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08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润建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认真、
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
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调整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1.69 元/份调整为 21.54 元/份。
二、关于公司变更及聘任财务总监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会前认真审查黄宇先生的简历资料,并了解其相关情况,未发现有《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的情况,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经核查,黄宇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同意
聘任黄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
独立董事:李胜兰、马英华、万海斌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