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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建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22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9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2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以公告形
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15 日以公告
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 16 号富力盈凯广场
4501 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建国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真实、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49,982,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43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 5,837,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参加表决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 149,740,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833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为 242,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8%。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922,5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99%;
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0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777,5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8.9688%;反对 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12%;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88%。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2%;弃权 1,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7%。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447%;
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188%。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49,926,6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6%;
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781,6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0390%;反对 5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61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9,949,8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1%;
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 5,804,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4364%;反对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36%;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