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子建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审议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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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
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
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
共享机制,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
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北京新兴
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
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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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银行
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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