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2020-03-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20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现就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
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
业务实际需求,其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
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同意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逐级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吴革
陈美宝、李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