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21-08-13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华西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的《2021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
违规的情形。《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实际情况,公司及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张桥云、蔡春、曾志远、李平、钱阔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