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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2021-03-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对《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

责的态度,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均基于与相关客户原有的合作基础,以及对本公司业务发

展的合理预期,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业务实际需求,其定价

遵循市场化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对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郑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关联交

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将该议案逐级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独立非执行董事:谢太峰、吴革、
                                                  陈美宝、李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