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03-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和权力,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表公
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12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名,占
比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分别是谢太峰先生、吴革先生、陈美宝女
士、李燕燕女士。各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履历如下:
谢太峰先生,经济学博士学位,于 201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吴革先生,法律硕士学位,于 201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现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及法人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
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兼职研究员、
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国家
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西南政法大学人权教育与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中
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事。
陈美宝女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5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管理合伙人、信星鞋业集团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大律师纪律审裁团成员、香港中小型企业委员会
委员、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审裁处成员、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咨询委
员会委员、香港空运牌照局成员、香港工业贸易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燕燕女士,经济学博士学位,于 2018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现任郑州大学教授、郑州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兼主编。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负责人,且前述各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
上。2019 年,全体独立董事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担任审
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人的独立董事为公司工作时间不少于
25 个工作日;全体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积极了解公司
经营运转情况,主动获取履职所需要的资料,独立判断、科学决策,为公
司发展作出了有益贡献。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公司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1 次、A 股类
别股东大会 1 次、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次,共审议议案 30 项、听取报告
4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其中现场会议 6 次、通讯表决会议 5 次,
共审议议案 71 项、听取报告 15 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24 次,
共审议议案 56 项。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谢太峰 11 11 0 0 否
吴革 11 11 0 0 否
陈美宝 11 11 0 0 否
李燕燕 11 11 0 0 否
2、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消费者权
战略发展 风险管理 关联交易控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与考
姓名 益保护工
委员会 委员会 制委员会 员会 员会 核委员会
作委员会
谢太峰 - 4/4 - 6/6 - 2/2 -
吴革 - - 4/4 - 4/4 - -
陈美宝 - - - 6/6 4/4 - -
李燕燕 - - 4/4 - - 2/2 -
注:上表内数字为实际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3、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谢太峰先生列席股东周年大会 1 次,陈美宝女士列席股东
周年大会、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各 1
次,李燕燕女士列席股东周年大会、临时股东大会、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各 1 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按照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
表专门意见的事项,全部经过了独立董事的认真审查并发表相应的独立意
见,独立董事共发表及公开披露独立意见 7 次,具体如下:
1.2019 年 1 月 2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3 月 5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的相关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内容,发表了《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共对 9 项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分别是: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
的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7 月 1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7 月 16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8 月 20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内容,发表了《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共对 3 项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分别是: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关于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的独立意见、关于执行
董事及高管 2018 年度薪酬绩效考核结果和 2019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的
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17 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七次临时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内容,发表了《关于稳定股价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多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材料,
深入了解议案情况,必要时要求高级管理层进行会前沟通或补充说明;定
期听取高级管理层经营管理情况报告,研阅各项经营报告、财务报告、风
险及内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相关报告,加强与高级管理层的沟通交流,
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开展对公司总部及分
支行等区域的调研和访谈,听取高级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
的汇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四)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责任和
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认真听取了高级管理层对经济形势、银行业
发展趋势、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的分析汇报,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
有效的沟通,积极维护会计师的独立性,确保财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
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审慎、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关联交
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利润分配政策及实施,内部控制
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持续加强对中国证监会、中国
银保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项规定的学习研究,提高履职能力;持续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媒体对公司的舆情
报道及投资者对公司的意见建议,及时督促公司进行意见反馈,确保信息
披露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提升公司服务投资者的水平。
(六)其他事项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未开展现场检查,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
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总体评价及建议
2019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投入了充分的时间和精力,积极主动、
专业高效、客观独立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认真研究和独立判
断,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专业建议。
2020 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的精神,不断提升
专业水平,加强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会
议,认真发表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太峰、吴革、陈美宝、李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