加投资 1,191.5 万元,双方各占项目权益比例 50%的模式对 D6 地块开展联
合建设。后因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未能依约筹措超过前述资金的建设资金,
且迟迟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被勒令停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于 2014 年 9 月通过公
证邮递向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送达经公证的《解除合同通知函》解除双方之
间的合同关系。2014 年 12 月至 2018 年 3 月,成都大成置业有限公司曾先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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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四次诉讼,要求公司继续履行相关联建协议或者退还保证金 1,000 万元以及赔
偿相应损失,最终均以原告撤诉或未按期缴纳诉讼费被法院按撤诉处理结案。
2018 年 5 月 7 日,大成置业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次提起诉讼,诉求“退
还保证金 1,000 万元,并赔偿损失共计 152,933,934.25 元。2018 年 5 月 27 日成
都市中院已受理本案,案号(2018)川 01 民初 1864 号。该案已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7 月 18 日开庭。2018 年 11 月 23 日代理律师领取一审判决书((2018)
川 01 民初 1864 号),判决:①判决生效 15 日内,退还大成公司已缴纳的履约
保证金 800 万元;②驳回大成置业赔偿约 1.53 亿元损失的诉讼请求;③案件受
理费 63.84 万元,由大成置业负担。大成置业不服一审判决,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提起上诉,四川省高院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立案受理。二审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开庭审理,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收到四川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2019)
川民终 316 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已根据
判决结果向大成置业退还履约保证金 800 万元,已履行完毕判决书中的相关义
务。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寄来的应诉通知书
及大成置业的再审申请书,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16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
(〔2020〕最高法民申 12 号),裁定驳回大成置业的再审申请。

       3、公司与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票质押交易纠纷案

       2019 年 7 月公司与南京东泰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泰资
管”)签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共计向其融资 10,000 万元。东泰资
管履约担保比例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持续低于平仓线,构成违约。公司于 5 月
25 日委托代理律师向成都市中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6 月 1 日成都市中
院已完成对东泰资管质押给公司的 3,233 万股紫金银行限售流通股的诉前保全手
续。6 月 8 日成都市中院对本案正式立案(〔2020〕川 01 民初 3155 号),公司
于 7 月 31 日收到成都中院的一审开庭传票,本案拟于 9 月 8 日开庭审理。成都
中院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进行了庭前调解,但双方未达成一致,截至 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暂未收到一审判决书。

       经公司自查,上述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实质性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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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承诺事项

    1、承担有限赔偿责任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公司融诚尊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相关规定:公司作为
管理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为委托人承担有限责任。在计划存
续期内管理人获得的管理费、业绩报酬、自有资金产生的分红收益不用于承担
有限补偿责任。

    融诚尊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有资金参与的有限补偿机制使用的对象
为每一期份额赎回时或终止时的单位净值低于该期份额认购/申购时的单位净值
(即发生亏损),则管理人以其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份额净值为限,弥
补该期份额赎回时或终止时已产生的亏损,或管理人参与本集合计划的自有资
金补偿到 0 为止;

    自有资金参与所承担有限责任发生的条件:

    (1)对于满足有限补偿机制的委托人份额,在计划到期日,如果该计划的
份额累计净值大于或等于计划份额面值,则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参与的份额不
承担有限责任。

    (2)对于满足有限补偿机制的委托人份额,在计划到期日,如果该计划的
份额累计净值小于计划份额面值,则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认购参与份额对应的
资产净值进行有限补偿。

    本期融诚尊享 2 号尚在持续期内,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融
诚尊享 2 号集合计划份额对应的资产净值为 106,750,725.41 元。

    2、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
总如下:

                                                                                  单位:元

       年限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71,207,784.23            37,373,293.24           40,727,635.38
      1-2 年                57,314,377.57            29,860,545.49           24,995,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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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限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3 年                41,980,216.91            22,341,855.58           12,021,750.62
     3 年以上               68,428,776.72            31,831,597.72           22,207,659.27
       合计                238,931,155.43           121,407,292.03           99,952,248.44

    (五)其他重要事项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1 月 12 日《关于核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5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500 万股,并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在深交所
挂 牌 上市,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9.46 元,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总额
4,966,500,000.00 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 104,142,151.91 元,实际募集资
金人民币 4,862,357,848.09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52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人民币 4,337,357,848.09 元,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资并出具川华信验(2018)0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875,978,322.35 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净额(本金)4,862,357,848.09 元和募
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部分利息 13,620,474.26 元。

    2、与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建事项

    2015 年 6 月公司与成都雄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雄川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川公司”)就华西证券总部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工程(2、
3、4 号及地下室)(D6 地块二期工程)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二期
工程[包含土地使用权在内的在建工程]评估价值作为合作出资,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3 月 31 日,评估价值 345,622,218.32 元。自评估基准日起,公司不再为
项目开发建设另行提供资金;雄川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起对项目建设出资,出资
金额等同于评估基准日的项目评估价值 345,622,218.32 元;双方项目出资、收益
比例为 50%:50%,双方按照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项目合作协议书签订
后,雄川公司已划入本公司开设的资金专户款项 345,622,218.32 元,该款项已全
部使用完毕。根据项目分配方式的实际变更情况,雄川公司与公司 2016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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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日会议纪要,雄川公司按照评估投入款项使用完毕后,后续资金需求双方按
比例各自投入到专户。该联建项目资金来源,公司部分为自有资金,雄川公司
为贷款,其贷款以其拥有的在建工程向银行进行了抵押,并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该项目合作构成共同控制,本公司财务报表只含公司实际投入的二期工程
成本;合作项目的联建土地使用权加名手续已办理完成。

    D6 地块二期工程现已基本完工,并在 2018 年 12 月份完成了人防、消防、
整体工程验收,达到了转固条件。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已投入情
况及已发生但尚未结算的各项工程款情况,预计项目整体总投入为
893,948,370.88 元(包含 2015 年评估增值部分),并将本公司财务报表中对应
的部分暂估转入固定资产,暂估价值 275,438,400.79 元(已扣除 2015 年评估增
值部分),联建双方尚未最终清算。

    3、华西银峰与遂宁市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诉讼案

    2015 年 6 月子公司华西银峰新增投资四川信托中元广场项目委托贷款信托
计划 84,400,000.00 元,该计划延期至 2018 月 6 月 29 日,该信托计划已对具体
投资项目提起诉讼,根据四川省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川
0792 民特 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申请人四
川信托有限公司对所得价款在本金及利息范围内优先受偿,并于 2017 年 1 月 6
日受理了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的执行申请,2017 年 2 月,在法院协调下,中元项
目各利益方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同时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与遂宁市中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相关担保物的处置分配比例。
2018 年 6 月,信托计划到期,四川信托将信托计划相关的资产和权益现状移交
给华西银峰。2019 年 6 月 21 日,绵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下达“(2018)川 0792
执恢 163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将被执行人遂宁市中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开发的位于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 55 号“中元广场”7-111 号(超市卖
场)、(1-2)-200 号(超市出入口)、(1-2)-201 号(超市卸货区)商业房地
产交付申请执行人华西银峰抵偿其贷款 8,440 万元。该房屋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
申请执行人华西银峰时起转移。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抵押物移交、处置
手续仍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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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子公司投资情况

    成都百业源合伙企业原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到期,经过合伙人一致同意,
经营期限延长至 2019 年 4 月 16 日,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正在清算中。

六、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经审计的净资产金额为 1,969,361.19 万元,
借款余额为 2,947,688.54 万元。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9 月末     2019 年 12 月末   2018 年 12 月末   2017 年 12 月末
 应付短期融资款      753,609.58         657,246.36        112,805.00         451,240.00
    应付债券        1,350,838.19        799,625.85        559,679.28         459,502.03
  有息负债合计      2,104,447.77       1,456,872.21       672,484.28        910,742.03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债务期限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 年以上
   应付短期融资款                     753,609.58                   -                      -
      应付债券                        138,743.96         551,107.22            660,987.00
    有息负债合计                      892,353.54         551,107.22            660,987.00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有息负债合计 210.44 亿元,其中 1 年内到期的有
息负债 89.23 亿元。同期,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存出保证金
及金融投资等高流动性金融资产合计 376.86 亿元,能够为一年内有息负债的偿
付提供有效的保障。

七、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的财务结构分析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假设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期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

    2、假设本期债券总额计入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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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假设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

    基于以上假设前提下,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64.69%,
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后,发行人将增加长期负债 15 亿元。如果静态分析,简单将
所发行债券纳入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负债总额计算,则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
债率将由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 64.69%提高至 66.54%。

八、发行人担保、质押、抵押及受限资产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可能对本次
发行债券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对外担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为 201.53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6 月 30 日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87,236.40     卖出回购担保物等原因
 其他债权投资                                    628,154.36    卖出回购担保物等原因
             合计                             2,015,390.76

    除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
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
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的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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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运营需要,满足公司自营固定收
益、股票自营、量化自营、融资融券及其他金融产品投资等业务需求。发行人
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必要性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资本规模已成为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关
键因素。《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资本规模
提出了具体要求,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将证券公司的
业务种类和业务规模与净资本水平动态挂钩。

    本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发展壮大及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是公
司提高核心竞争力、整合资源、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需要

    公司始终把“步入国内一流券商行列,成为最具活力和特色的证券金融服
务商”作为战略发展目标。因此,本次发行可以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
时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长期健康发展,进而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二)提升公司自身竞争力的需要

    资本市场的发展必将导致证券公司的竞争日趋激烈。从资本市场发展过程
分析,随着证券行业竞争的加剧,对资本规模的要求越来越高,证券公司将向
规模化竞争、集约化经营转变。资本规模小是目前制约证券公司发展的重要因
素,证券公司纷纷扩充资本,以顺应证券业发展趋势。行业统计数据显示,本
公司净资本排名虽然靠前,但规模仍偏小,随着公司加大力度转型发展,逐步
构建新的服务模式和多元的业务平台,势必将加大对现有各项业务的投入,以
实现公司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司创新业务的投入、核心竞争力的培育将存在较
大资金投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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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增强自
身综合竞争实力,以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提高公司抵御风险能力的需要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
等多项业务都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不仅关
系到证券公司能否盈利,更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证券行业作为
资金密集型行业,其抵御风险的能力与资本规模直接关联。只有扩大资本规
模,全面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力,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行业所面临的各
类风险。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提高公司经营过程中抵
御风险的能力。

       (四)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经营的稳定性

       目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期,资金需求量较大,而宏观、金融调控政策
的变化会增加公司资金来源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成本,因此要求
公司拓展新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满
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借
款利率上升带来的财务风险。同时,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
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及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将会制定专门的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相关业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
况将进行严格检查,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的投入、运用符合《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董事会决议和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此外,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
息披露原则,使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
督。

       发行人已聘请西南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按照已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对专项
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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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

       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方监管协
议,约定监管银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情况。
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除此之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照《证券法》、《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
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四、募集资金的监管机制

       发行人将指定专门的资金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及兑息、兑付资金
的归集和管理。

五、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程序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公司若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过如下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发行人就变更用途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出具专项意见;

       (三)发行人召集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四)在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
更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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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债券
持有人应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他事项,债券持有人应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权利,维护自身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并召开,
并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事项依法进行审议和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

    以下仅列明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条款,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
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总则

    1、为规范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决策行
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与义务,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结合本期债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以下简称“本
规则”或“《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
资者权益保护条款设置情况等本期债券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本期债券募集
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2、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期债券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期债券债权债务关系
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
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以下简称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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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组成。

    债券上市/挂牌期间,前述持有人范围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
记在册的债券持有人为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的程序召集、召开,对本规则约定权限
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持有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等会议召集人的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债券持有
人会议,审议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配合推动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的落实,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持有人不得利用出席会议获取的相关信息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利益输送和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活动,损害其他债
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期债券的,视
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相关约定,并受本规则之约束。

    4、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本期债券全
体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行事
的结果由全体持有人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其规
定或约定。

    5、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律师见证。

    见证律师应当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
效表决权的确定、决议的合法性及其效力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
应当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一同披露。

    6、债券持有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
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相关会务费用由会议召集
人自行承担。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者其他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1、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权限范
围,审议并决定与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关系的事项。

    除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事项外,受托管理人为了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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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的行为无需债券持有人会
议另行授权。

    2、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方式进行决策:

    (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
等);

    ②变更增信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③变更债券投资者保护措施及其执行安排;

    ④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
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等约定);

    (4)发生下列事项之一,需要决定或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
发行人等相关方进行协商谈判,提起、参与仲裁或诉讼程序,处置担保物或者
其他有利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措施等)的:

    ①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②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期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未偿
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
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③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
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
能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人合并报表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期债券发生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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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④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
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 30%以上的子公司)发生减
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被托管、解散、
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⑤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性的;

       ⑥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
的;

       ⑦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⑧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5)发行人提出重大债务重组方案的;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
书、本规则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筹备

       1、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主要由受托管理人负责召集。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出现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情形之一且具有符合本规则约
定要求的拟审议议案的,受托管理人原则上应于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
会议,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债券总额 3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同意延期召
开的除外。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2)发行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议
人)有权提议受托管理人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提议人拟提议召集持有人会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提出
符合本规则约定权限范围及其他要求的拟审议议案。受托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
面提议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提议人书面回复是否召集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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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会议的具体安排或不召集会议的理由。同意召集会议的,应当于书面回复日
起 15 个交易日内召开持有人会议,提议人同意延期召开的除外。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提议召集债券持有人
会议时,可以共同推举 1 名代表作为联络人,协助受托管理人完成会议召集相
关工作。

    (3)受托管理人不同意召集会议或者应当召集而未召集会议的,发行人、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
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受托
管理人应当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协助披露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知及会议结果等文件、代召集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提供联系方式、
协助召集人联系应当列席会议的相关机构或人员等。

    2、议案的提出与修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或者约定,具有
明确并切实可行的决议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原则上应包括需要决议的具体方案或
措施、实施主体、实施时间及其他相关重要事项。

    (2)召集人披露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受托管理人、发行人、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
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统称提案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议
案,召集人应当将相关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提案人提出议案的方式及时限要求。

    (3)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
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人应当提前与相
关机构或个人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受托管理人、发行人、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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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出的拟审议议案要求债券持有人同意或者推进、落实的,召集人、提案
人应当提前与主要投资者充分沟通协商,尽可能形成切实可行的议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
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
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谈判协商并签署协议,代表债券持有
人提起或参加仲裁、诉讼程序的,提案人应当在议案的决议事项中明确下列授
权范围供债券持有人选择:

       ①特别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全权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
的具体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
发行人重整计划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等实质影响甚至可能减损、让渡债券
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②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理相关事务的具体授
权范围,并明确在达成协商协议或调解协议、在破产程序中就发行人重整计划
草案和和解协议进行表决时,特别是作出可能减损、让渡债券持有人利益的行
为时,应当事先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依债券持
有人意见行事。

       (5)召集人应当就全部拟提交审议的议案与相关提案人、议案涉及的利益
相关方进行充分沟通,对议案进行修改完善或协助提案人对议案进行修改完
善,尽可能确保提交审议的议案符合本规则第 3.2.1 条的约定,且同次持有人会
议拟审议议案间不存在实质矛盾。

       召集人经与提案人充分沟通,仍无法避免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
的待决议事项间存在实质矛盾的,则相关议案应当按照本规则第 4.2.6 条的约定
进行表决。召集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中明确该项表决涉及的议案、表
决程序及生效条件。

       (6)提交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应当最晚于债权登记日前一
交易日公告。议案未按规定及约定披露的,不得提交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

       3、会议的通知、变更及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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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召集人应当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第 10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受托管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以
有利于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包括现场、非现场相结合
形式召开的会议)召开日前第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第 2 个交易
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

       前款约定的通知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基本情况、会议时间、会议召
开形式、会议地点(如有)、会议拟审议议案、债权登记日、会议表决方式及
表决时间等议事程序、委托事项、召集人及会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2)根据拟审议议案的内容,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以现场(包括通过网络
方式进行现场讨论的形式,下同)、非现场或者两者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召集
人应当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中明确会议召开形式和相关具体安排。会
议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的,召集人还应当披露网络投票办法、投票方式、计票
原则、计票方式等信息。

       (3)召集人拟召集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可以在会议召开日前设置参会
反馈环节,征询持有人参会意愿,并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相关安排。

       拟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当及时反馈参会情况。债券持
有人未反馈的,不影响其在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参会及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对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具体内容持有异议或有补充意见
的,可以与召集人沟通协商,由召集人决定是否调整通知相关事项。

       (5)召集人决定延期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涉
及的召开形式、会议地点及拟审议议案内容等事项的,应当最迟于原定债权登
记日前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会议通知变更公
告。

       (6)已披露的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随意提前。因发生紧急情况,受托
管理人认为如不尽快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可能导致持有人权益受损的除外,但
应当确保会议通知时间符合本规则第 3.3.1 条的约定。

       (7)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由消除、发
生不可抗力的情形或本规则另有约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随意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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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召集人拟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原则上应不晚于原定债权登记日前
一交易日在会议通知发布的同一信息披露平台披露取消公告并说明取消理由。

    如债券持有人会议设置参会反馈环节,反馈拟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代表的
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不足本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会议成立的最低要求,且召集
人已在会议通知中提示该次会议可能取消风险的,召集人有权决定直接取消该
次会议。

    (8)因出席人数未达到本规则第 4.1.1 条约定的持有人会议成立的最低要
求,召集人决定再次召集会议的,可以根据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的相
关意见适当调整拟审议议案的部分细节,以寻求获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的最大可能。

    召集人拟就实质相同或相近的议案再次召集会议的,应最晚于现场会议召
开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召开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公告,并在公告中详细说明以下事项:

    ①前次会议召集期间债券持有人关于拟审议议案的相关意见;

    ②本次拟审议议案较前次议案的调整情况及其调整原因;

    ③本次拟审议议案通过与否对投资者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

    ④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出席人数如仍未达到约定要求,召集人后续取消或
者再次召集会议的相关安排,以及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的影响。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及决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

    (1)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债券持有人在现场会议中的签到行为或者
在非现场会议中的投票行为即视为出席该次持有人会议。

    (2)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均有权出
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规则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所称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债券持有
人会议因故变更召开时间的,债权登记日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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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出席并组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或者根据本
规则第 3.1.3 条约定为相关机构或个人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提供必要的协
助,在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中促进债券持有人之间、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
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进行沟通协商,形成有效的、切实可行的决议等。

    (4)拟审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
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义务或者
推进、落实的,上述机构或个人应按照受托管理人或召集人的要求,安排具有
相应权限的人员按时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向债券持有人说明相关情况,
接受债券持有人等的询问,与债券持有人进行沟通协商,并明确拟审议议案决
议事项的相关安排。

    (5)资信评级机构可以应召集人邀请列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持续跟踪
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
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的资信情况,及时披露跟踪评级报告。

    (6)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委托
受托管理人、其他债券持有人或者其他代理人(以下统称代理人)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

    债券持有人自行出席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应当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出示
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及享有参会资格的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
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出具的
载明委托代理权限的委托书(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并表决的除
外)。

    债券持有人会议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的,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明确债券
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确认方式、投票方式、计票方式等事项。

    (7)受托管理人可以作为征集人,征集债券持有人委托其代理出席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按授权范围行使表决权。征集人应当向债券持有人客观说明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议题和表决事项,不得隐瞒、误导或者以有偿方式征集。征集人
代理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取得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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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①召集人介绍召集会议的缘由、背景及会议出席人员;

       ②召集人或提案人介绍所提议案的背景、具体内容、可行性等;

       ③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针对拟审议议案询问提案人或出席会议的其他
利益相关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
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形的拟审议议案进行沟通协
商;

       ④享有表决权的持有人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进行表决。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2)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享有一票表决权,但下
列机构或人员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的债券份额除外:

       ①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并范围内
子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公司(仅同受国家控制的除外)等;

       ②本期债券的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

       ③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

       ④其他与拟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开
始前,上述机构、个人或者其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管理人应当主动向召
集人申报关联关系或利益冲突有关情况并回避表决。

       (3)出席会议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
权”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无明确表决意见、附带
条件的表决、就同一议案的多项表决意见、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或者出席现场
会议但未提交表决票的,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原则上应当连续进行,直至完成所有议案的表决。除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不能作出决议或者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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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持有人一致同意暂缓表决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
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因网络表决系统、电子通讯系统故障等技术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无法形成
决议的,召集人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者变更表决方式,并及时
公告。

    (5)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披露的议案顺序,依次逐项对
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

    (6)发生本规则第 3.2.5 条第二款约定情形的,召集人应就待决议事项存
在矛盾的议案内容进行特别说明,并将相关议案同次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表
决。债券持有人仅能对其中一项议案投“同意”票,否则视为对所有相关议案
投“弃权”票。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生效

    (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下列属于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事
项之一的议案作出决议,经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①拟同意第三方承担本期债券清偿义务;

    ②发行人拟下调票面利率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
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③发行人或其他负有偿付义务的第三方提议减免、延缓偿付本期债券应付
本息的,债券募集说明书已明确约定发行人单方面享有相应决定权的除外;

    ④拟减免、延缓增信主体或其他负有代偿义务第三方的金钱给付义务;

    ⑤拟减少抵押/质押等担保物数量或价值,导致剩余抵押/质押等担保物价值
不足以覆盖本期债券全部未偿本息;

    ⑥拟修改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相关约定以直接或间接实现本款第①至
⑤项目的;

    ⑦拟修改本规则关于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范围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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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除本规则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外,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一般事项议案作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
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本规则另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
义务或者推进、落实,但未与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协商达成一致的,债券持有
人会议可以授权受托管理人、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符合条件的债券持有人按
照本规则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议案涉及授权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
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要求发行人或增信主体偿付债券本息或履行增信义务、
申请或参与发行人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参与发行人破产和解等事项的仲裁或
诉讼,如全部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代表全部债券持
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序;如仅部分债券持有人授权的,受托管理
人或推选的代表人仅代表同意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提起或参加相关仲裁或诉讼程
序。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律师共同负责
清点、计算,并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载入会议记录。召集人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
露计票、监票规则,并于会议表决前明确计票、监票人选。

       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原则上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披露日
前公开。如召集人现场宣布表决结果的,应当将有关情况载入会议记录。

       (6)债券持有人对表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召集人等申请查阅会议表决
票、表决计算结果、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材料,召集人等应当配合。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后事项与决议落实

       1、债券持有人会议均由受托管理人负责记录,并由召集人指定代表及见证
律师共同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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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债券持有人会议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召开形式、召开
地点(如有);

    (2)出席(包括现场、非现场方式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
其代理人(如有)姓名、身份、代理权限,所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及占比,是否享有表决权;

    (3)会议议程;

    (4)债券持有人询问要点,债券持有人之间进行沟通协商简要情况,债券
持有人与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
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就属于本规则第 3.2.3 条约定情
形的拟审议议案沟通协商的内容及变更的拟决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如有);

    (5)表决程序(如为分批次表决);

    (6)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及表决结果;

    (7)其他。

    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债券持有人参会资格证明文件、代理人的
委托书及其他会议材料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保存。保存期限至少至本期债券债权
债务关系终止后的 5 年。

    债券持有人有权申请查阅其持有本期债券期间的历次会议材料,债券受托
管理人不得拒绝。

    2、召集人应最晚于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截止日次一交易日披露会议决议公
告,会议决议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包括名称(含届次)、召开及表决时间、
召开形式、召开地点(如有)等;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情况及会议有效性;

    (3)各项议案的议题及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情况;

    (4)其他需要公告的重要事项。

    3、按照本规则约定的权限范围及会议程序形成的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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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受托管理人应当积极落实,及时告知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并督促其进行回
复。

       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要求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券清
偿义务承继方、保证人或者其他提供增信或偿债保障措施的机构或个人等履行
义务或者推进、落实的,上述相关机构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
切实履行相应义务,推进、落实生效决议事项,并及时披露决议落实的进展情
况。相关机构或个人未按规定、约定或有关承诺落实债券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
的,受托管理人应当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债券持有人应当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方推动落实债券
持有人会议生效决议有关事项。

       4、债券持有人授权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仲裁、诉讼或
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及实施安排等要求,
勤勉履行相应义务。受托管理人因提起、参加仲裁、诉讼或破产程序产生的合
理费用,由作出授权的债券持有人承担,或者由受托管理人依据与债券持有人
的约定先行垫付,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受托管理人依据授权仅代表部分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债券违约合同纠纷
仲裁、诉讼或者申请、参加破产程序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后续明确表示委托受
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一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
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也可以参照本规则第 4.1.7 条约定,向之前未授权的债券
持有人征集由其代表其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受托管理人不得因授权时间与
方式不同而区别对待债券持有人,但非因受托管理人主观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
权利客观上有所差异的除外。

       未委托受托管理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可以自行提
起、参加仲裁或诉讼,或者委托、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受托管理人未能按照授权文件约定勤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仲裁或
诉讼,或者在过程中存在其他怠于行使职责的行为,债券持有人可以单独、共
同或推选其他代表人提起、参加仲裁或诉讼。

       (六)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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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关于表决机制的特别约定

       (1)因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或者其他法律规定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
权利,导致部分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享有的给付请求权与其他同期债券持有人
不同的,具有相同请求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就不涉及其他债券持有人权益的事
项进行单独表决。

       前款所涉事项由受托管理人、所持债券份额占全部具有相同请求权的未偿
还债券余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提案人作为特别议案提
出,仅限受托管理人作为召集人,并由利益相关的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

       受托管理人拟召集持有人会议审议特别议案的,应当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议
案内容、参与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范围、生效条件,并明确说明相关议案不提交
全体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的理由以及议案通过后是否会对未参与表决的投资者
产生不利影响。

       特别议案的生效条件以受托管理人在会议通知中明确的条件为准。见证律
师应当在法律意见书中就特别议案的效力发表明确意见。

       2、简化程序

       (1)发生本规则第 2.2 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受托管
理人可以按照本节约定的简化程序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规则另有约定的从
其约定:

       ①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
的;

       ②发行人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
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 10%的;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拟代表债券持有人落实的有关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
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

       ④债券募集说明书、本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已明确约定相关不
利事项发生时,发行人、受托管理人等主体的义务,但未明确约定具体执行安
排或者相关主体未在约定时间内完全履行相应义务,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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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受托管理人、提案人已经就拟审议议案与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沟通协
商,且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
(如为第 4.3.2 条约定的一般事项)或者达到全体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如为第 4.3.1 条约定的重大事项)的债券持有人已经表示
同意议案内容的;

    ⑥全部未偿还债券份额的持有人数量(同一管理人持有的数个账户合并计
算)不超过 4 名且均书面同意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召开会议的。

    (2)发生本规则第 6.2.1 条第(一)项至(三)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可
以公告说明关于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拟采取措施的内容、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
力及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等。债券持有人如有异议的,应于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
公告所涉意见或者建议。

    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
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
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
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受托管理人应当立即终止。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本
规则第 4.3.2 条第一款的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议决议公
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发生本规则第 6.2.1 条第(四)项至(六)项情形的,受托管理人应
最晚于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3 个交易日或者非现场会议召开日前 2 个交易日披露
召开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详细说明拟审议议案的决议事项及其执行安排、
预计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和投资者权益保护产生的影响以及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等事项。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照会议通知所明确的方式进行表决。

    持有人会议的召开、表决、决议生效及落实等事项仍按照本规则第四章、
第五章的约定执行。

    (七)附则

    1、本规则自本期债券发行完毕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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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依据本规则约定程序对本规则部分约定进行变更或者补充的,变更或补
充的规则与本规则共同构成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的约定。

    3、本规则的相关约定如与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存在不一致或冲突
的,以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准;如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或其他约定存在不
一致或冲突的,除相关内容已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并披露以外,均以
本规则的约定为准。

    4、对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性以及其他
因债券持有人会议产生的纠纷,应当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规则约定的“以上”“以内”包含本数,“超过”不包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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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均视作同意西南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本公司与债券受
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本节仅列示了本次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投资者在作
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全文。《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
全文置备于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根据发行人与西南证券于 2020 年 10 月签署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西南证券受聘担任本次
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如下: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杰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4 层

    邮编:100101

    传真:010-88092036

    电话:010-57631045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事项

    (一)定义及解释

    1、本协议项下债券持有人指通过认购或者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
公司债券之投资者。债券持有人会议指本次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按照《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召开之债券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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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募集说明书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协议。

   (二)受托管理事项

   1、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发行人聘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作
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同意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

   2、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本
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债券受托管理人因涉嫌债券承销活动中违法违规正在接受中国证监会调
查或出现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再适合担任受托管理人情形的,在变更受托
管理人之前,中国证监会可以临时指定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承担受托管理职责,直至债券持有人会议选任出新的受托管理人为止。

   4、根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债券受托管
理人作为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次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
券持有人的利益。

   5、债券存续期间的受托管理事项约定如下:

   (1)按照《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召集和主持债券持有人会议;

   (2)代表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保持日常的联络;

   (3)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与发行人谈判与
本次债券有关的事项;

   (4)若存在抵/质押资产,且在符合抵/质押资产处置触发条件的情况下,
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表债券持有人处置抵/质押资产,并在必要时
按照本次债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向其备案;

   (5)若存在保证担保,按照相关担保合同的约定在符合要求保证人清偿的
情况下,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责任,并在必要时按照本次债券主管机关的要求向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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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通过后,代理本次债券持有人就本次债券事宜
参与诉讼;

   (7)受托管理人届时同意代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债券存续期间授权的其
他事项。

   (三)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
本次债券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募
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
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
面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
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
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变更或重大变化,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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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限于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可能影响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的重大
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变更;

   (14)发行人出售、转让主要资产或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15)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6)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7)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
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8)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9)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0)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

   (21)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同时,发行人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
券本息安全向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
实可行的应对措施。

   5、发行人应当协助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取得债权登记
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发行人应当履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项下债券发
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

   7、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
并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并可以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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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发行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时,将至少采取如下一项或多项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限制公司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4)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8、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
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

    发行人应采取的措施参见本协议第 3.7 条。

    9、发行人应对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本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分、有
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
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

    10、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
人完成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
本协议项下应当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2、发行人应当根据本协议第 4.17 条的规定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本次债
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

    13、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及其他权利行权等)管
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预计或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
落实全部偿债资金,或发生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本协议第 3.4 条规定可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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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偿债能力或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的,应当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并告知受托
管理人;

   (4)接受并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开展风险排查,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如实
说明相关情况;

   (5)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
项,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项,相关债券被正式确定为风险类
或违约类的,发行人应当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避免
预案存在相互冲突或责任推诿等情形;在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制定及
实施过程中,与受托管理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
见,并根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以及风险化解或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
完善预案;在违约风险化解和处置过程中,及时披露违约风险化解和处置进展
情况,已采取的化解和处置措施以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信息;

   (6)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14、发行人应当履行本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
义务。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制定
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
履行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
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
式进行核查:

   (1)就本协议第 3.4 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有权机构
的决策会议;

   (2)每年一次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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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
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一次检查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本协议、债券持有
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监管机关认可的方式,向债券持有人披露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
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5、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一次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
明书约定的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出现本协议第 3.4 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
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
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应证据、文件和资料,
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
债券持有人会议。

    7、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本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
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
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9、债券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
保,督促发行人履行本协议第 3.7 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
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在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应根据法定机关的要求自行或
委托第三方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由发行人予以支
付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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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
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1、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
前或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
保期间妥善保管。

   12、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
和其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
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
产的法律程序。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
知悉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本次债券持
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4、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
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
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
全部清偿后五年。

   15、除上述各项外,债券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16、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
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
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7、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本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经双方协
商一致,发行人同意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支付 0 元整(¥零元)的受托管理事务
报酬,但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发生的相关
费用由发行人实报实销。包括但不限于:(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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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费、公告费、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聘用的律师见证费
等合理费用;(2)因发行人未履行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
义务而导致债券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
本协议的约定,对本期债券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
相关工作;

    (2)对本期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根据债券信用风险监测和分析
结果,将本期债券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或违约类,并根据规定或约
定的核查渠道、方式、频率等要求,采取现场、非现场或现场与非现场相结合
的方式对本期债券分类结果进行风险排查和动态管理,确有理由认为发行人的
偿债能力或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发生重大变化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调整本期
债券的风险分类;

    (3)发行人预计或确定不能在还本付息日前落实全部偿债资金,或发生本
协议第 3.4 条规定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还本付息及债券价格的重大事项
的,受托管理人应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
警,如安息日未及时披露,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予以说
明;

    (4)按照规定或约定,及时就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披
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重点说明相关重大事项及其对投资者权益的具体影
响,以及已采取、拟采取的投资者保护措施,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及
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并督促发行人或相关方落实会议决议;

    (5)本期债券被正式确定为风险类或违约类的,受托管理人应立即协调、
督促发行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避免预案存在相互
冲突或责任推诿等情形;在债券信用风险化解和处置预案制定及实施过程中,
与发行人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征求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根据利益相
关方的意见以及风险化解或处置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在违约
风险化解和处置过程中,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违约风险化解和处置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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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的化解和处置措施以及下一步采取的措施等信息,如果发行人未予披
露,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方式及时予以披露;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必要
时按照相关规定或约定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7)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职责。

   19、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
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0、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风险的,或者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有权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根据债
券持有人的委托勤勉尽责、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
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接
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提起
民事诉讼、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

   (五)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2、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
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4)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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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6)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9)发生本协议第 3.4 条第(一)项至第(十四)项等情形的,说明基本
情况及处理结果;

    (10)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债券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
措施;

    (11)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
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 3.4 条第(一)项至
第(二十一)项等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
事务报告,并说明该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对债券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债券
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六)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建立健全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和防火墙制度,不得将本
次债券的任何保密信息披露或提供给任何其他客户,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
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从事下列与发行人相关的业务,且不被视为与发行人或
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

    (1)自营买卖发行人发行的证券;

    (2)为发行人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以及财务顾问服务;

    (3)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服务;

    (4)为发行人提供收购兼并服务;

    (5)发行人已发行证券的代理买卖;

    (6)开展与发行人相关的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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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为发行人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8)为发行人提供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业务服务。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其
与发行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
人的权益。

   3、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应就对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七)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
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债券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债券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债券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债券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
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自达到决议规定的变更或解聘条件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债券受托管理人
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本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
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证券业协会报告。

   3、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
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
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本协
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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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声明




                                   发行人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本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




                        杨炯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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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鲁剑雄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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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相立军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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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杨炯洋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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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彭峥嵘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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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程华子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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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张桥云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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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蔡   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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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曾志远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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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李   平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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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董事签字:




     钱   阔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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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监事签字:




         庞晓龙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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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监事签字:




         赵明川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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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监事签字:




         谢    红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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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胡小泉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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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邢修元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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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黄    明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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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邢怀柱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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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于    鸿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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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因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曾    颖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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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负责人签字:




                     郇   超                              钟    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坚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签名:




     孙 运 博                                    杨     倩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申     波



                                                                  四川蓉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武 兴 田                           黄     敏                         宋    寒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李 武 林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
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
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致
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签名:




     李 元 良                                   李 青 松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胡 少 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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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
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对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
其摘要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签名:




     张     祎                                  贾一晗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名:




     万 华 伟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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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一)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发行人 2017 年审计报告、2018 年审计报告、2019 年审计报告、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
    (四)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之法律意见书;
    (五)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
    (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七)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
    (八)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文件;
    (九)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发行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联系人:         李斌、曹莹蓓、王德明、彭昊
            电话:           028-86263433、8615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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