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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2022-12-14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2-07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35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2.4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8,907,5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577,5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6,33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出具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2,935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8]000489 号)。
    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2,975,912.19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置换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新兴东

                                    1
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
用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4310 号)。
    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
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具体为:对“新型航空装
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
线和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
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
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8 月 27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
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2 月 27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此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2019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
    (二)募集资金的变更情况
    1、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
    根据目前“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的进展情况,在
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
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
    根据目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的进展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
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 119,680,902.54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总金额,具体金额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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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 20.77%。
             (三)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日,公司第
         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总额         总额                         (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
                            31,433.00        1,070.35        1,070.35                          -
化建设项目(变更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
                            16,200.00        1,124.25        1,124.25                          -
更前)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10,064.93                          -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
                                     -      31,329.54       10,608.87                  22,521.38
化建设项目(变更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
                                     -      15,427.20        4,432.76                  11,968.09
更后)
          合计              57,633.00       58,951.34       27,301.16                  34,489.47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1、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延期原因
             公司 2019 年 12 月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建设
         内容进行了调整,是根据公司自身战略规划,结合当时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
         做出的决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但是,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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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以来,突发的疫情对项目建设造成较大影响,一方面因疫情防控、人员受限等
原因,直到 2020 年 10 月份方才取得项目建设用地,项目开工时间较原计划大幅
延后;另一方面,项目动工后,因疫情反复,施工人员作业受限,建筑物料及部
分设备的到位时间也发生延迟,虽经公司多方协调全力推进,该项目进展仍未达
预期,主体施工建设目前尚未完工。结合当前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主体工程完工
后,仍需进行厂房设计(装修)及专用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以及项目竣工验收
等流程,考虑到未来仍存在疫情反复等不确定性因素,对项目后续建设将产生一
定影响,公司将坚持加强项目管理和质量管控,规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为维护
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拟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
业化建设项目(变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变更原因
    公司2019年12月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
主要为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究和其他费用支出。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但是突发的疫情以及行业环境的变化,对公
司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
在未来创造更大经济效益,公司对于行业前景出现变化或者收益率可能显著降低
的项目采取审慎态度,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节奏。同时,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
东利益,降低公司研发成本,经与客户充分沟通,在充分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
部分项目采用了公司与客户共同研发的模式进行,该部分资金的投入使用的是公
司自有资金,因此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
    根据当前公司所处行业环境,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继续以募集资金进行
研发中心建设,不再适应于公司当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的投
入产出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以募集
资金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建设内容的实际
情况改为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19,680,902.54元(截至2022年11月30日包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的总金额,具
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以自有资金进行该项目建设时,将根据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4
及时调整项目中关键技术研发等相关内容。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产品转型升级的关键之年,原核心装备产品的订货量和交付数
量因客户采购需求计划变更而明显减少,而新型号装备产品的定型及合同签订受
最终用户需求及疫情等因素影响,尚未实现批量交付,严重影响了公司经营成果。
为应对行业周期和产品周期而导致的新旧产品更替,公司近几年不断加大对新型
号装备产品的研发投入,承接了较多的受托科研项目,由于军品的项目研发周期
长,自接受客户委托开始到最终完成科研产品的交付需历时多年,特别是重点受
托研发项目的持续进行需要大量流动资金,才能保证受托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
    加之,公司新型号装备产品预计将于 2023 年实现批量交付,因新型号装备
产品尚未进行审价,在审价完成前客户仅支付少量款项,为保证产品顺利交付,
公司需垫付大量流动资金。
    受行业需求和疫情等因素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进度不及
预期,导致该项目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公司经综合分析,判断该募投项目
如按原计划继续投入不再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的投入产出效率,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终止以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后续将根据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改为以自有资金投入,
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因此,公司终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为公司重点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和批产产品的顺利交付
提供充足的现金流,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业务拓展,降低费用支出,提升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
化及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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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
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
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
定,公司说明如下:
    1、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
项目的实施;
    3、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按照相应要求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发展战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6
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兴装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兴
装备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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