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2020-10-21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实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
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获授股票期权的186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186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
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0年10月19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2,117.27万份。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