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3-0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润
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62号”文核准,润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润建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518.6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润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8】84号)批准,公司股票于2018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6,555.9747万股增至22,074.6347万股。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22,074.6347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4,414.4974万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3名,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4,414.4974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65.298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
1、公司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国先生、蒋鹂北女士及其控制的珠海弘泽熙元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泽熙元”)、广西威克德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威克德力”)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
股份。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承诺的说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通过威克德力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沈湘平先生、胡永乐先生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通过威克德力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李建国先生、许文杰先生、梁姬女士、沈湘平先生、胡永乐先
生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余额不足
1,000股时,可以一次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
出的承诺一致,且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的承诺:无。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后续追加的承诺:无。
(五)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无。
(六)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2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414.49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2989%。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为3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所持限售股份 本次解除限售数
股东全称
号 总数(股) 量(股)
1 李建国 78,415,666 78,415,666
2 珠海弘泽熙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2,103,829 52,103,829
3 广西威克德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3,625,479 13,625,479
合 计 144,144,974 144,144,974
注 1:李建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其所持有润建股份限售股中 4,703.92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 2:弘泽熙元所持有润建股份限售股 2,959.00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注 3:威克德力所持有润建股份限售股 810.00 万股处于质押状态。
(五)上述股东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减持情况,
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就润建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
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
的承诺的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世举 韩新科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