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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6-30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6 月 29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公司 501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鲁剑雄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4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人数                                                       7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                   1,282,561,98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股份数量                                       1,227,260,174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股份数量                                  55,301,806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
                                                                         48.8595%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                                      46.7528%

         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份数量占比                               2.1067%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和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596,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67%;反

对 1,8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8%;弃权 14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596,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67%;反

对 1,8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8%;弃权 14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502,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4%;反

对 996,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77%;弃权 1,063,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604,8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74%;反

对 89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97%;弃权 1,063,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676,7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30%;反

对 1,884,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9%;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776,9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306%;

反对 1,88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677%;弃权 1,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分红前公司总股本 262,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9,137.50 万元,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尚未分配的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议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79,781,0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2%;反

对 2,634,1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54%;弃权 14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4,881,2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1773%;

反对 2,634,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83%;弃权 146,7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4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

计服务费用不超过 68 万元。

    议案 7.00 2020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670,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5%;反

对 1,89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770,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192%;

反对 1,89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 2020 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80,670,1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5%;反

对 1,89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7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770,3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192%;

反对 1,89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279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 475,940,143

股,及其关联方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272,831,144 股回避表决,也未接受其他股

东的委托进行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531,899,1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56%;

反对 1,81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08%;弃权 72,4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5,770,60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7197%;

反对 1,81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1548%;弃权 72,4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56%。

                                         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会议还听取了《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笛、孟柔蕾

    3、见证律师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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