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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3-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郑州银行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建红                      联系电话:18601079961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映霞                      联系电话:186112987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8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0 年 12 月 30 日
                                                                   《证券法》修订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
                                                              无            不适用
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
                                                              无            不适用
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第一大股
                                                        是              不适用
东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合计持股
超过 51%的股东(除郑州市财政局外)关于股份锁定期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        是              不适用
持的承诺




                                       2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持有公司内部
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关于股份锁定期及股份减持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申报期间,公
                                                       是             不适用
司新增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第一大股
                                                       是             不适用
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持有公司股份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8.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对于招股
                                                       是             不适用
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9.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第一大股
                                                       是             不适用
东对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10.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全体董
                                                       是             不适用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招股说明书内容的承诺
11.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关于未
                                                       是             不适用
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2.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持股 5%
                                                       是             不适用
以上的内资股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3.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4.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关于稳
                                                       是             不适用
定股价的承诺
15.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第一大
                                                       是             不适用
股东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全体董
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7.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董事、
                                                       是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8.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发行对象关于
                                                       是             不适用
认购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1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0 年,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上市工作,

                                       3
                                                   招商证券作为保荐机构指派马
                                                   建红女士、吕映霞女士担任此
                                                   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
                                                   代表人,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
                                                   工作的开展,招商证券决定委
                                                   派保荐代表人马建红女士接替
                                                   保荐代表人吴喻慧女士继续履
                                                   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建红                吕映霞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