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19-12-05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19-049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本行制定了《郑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稳定 A 股股价预案》”),该预案已经本行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 4 次临时会议及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郑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根据《稳定 A 股股价预案》,本行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内,如本行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
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
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则本行及相关方将依法根据《稳定 A 股股价预案》启
动稳定本行股价的相关程序。
2019 年 3 月 29 日,本行披露了 2018 年年度报告,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为 4.87 元;2019 年 6 月 19 日,本行实施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经除息后相应调整为 4.72 元。自 2019 年 11 月 7
日起至 12 月 4 日,本行 A 股股票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4.72 元,达到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
根据《稳定 A 股股价预案》,本行董事会应在触发前述义务之日起 10 个交
易日内制定并公告本行稳定股价方案。本行将在 2019 年 12 月 19 日前召开董事
会,制定并公告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