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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兴装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
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
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
和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募集资金使用等进行全面监督,有
效提升监督效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 2022 年
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9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3 项议案,会议的
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2022 年 4 月 1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四)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
    2、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五)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六)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七)2022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八)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九)2022 年 12 月 23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限售自愿性承诺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
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2
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实现工作平稳过渡。2022 年 3 月,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督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监事会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并对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
进行了监督检查,新一届董事及高管人选符合相关任职规定。换届过程公平、公
正、公开;并依法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积极了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全面掌握
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
行为的规范。
       2022 年度,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了解公司
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全面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
督,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严格的内部控制
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在
履行公司职责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二)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董
事会出具的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
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的各项管理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重点环节的控制等方
面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说明,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
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未有异议。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3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
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2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2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按相关规定
进行信息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不及时、更正的情
况。公司对内幕信息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在定
期报告、重大事项披露等敏感期间,公司避免接待投资者的调研,积极做好信息
保密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无从事内幕交易、
短线交易等情形,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了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在 2022 年度通过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的银行对账单、财务
凭证、列席董事会会议以及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
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
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监事会在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检查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
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该
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4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重大出售资产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以及其
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八)关于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

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九)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
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以公司规范管理为目标,继续履行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监督职责,监督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财务、对外投
资和投资管理、内部控制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的规范经营和稳定、健康发展而
努力。2023 年度监事会重点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
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升履职能力。
    (二)加强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确保公
司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三)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
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督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
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四)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对
外投资活动开展监督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不断提高。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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