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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建股份: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6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润建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
    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
    况,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授权担   实际发生
       担保对象名称            保额度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       担保期
                               (万元) (万元)
  润和世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      65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一种高压传输
                                                   连带责任担
 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0                  线路杆塔倾斜    3年
                                                   保、抵押担保
                                                                    检测系统
                                                   连带责任担     一种多光谱遥
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          0                                  3年
                                                   保、抵押担保     感航拍机
   广东博深咨询有限公司         5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广州鑫广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3,000      96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5年
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5年
   润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5,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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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权担   实际发生
       担保对象名称            保额度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物   担保期
                               (万元) (万元)
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润建智慧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广西信安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5,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广州市泺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广州鑫广源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2,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深圳广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0         0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润建股份国际(印尼)有限公司    726       726      连带责任担保             3年
广州市赛皓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    1,000     连带责任担保             5年
           合计                30,226    4,336          -           -         -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2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6.97%;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0,22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6.97%。
        3、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子公司担
    保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同时认真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相关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
    系,各项制度均能得到有效执行,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切实保障了公司经营
    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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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目前公司发展
阶段、经营管理和未来战略规划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该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
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2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和有关业绩考核制度执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2022 年年度报告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
致。

    六、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 审 核 , 我 们认为 : 公 司本 次 使 用 闲置 募 集 资 金最 高 额 不 超过 人 民 币
43,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的情况下,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为公司与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本事项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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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决策有效期内,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七、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
联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公司财务制度在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时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保
证了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报告期
资产的价值,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通过计提
大额资产减值进行盈余调节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八、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李胜兰、马英华、万海斌

                                                     2023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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