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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5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信托等保本型理财产品
及结构性存款,能够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   义:


   梅慎实:


   赵丽红:




                                               2019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