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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建股份:2021-059 :关于“润建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润建转债”开始转股的提示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2929             证券简称:润建股份
    债券代码:128140             债券简称:润建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26.40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6日(由于2026年12月6日为非交易
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


    一、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953号”核准,润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公开发行了1,090.00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9,0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用向股权登记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09,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
额包销。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267号”文同意,公司109,00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于2020年12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润建转债”,债券代
码“128140.SZ”。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
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5日(由于2021年6月14日为非
交易日,顺延至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6日(由于2026年12月6日为非交
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相关条款

    1、发行数量:1,090万张
    2、发行规模:109,000万元
    3、票面金额:100元/张
    4、债券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60%、第三年为1.00%、第四年
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5、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存续期限为6年,即2020年12月7日至2026年12月6日。
    6、转股起止日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6月15日(由于2021年6月14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
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6日(由于2026年12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
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
    7、转股价格:人民币26.40元/股。

    三、可转债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交所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润建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
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在
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
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
到0.01元。
    4、本次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
数额大于其申请转股当日收市后实际拥有的可转债数额的,按其实际拥有的数额
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6月15日至2026年12月6日(由于2026年12
月6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停止转股的期间;
    2、本公司股票停牌期间;
    3、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
(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可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
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后新增股票,可于转
股后的次一交易日上市交易。可转债转股新增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
    (五)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六)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润建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
日(即2020年12月7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
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
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6.5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
除权、除息等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
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募集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20,746,347
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50元(含税),润建转债转股价格由26.55元/股调
整为26.40元/股,于2021年6月7日生效。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
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
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
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四)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www.szse.cn)
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
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
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转股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
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
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六、赎回条款

    (一)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 5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
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
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130%);
    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
公式为:IA=B×i×t/365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格计算。

    七、回售条款

    (一)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
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八、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券转
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润建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特此公告。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