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2022-03-0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是否符合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的说明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全体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员工
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2、公司本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指导意见》、
《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
3、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
安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完善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
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
性、创造性和责任心,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监
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