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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西证券:2023-0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3-024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

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

(财会[2022]31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

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

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第十一条(二)、第

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

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主要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