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装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4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22〕31 号文件要求变更有
关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
通知》(财会〔2022〕31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
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
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
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
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
布之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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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亦无需调整2022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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