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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审慎的原则,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

有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

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发生。现将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任职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届次      姓名        性别        职务          任   期

              张桥云        男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蔡 春         男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第三届    曾志远        男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李 平         男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钱 阔         男        独立董事   2020.11-2023.11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及变动情况

   根据各自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公司独立董事还在董事会的3个专门


                                  1
委员会中分别担任了重要职务,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高效履

行职责提供了专业保障。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表:
         专门委员会名称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李平(主任委员)、钱阔


   审计委员会             蔡春(主任委员)、曾志远、李平



   风险控制委员会         张桥云(主任委员)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各次董事会,出

席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阅提交审议的议案,并通过多种方式主动获

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运用所拥有的法律、金融、会计、

管理等方面的丰富专业知识和经验,充分发表专业、独立意见,在确

保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科学决策,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

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

作用。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见下表:




                                   2
                                            出席董事会情况

                                通讯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应参加   现场                                                                            出席股东大会
                                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投票表决情
姓    名      董事会   出席                                                                                     次数
                                出席       席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张桥云          10          1    8           1                   0          否          均同意                   1

蔡    春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曾志远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李    平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钱    阔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风险控制委员

     会议,2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分别对涉及专门委员会职责的重大

     事项进行了认真研讨与审议。
             第三届董事会
                                 张桥云             蔡       春       曾志远       李       平    钱       阔
              专门委员会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                  -              -           2/2            2/2

              审计委员会              -              4/4               4/4          4/4                -

            风险控制委员会           1/1                 -              -               -              -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就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内部控制、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所有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进行公开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方面

                                                             3
     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

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

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

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方面

     2021年4月12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董事和高管薪酬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

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议案涉

及内容由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

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

酬水平,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

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2020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无异议。

     2、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

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

                                4
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

     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

价报告》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

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

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方面

     1、2021年2月26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
       2、2021年8月1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承诺为拟设子公司持续补充资本和给予流动性支持方

面

       2021年4月2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承诺为拟设华西基金持

续补充资本并在其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全面了

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有效保障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

况,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

度财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

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

行业其他信息,并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

态。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深入公司现场办公,通过实地调研、听取

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

                                6
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

全面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

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积极参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021年,按照监管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

中,公司独立董事保证了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履职,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及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听取年审

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现场办公、审阅资料、电话会

议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

告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

资者诉求,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

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

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

公司日常经常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资料,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

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报告期内不存在损害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7
   五、总体评价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在履职期间,能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在做出独

立判断时,公司独立董事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

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说明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构的情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4月25日




   附件:独立董事张桥云、蔡春、曾志远、钱阔、李平2021年度个

人述职报告




                             8
                       张桥云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

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就提交的相关

议案均认真审阅,在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

决权。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1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实际出席股
              应参加                      委托
   姓    名             现场出   方式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投票表   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出席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加董事会会   决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9
   张桥云   10    1     8     1        0   否   均同意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年度内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

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和高管薪酬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

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议案涉及内容由董事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

                                  10
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无异议。

   2、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进行审

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

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11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方面

     1、2021年2月26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承诺为拟设子公司持续补充资本和给予流动性支持方

面

     2021年4月27日,对《关于承诺为拟设华西基金持续补充资本并在

其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

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

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

                              12
其他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同时,通过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

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

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共组织召开风

险控制委员会会议1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

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风险偏好的议案》、《2020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2020年度合规报告》和《2020年度风险控制

指标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

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维护

了股东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本人听取了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主

                              13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常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报告期

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2022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张桥云

                                   2022年4月25日




                             14
                       蔡春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

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就提交的相关

议案均认真审阅,在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

决权。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1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实际出席股
              应参加                     委托
   姓    名            现场出   方式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投票表   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出席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加董事会会   决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15
   蔡   春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年度内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

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和高管薪酬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

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议案涉及内容由董事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

                                  16
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无异议。

   2、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进行审

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

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17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方面

     1、2021年2月26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承诺为拟设子公司持续补充资本和给予流动性支持方

面

     2021年4月27日,对《关于承诺为拟设华西基金持续补充资本并在

其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

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

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

                              18
其他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同时,通过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

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

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共组织召开审计委

员会会议4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一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

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和

《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三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

                               19
审计工作报告》;

    4、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四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确保

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维护了股

东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本人听取了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常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报告期

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积极参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2021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履行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及独立董事职责,组织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经营管理

                               20
层及年度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充分沟通交流,听取年审会

计师对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汇报;通过现场办公、审阅资料、电话会议

等方式,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建议,确保公司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五)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2022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蔡春

                                    2022年4月25日




                             21
                       曾志远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

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就提交的相关

议案均认真审阅,在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

决权。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1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实际出席股
              应参加                      委托
   姓    名             现场出   方式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投票表   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出席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加董事会会   决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22
   曾志远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年度内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

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和高管薪酬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

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议案涉及内容由董事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

                                  23
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无异议。

   2、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进行审

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

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24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方面

     1、2021年2月26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承诺为拟设子公司持续补充资本和给予流动性支持方

面

     2021年4月27日,对《关于承诺为拟设华西基金持续补充资本并在

其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

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

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

                              25
其他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同时,通过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

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

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12 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一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1年4月27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

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和

《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1 年 8 月 12 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三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

                               26
审计工作报告》;

    4、2021 年 10 月 28 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四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确保

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维护了股

东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本人听取了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常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报告期

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27
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2022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曾志远

                                   2022年4月25日




                             28
                       钱阔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

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就提交的相关

议案均认真审阅,在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

决权。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1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实际出席股
              应参加                     委托
   姓    名            现场出   方式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投票表   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出席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加董事会会   决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29
   钱   阔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年度内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

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和高管薪酬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

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议案涉及内容由董事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

                                  30
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无异议。

   2、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进行审

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

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31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方面

     1、2021年2月26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承诺为拟设子公司持续补充资本和给予流动性支持方

面

     2021年4月27日,对《关于承诺为拟设华西基金持续补充资本并在

其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

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

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

                              32
其他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同时,通过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

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

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2021年共参加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12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

第一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和《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2021年8月12日, 参加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

第二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

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奠定良好基础,维护

了股东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33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本人听取了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常状况和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报告期

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2022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钱阔

                                   2022年4月25日

                             34
                       李平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2021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以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应有的作用。现

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1年度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会议10次。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认真履行职责,就提交的相关

议案均认真审阅,在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充分了解后,严谨地行使表

决权。同时,在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21年,本人对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2021年本人出席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实际出席股
              应参加                     委托
   姓    名            现场出   方式              缺席   次未亲自参   投票表   东大会次数
              董事会                     出席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加董事会会   决情况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35
   李   平   10   2     8     0        0   否   均同意   1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在认真学习监管政策、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年度内共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联交易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确认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预计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

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发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时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

   (三)利润分配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

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和高管薪酬方面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

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议案涉及内容由董事

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有

                                  36
关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2020年度考核及薪酬执行情况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薪酬水平,符合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发

放情况无异议。

   2、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进行审

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会计政策变更方面

   2021年4月12日,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审议,对审

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议,对审议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方面

                             37
     1、2021年4月12日,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方面

     1、2021年2月26日,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8月12日,对《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关于承诺为拟设子公司持续补充资本和给予流动性支持方

面

     2021年4月27日,对《关于承诺为拟设华西基金持续补充资本并在

其出现流动性危机时给予流动性支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工作情况

     2021年度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认真履行职责,通过多种沟通渠道,检查董事会有关决议执行情况,

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状况,有效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监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状况

     2021年,公司提供多种方式和渠道方便独立董事充分了解运营状

况,为本人独立判断提供决策依据。本人通过审阅定期报告、月度财

务报告、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时获取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通过积极

参加董事会会议以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行业

                              38
其他信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途径及时与公司保持密切联

系,形成了有效的沟通机制;同时,通过持续关注媒体、网络关于公

司的报道,掌握公司动态。

    此外,本人还通过现场办公、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

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

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有效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

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1年共组织召开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

第一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绩效

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和《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绩效考核情况及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2021年8月1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021年

第二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1年共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4

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2021 年 4 月 12 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一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3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21 年

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报告》;

同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1年4月27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

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和

《2021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1 年 8 月 12 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三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报告》;

    4、2021 年 10 月 28 日,参加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

四次会议,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三季度报告》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确保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为公司经营管

理奠定良好基础,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三)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本人关注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了解投资者诉求,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奠定基础;为进一步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

益,本人听取了公司关于经营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主

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信息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常状况和

                               40
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董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会上充分发表

个人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以股东利益为最高宗旨,努力提升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积极回报股东,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科学合理,报告期

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

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对董事科学决策的支持和监督作用。

   2022年,本人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

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特此报告。




                                   述职人:李平

                                    2022年4月25日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