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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政策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
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上市
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
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
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为
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丁   立:


    梅慎实:


    赵丽红:




                                                    201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