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2019-03-2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19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就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发表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
合作基础,以及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测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
实际需求,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符合公允性原则;
2.同意《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吴革
陈美宝、李燕燕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