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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05-1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ZHENGZHOU CO., LTD.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年6月
                      股东大会议程

召开时间:2021年6月17日上午9点
召开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
召 集 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三、问答环节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填写表决票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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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一、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
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
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 7
4.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9
5.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 ..................... 10
6.  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 15
7.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 17
8.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24
9. 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5
1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 26
11.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 27
12.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案 ............................................................................................................... 38
13. 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的议案 ....................................................................................................... 42
14. 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标准的议案 ....................................................................................... 51
15. 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薪酬标准
    的议案 ....................................................................................................... 52
     特别决议案
16.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预案的议案 ............................................................................................... 53
17. 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55
18.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56
19.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 58
     听取事项
20.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
                                                            1
    报告 ........................................................................................................... 60
2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
    报告 ........................................................................................................... 64
2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
    评价报告 ................................................................................................... 67
23.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 71
二、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预案的议案 ......................................................................................... 72
三、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
   预案的议案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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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在全体
股东的支持下,严格遵守境内外金融监管要求,及时研判分析经济形势,
科学把握金融发展趋势,坚持高质量发展的主线不动摇,持续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
本 报 告 全 文 已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
    现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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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依据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督促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履职,
不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完善监督体系,着力提高监督的有效性,
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全文见附件)。
该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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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本着对

股东和员工负责的态度,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形成了
会议监督、战略监督、财务监督、履职评价监督等较为完整的监督体

系,为本行业务稳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
积极的促进作用,促进了公司治理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全面参与本行“三会一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监
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各1次,审议涉及业务经营、
内部控制、公司治理、董监事履职评价等各类议案16项,听取了涉及
内部审计、关联交易、资产质量等各项报告36项;报告期内,监事会

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全部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序及董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和
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

议和活动,使监事会及时地获取了本行经营管理各方面的信息,强化
了实质性监督职能。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第六届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职工监事3名、股东监

事1名和外部监事2名,各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外部监事
担任,监事会构成及人员比例均达到了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外部监事通过出席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监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列席董事会,参加监事会对分支机构的集体调研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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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调研等方式,主动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并对重大事项发表意
见或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闭会期间,能够认真阅读本行各类档案、

报告等信息,及时就发现的问题与董事会、管理层交换意见,为监事
会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要求完成了2019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

其成员的履职评价报告,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进行
报告。监事会认为: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推进上市和重大经营
决策中,团结一致、高瞻远瞩、稳健审慎、扎实推进,引领本行实现
了新的跨越;高级管理层持续提升战略决策执行能力,认真制定和落
实各项措施,保证了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监事会将按要求开展

2020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
果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诚实守
信、勤勉尽职,未发现年度内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对

本行2020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2020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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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行的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监事会未发现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本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

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
能根据本行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本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

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行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全面、
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审
议了本行《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害股
东利益的行为。

    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本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本行的长远发展。
    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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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报告期内,本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及香港联交所等监管机

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本行及其股东的利益。
    信息披露事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信息披露事务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本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以上披露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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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各位股东: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已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准则
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之年度财务报表,
现将本行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
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财务决算情况
    2020 年度,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46.07 亿元,同比增长人民币
11.20 亿元,增幅 8.30%;利润总额人民币 40.13 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
0.07 亿元,增幅 0.16%;净利润人民币 33.21 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 0.52
亿元,降幅 1.55%;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31.68 亿元,同比减少
人民币 1.18 亿元,降幅 3.58%。成本收入比 22.40%,同比下降 4.06 个百
分点。
    2020 年末,本行总资产人民币 5,478.13 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
473.35 亿元,增幅 9.46%。不良贷款率 2.08%,较年初下降 0.29 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 160.44%,较年初增长 0.59 个百分点。
    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决算情况
    2020 年度,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45.80 亿元,同比增长人民币
11.39 亿元,增幅 8.48%;利润总额人民币 40.13 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
0.07 亿元,增幅 0.16%;净利润人民币 33.21 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 0.52
亿元,降幅 1.55%;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人民币 31.68 亿元,同比减少
人民币 1.18 亿元,降幅 3.58%。成本收入比 22.53%,同比下降 4.09 个百
分点。
    2020 年末,本行总资产人民币 5,478.13 亿元,较年初增长人民币
473.35 亿元,增幅 9.46%。不良贷款率 2.08%,较年初下降 0.29 个百分点;
拨备覆盖率 160.44%,较年初增长 0.59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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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决算差异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净资产及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净利润无差
异。
     有关本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数据已分别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独立核
数师报告。详情请参阅 A 股及 H 股 2020 年度报告内之财务报表。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                    审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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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分
别编制了 A 股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和 H 股 2020 年度报告(同时作为 H
股 2020 年度业绩公告的内容)。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上述报告全文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及 2021 年 4 月 16 日分别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
    现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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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
各位股东:
    依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集团战略发展及业务
经营需要,编制 2021 年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2021 年计划投入 95,513
万元,较上年预算 90,674 万元增加 4,839 万元,增幅 5%;较上年实际支
出 58,305 万元增长 37,208 万元,增幅 64%,具体包括:
    1、工程装修投入 6,347 万元,较上年预算 7,769 万元下降 1,422 万元,
降幅 18%;较上年实际支出 3,502 万元增长 2,846 万元,增幅 81%。本年
投入主要用于新设、搬迁、原址改造类网点的装修。
    2、科技项目投入 19,377 万元,较上年预算 34,999 万元下降 15,622
万元,降幅 45%;较上年实际支出 27,991 万元下降 8,614 万元,降幅 31%。
本年投入主要用于现有系统升级改造、开发测试及科技设备投入。
    3、固定资产投入 11,841 万元,较上年预算 14,124 万元下降 2,283 万
元,降幅 16%;较上年实际支出 9,861 万元增长 1,980 万元,增幅 20%。
本年投入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网点整体配置、监控安装及其他固定资产购
置等。
    4、在建工程投入 57,948 万元,较上年预算 33,782 万元增长 24,166
万元,增幅 72%;较上年实际支出 16,952 万元增长 40,996 万元,增幅 242%。
本年投入包括金融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47,058 万元(含信息科技部数
据中心建设 6,188 万元)、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基础设施建设 8,890 万元,
扶沟村镇银行办公大楼持续投入 2,000 万元。
    5、同时根据上述各项预算,需向国资委报送郑州银行 2020 年投资完
成情况和 2021 年投资计划。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附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方案编制说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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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资本性支出
                   预算方案编制说明
    2021 年资本性支出整体预算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确保综合办公
大楼和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投入,启动新数据中心整体建设;二是支撑科技
开发建设,支撑战略发展规划;三是从存量资产和新增资产两个维度进行
编制。具体编制要点如下:
    一、工程装修
    集团 2021 年工程装修投入 6,347 万元,较上年预算 7,769 万元下降
1,422 万元,降幅 18%;较上年实际支出 3,502 万元增长 2,846 万元,增幅
81%。本年投入主要用于新设、搬迁、原址改造类网点的装修。
    1.母公司情况
    工程装修预算以网点建设为核心,2021 年网点建设规划有序开展,
2021 年工程装修的资本性支出 5,527 万元,主要包含:存量工程项目本年
预计支付 276 万元,本年新增投入 5,251 万元。2021 年预计工程装修项目
如下表所示:
                          2021 年工程装修项目支付情况
       序号                  工程项目                 支付预算(万元)
         1              商丘新设地市支行                        236.55
         2              开封新设地市支行                        236.55
         3            平顶山新设地市支行                        236.55
         4              周口新设地市支行                        236.55
         5      郑州银行商丘分行装饰工程项目                  1,163.18
         6    郑州银行七里河支行装饰工程项目                    415.34
         7    郑州银行明理路支行装饰工程项目                    264.89
         8    郑州银行互助路支行装饰工程项目                    236.55
         9  郑州银行登封天中路支行装饰工程项目                  173.66
       10       郑州银行登封支行装饰工程项目                    173.66
       11     郑州银行淮河路支行装饰工程项目                    173.66
       12     郑州银行宝龙城支行改造工程项目                     28.50
       13 郑州银行新乡分行外墙和车库改造工程项目                372.40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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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郑州银行总行部室改造工程                  518.70
      15           郑州管理部正光路财富中心                  121.60
      16       郑州银行管理行档案室装饰工程项目              285.00
      17   郑州银行开封分行助农服务站装饰工程项目            330.64
      18       郑州银行兰考普惠金融装饰工程项目               47.50
                             合计                          5,251.47

    2.子公司情况
    新密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工程装修预计持续投入 260 万元,用于办
公大楼的装修及改造。
    确山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新设支行工程装修预计投入 80 万元。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工程装修预计投入 480 万元,主要是 2021
年拟筹建三家支行。
    二、科技项目
    集团 2021 年科技项目投入 19,377 万元,较上年预算 34,999 万元下降
15,622 万元,降幅 45%;较上年实际支出 27,991 万元下降 8,614 万元,降
幅 31%。本年投入主要用于现有系统升级改造、开发测试及科技设备投入。
    1.母公司情况
    2021 年科技项目预计投入 18,757 万元,包括:
    一是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或已配置硬件需在本年付款 5,476 万元;二
是 2021 年新增科技投入等需本年付款 13,281 万元,其中,现有系统改造
预计人力框架支出 7,012 万元,智慧网点建设 1,200 万元,对公信贷系统
建设 1,100 万元,硬件采购 1,146 万元。
    2.子公司情况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预计科技项目投入 530 万元,
主要用于二代征信、查询,反洗钱,客户评级,财务系统等改造。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预计投入科技项目 90 万元用于现有系统的
升级。
    三、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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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团 2021 年固定资产投入 11,841 万元,较上年预算 14,124 万元下降
2,283 万元,降幅 16%;较上年实际支出 9,861 万元增长 1,980 万元,增幅
20%。本年投入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网点整体配置、监控安装及其他固定
资产购置等。
    1.母公司情况
    2021 年固定资产预计投入 11,116 万元,包括:以前年度已签订合同
需在本年付款 5,516 万元,本年新增资产预计本年支付 5,600 万元。其中,
智慧银行业务 937 万元,清分机更换 1,313 万元,新设及搬迁网点整体配
置 1,890 万元。
    2.子公司情况
    九鼎金融租赁公司 2021 年需购置新办公楼家具、设备等固定资产投
入 500 万元。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需购置办公家具及电脑设备等固定资产投
入 145 万元。
    确山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需购置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 80 万元。
    四、在建工程
    集团 2021 年在建工程投入 57,948 万元,较上年预算 33,782 万元增长
24,166 万元,增幅 72%;较上年实际支出 16,952 万元增长 40,996 万元,
增幅 242%。本年投入包括金融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 47,058 万元(含信
息科技部数据中心建设 6,188 万元)、综合业务办公大楼基础设施建设
8,890 万元,扶沟村镇银行办公大楼持续投入 2,000 万元。
    1.母公司情况
    2021 年在建工程预计投入 55,948 万元,包括:
    (一)金融服务中心
    2021 年郑州银行金融服务中心在建工程预计持续投入 47,058 万元,
用于金融服务中心的基础施工、桩基及大楼的设计费等项目的进度款项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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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其中包括信息科技部数据中心建设 6,188 万元。
    (二)综合业务办公大楼
    2021 年郑州银行综合业务办公大楼预计持续投入 8,890 万元,用于各
项目的工程进度款项的支付。
    2.子公司情况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 2021 年预计持续投入 2,000 万元,主要是未完工
办公楼的后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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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聘任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行”)选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为本行 2020 年度境外、境内
审计机构。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外部审计监管指引》的要求,为保持审
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持续提高财务报
告披露质量和审计报告的社会公认度,拟继续聘请上述两家事务所担任本
行 2021 年度的境外、境内审计机构,为本行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提供
2021 年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
人民币 565 万元。同时按照监管要求和本行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提供其他专
业服务。
    根据同业惯例,对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
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审计意见;对本行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表,一般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
见;对本行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发表审计意见。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披露
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08)。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附件: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情况简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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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情况简介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是网络遍布全球的专业服务机构,
设有由优秀专业人员组成的多个行业专责团队,致力提供审计、税务和咨
询等专业服务。
    一九九二年,毕马威在中国内地成为首家获准合资开业的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毕马威成为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中,首家
从中外合作制转为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务所。毕马威香港的成立更早在一九
四五年,在香港提供专业服务逾七十年。率先打入中国市场的先机以及对
质量的不懈追求,使其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中国多家知名企业长期聘
请毕马威提供专业服务,也反映了毕马威的领导地位。
    毕马威在二十五个城市设有二十七家办事机构,合伙人及员工约
12,000 名,分布在北京、长沙、成都、重庆、佛山、福州、广州、海口、
杭州、合肥、济南、南京、宁波、青岛、上海、沈阳、深圳、苏州、天津、
武汉、厦门、西安、郑州、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这些办
事机构紧密合作下,毕马威能够高效和迅速地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为客户
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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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
信息披露特别规定》、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本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管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系本行正常经营业务
开展需要,且多为本行优质客户,各关联融资人整体上信用状况、经营状
况良好,还款来源有保证,风险可控,各关联交易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规
定。
    (一)持续夯实制度基础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本行制定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根
据监管政策变化情况,对该《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适时修订,不断持续完
善关联交易管理职责分工、审批流程、披露程序等内容,以制度指导实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遵守各级监管机构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
切实加强本行关联交易管理,严格把控关联交易风险,确保本行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本行全体股东及客户的相关利益,促进本行业务的稳健发展。
    (二)不断完善关联方名单
    依据监管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通过外部查询、内部收集等多种方式对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信息进行了
系统收集、分类和汇总,进一步更新和完善了关联方基础信息数据库,并
及时将关联方名单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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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和监事会进行报告。同时,为确保本行关联方名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本行建立了动态的关联方名单管理机制,截至 2020 年末,本行在中国银
保监会、深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
则》等监管口径认定关联法人 292 家,关联自然人 3,098 名。
    (三)严控关联交易审批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与披露职责。一方面,本行于
2020 年拟定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及本行官网进行了
信息披露。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高级管理层对单笔关联交
易的定价条件、实施条件和额度等进行严格审批,并及时向董事会风险管
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定期在半年报和年报上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信息
披露。另一方面,对于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本行
严格按照审批权责,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进行审议或者备案,并及时履行披露和报告责任,切实保障本行股东
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同时,在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时,各位董事勤勉尽责,以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符合整体利
益相关者权益为原则,在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独立董事对重大关联交易
的公允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具有
关联关系的董事均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四)确保交易条件和定价公允性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授信类和非授信类等各种
类型的关联交易,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险等情况确定交易的条件和
价格,确保关联交易条件和定价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报告期内,本行与关
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的商业、诚实和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给其他股东等利益相关者利益造成损害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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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
       (五)提高关联交易科技支撑
       本行已逐步建立起关联交易管理系统的整体架构,通过在统一授信系
统、财务共享系统、信贷管理系统等运维系统中嵌入关联交易管理控制模
块,依托系统把控审批关联交易,进一步提升了信息科技对关联交易管理
的支撑力度。
       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
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2020 年度,
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关联
交易事项审批等多项议案或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

                                    一、关于向正商实业有限公司和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1
         委员会第 12 次会议
                                    二、关于向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郑州路桥建设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关于向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二、关于向郑州国控西城建设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联交
   2
         委员会第 13 次会议       易事项的议案

                                    三、关于向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河南省发展燃
                                    气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一、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19 年度工作报告

                                  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3
         委员会第 14 次会议       三、关于向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四、关于向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郑州市建设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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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于批量转让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良资产涉及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六、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
     4                             关于审议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名单的议案
          委员会第 15 次会议

         三、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郑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内容,
在符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情况下,执行与关联方之
间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一)企业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日常关联交
序                                 实际授信总
           关联客户     易预计授信                         关联法人                 授信金额
号                                     额
                          额度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9,000
   郑州市建设投资集
                                                郑州路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8,850
 1 团有限公司及其关      320,000    317,000
   联企业                                       郑州市公路工程公司                    60,150

                                                郑州嵩岳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69,000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
 2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120,000     80,000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
   企业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                           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30,000
 3                        55,000     42,000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河南康晖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12,000

                                                漯河市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38,000

                                                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                  38,000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
 4                       400,000    111,000     驻马店市豫龙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5,000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000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10,000
   河南正阳建设工程                             河南正阳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5,000
 5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350,000    107,500
   关联企业                                     正商实业有限公司                      52,5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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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晖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9,850

                                                河南晖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6,661
   河南晖达嘉睿置业                             郑州盈首商贸有限公司                   15,000
 6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       300,000     288,431
   企业                                         河南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14,400

                                                河南盈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2,520

                                                河南凯睿置业有限公司                   30,000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

                                                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9,000
   郑州市中融创产业
                                                郑州国投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40,000
 7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       420,000     312,000
   关联企业                                     郑州国控西城建设有限公司               33,000

                                                郑州天健湖大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
                                                                                       100,000
                                                公司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
 8                        190,000     117,000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7,000
      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
 9                        200,000     100,000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公司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
 10                       200,000     200,000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公司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
 11                       150,000     150,000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公司
    注:授信类业务是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
暂行办法》及本行授信相关规定的业务类型。


       (二)附属公司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关联客户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授信额度 实际授信总额

        1     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400,000

        2     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42,000

        3     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000

        4     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5,000

        5     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20,000

        6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7     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000

        8     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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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自然人关联交易
    截至报告期末,关联自然人在本行的授信余额为人民币 9,143.75 万元,
不超过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中对关联自然人授信额度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限制。
    (四)其他类关联交易
    向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转让信贷资产人民币 44,882.82 万元;
为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托保管和监管费共计人民币 817.46 万元;
为中原信托有限公司提供信托保管和监管费共计人民币 23,009.91 万元;
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的银行间债券及资金交易业务最大单笔分别为人民币 80,364.18 万
元、人民币 99,765.09 万元、人民币 33,798.42 万元;附属村镇银行合计购
买本行理财产品余额人民币 415,000.00 万元,其中扶沟郑银村镇股份有限
公司购买人民币 21,000.00 万元,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人
民币 394,000.00 万元。上述交易均未超过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
    2020 年 3 月 30 日,本行就经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分别与郑
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及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签
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有关修订后的交易构成本
行的关联交易,已经本行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11
月,本行完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认购 1.715
亿股 A 股,认购金额人民币 7.96 亿元,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1.85
亿股 A 股,认购金额人民币 8.60 亿元,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认购 1.00
亿股 A 股,认购金额人民币 4.64 亿元。详情请见本行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2020 年 4 月 28 日、2020 年 5 月 21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的公告及香港联交所网站日期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2020
年 4 月 6 日、2020 年 5 月 20 日、2020 年 11 月 26 日的公告和日期为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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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4 月 28 日的通函。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                      审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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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关联交易
管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行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进行了合理预
计,该预计额度为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且不构成本行对客
户的授信或交易承诺。本次预计额度的有效期,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之日
止。该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以本行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
面批复为准。具体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披露的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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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行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中有关累积投票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就其它内容进行了完
善,具体修订内容请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披露的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做上述修改。同时,提请股
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法律法规及境
内外监管机构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意见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并结
合拟进行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附
件等)。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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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
求,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募集的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编制了专
项报告,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行 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披露的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及《对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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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
              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
于 2021 年 6 月届满,在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期间,本行各项业务平稳、健
康、持续发展,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成功实现 A
股上市,首开国内城商行 A+H 股上市先河,规模和影响力稳居全国城商
行第一梯队。本行对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本行董事会的正常运转,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公
司法》、《商业银行法》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制度的规定,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股东大会
同意董事会换届,并选举以下人员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王天宇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选举申学清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选举夏华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选举王丹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选举刘炳恒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选举苏小军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选举姬宏俊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选举王世豪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选举李燕燕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李小建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宋科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选举李淑贤女士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独立非执行董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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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新当
选董事的任职资格需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核准,任
职自其任职资格获得核准之日起生效。连任董事的任职自股东大会批准之
日起生效。
    请审议。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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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天宇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于 2005 年 12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且
于 2011 年 3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主要负责本行整体运营及战略管理。
    王先生拥有逾 28 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彼于 1996 年 8 月加入
本行,并于 1996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先后担任本行经五路支行行长及本
行副行长、行长。王先生于 2012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本行附属公司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加入本行之前,彼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 11 月担任中国职工旅行社及龙祥宾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
并于 1992 年 11 月至 1996 年 8 月担任河南省豫工城市信用社副主任。此外,
王先生于 2013 年 1 月起担任第十二届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 2015
年 4 月荣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并于 2018 年 1 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
    王先生于 1988 年 6 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中国河南)财政专业及取
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2006 年 6 月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于 2015 年 1 月取得清华大学(中国北京)高级管理人员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18 年 12 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湖北)经济学
博士学位。彼自 1998 年 12 月起一直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可的高级会计师。
    王先生持有本行 27,503 股 A 股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
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


    申学清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于 2012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且于 2012 年 4 月起担任本行行长,主要负责本行日常运营及管理。
    申先生拥有近 25 年银行业务运营及管理经验。彼于 2011 年 12 月加入
本行。在加入本行之前,彼于 1996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 月于广东发展银行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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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现称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多个职位,其中
于 1996 年 6 月至 2000 年 10 月历任郑州分行花园路支行综合部副经理、经
理、营业部主任、支行行长助理职务,于 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7 月历任
郑州分行东明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于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4 月历任郑州分行办公室总经理、公司银行三部总经理,于 2006 年 4 月至
2009 年 9 月担任安阳支行行长,并于 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长
沙分行副行长。此前,彼于 1990 年 9 月至 1996 年 6 月于河南省平顶山市
财政贸易委员会工作,历任办公室科员、副科长、副主任。
    申先生于 1990 年 6 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中国河南)财政专业及取
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2008 年 12 月取得西安交通大学(中国陕西)高级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15 年 7 月取得清华大学(中国北京)高级管理
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自 2005 年 12 月起一直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可
的高级经济师。
    申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夏华先生,1967 年 8 月出生,于 2020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副董事长,主要负责分管董事会内审办公室工作,并协助王天宇先生分管
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办公室和董事会战略发展部。此外,彼
于 2019 年 12 月起任本行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夏先生拥有近 31 年银行业经验。彼于 2011 年 12 月加入本行,于 2012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担任本行副行长。在加入本行之前,彼于 2003 年 9
月至 2011 年 12 月于原中国银监会河南监管局先后担任国有银行监管一处
主任科员、副处长,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副处长、监管调研员职务,于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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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于中国人民银行先后担任伊川县支行副行长,河南省
分行农村合作金融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济南分行郑州监管办事
处合作金融机构处主任科员、农业银行监管处主任科员,并于 1990 年 7 月
至 1996 年 7 月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分行外汇科科员。
    夏先生于 1990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农业工程大学(中国北京)应用电子
技术专业及取得工学学士学位,于 2015 年 10 月取得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
院(中国上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自 1995 年 6 月起一直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认可的经济师。
    夏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王丹女士,1978 年 1 月出生,于 2021 年 5 月起在郑州市中融创产业
投资有限公司工作。此外,彼于 1999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1 月担任安阳市
北关区财政局预算股科员,于 2006 年 11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郑州市财政
局郑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科员、副主任,于 2016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担任
郑州市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郑州市投融资决策服务中心)资金
管理处处长。
    王女士于 1999 年 7 月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中国河南)会计学专业,
于 2011 年 1 月取得河南科技学院(中国河南)会计学学士学位。彼自 2005
年 5 月起一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认可的中级会计师。
    王女士不持有本行股份。王女士为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
任高级管理人员,郑州市财政局控股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郑
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刘炳恒先生担任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总监,郑州市财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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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局、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上述简
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王女士与本行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


    刘炳恒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于 2015 年 10 月起担任郑州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财务运营中心总监。此外,彼于 1988 年 8 月至 1999 年 5 月担任
郑州手表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团委副书记,于 1999 年 5 月至 2000 年
3 月担任郑州百文股份公司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于 2000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担任河南百和国际公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于 2012
年 5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先生于 1988 年 7 月毕业于郑州轻工业学院(中国河南)财务会计专
业。彼自 1994 年 10 月起一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认可的会计师。
    刘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刘先生为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运营
中心总监,郑州市财政局控股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中
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王
丹女士为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郑州市财政
局、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均为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除上述简历
披露的任职情况外,刘先生与本行其他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形。


    苏小军先生,1973 年 4 月出生,自 2018 年 4 月起任百瑞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8 年 12 月起担任该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
2020 年 11 月起任百瑞(北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前,彼于 2008
年 3 月加入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8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先后担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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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信托业务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业务总监,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2 月先后担任副总裁(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2 月代为履行总裁职权),
于 2018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总裁,于 2018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
兼任党支部副书记。此前,苏先生于 1996 年 2 月至 2008 年 3 月先后担任
郑州信托投资公司营业部出纳、会计、主管会计,稽核部主管会计,信托
部经理助理,北京管理总部财务主管,信托业务部业务主办、业务经理。
    苏先生于 1995 年 7 月毕业于郑州粮食学院(河南工业大学前身,中国
河南)财务会计专业,于 2001 年 12 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中国北京)
经济管理专业(函授),于 2011 年 12 月取得西安交通大学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20 年 1 月取得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
    苏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姬宏俊先生,1963 年 6 月出生,于 2012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
事。彼自 2003 年 12 月起先后担任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
自 2008 年 12 月起担任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17 年 8 月起担任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此外,彼于 1984 年 7 月至 1984 年 12 月担任
河南省计划委员会财贸处干部,于 1984 年 12 月至 1994 年 12 月历任河南
省计划经济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办事员、对外经济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
任科员,于 1994 年 12 月至 2000 年 8 月历任河南计划委员会对外经济处主
任科员、老干部处副处长、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于 2000 年 8 月至 2003
年 11 月担任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副处长(期间于 200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信贷一处副处长),并于


                                   33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5 月担任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
    姬先生于 1994 年 7 月毕业于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中国河南)经济专业
(夜大),于 2004 年 6 月取得武汉大学(中国湖北)商学院金融学专业研
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并于 2010 年 11 月取得亚洲(澳门)国际公开
大学(中国澳门)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彼自 2007 年 10 月起一直为北京
金融培训中心认可的金融理财师。
    姬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王世豪先生,1950 年 4 月出生,于 2018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非执行董
事。彼自 2010 年 7 月起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自 2011 年 1 月起
任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兼职教授,自 2013 年 5 月起任上海财经大学
商学院兼职教授,自 2016 年 6 月起任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1 月起任上海城创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此外,彼于 1991
年 2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上海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社主任及法定代表人,
于 1995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上海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现称为上海银行)
执行董事、副行长,于 2002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
算中心理事长及法定代表人,于 2008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2010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于 2011 年 10 月
至 2018 年 11 月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号:
03698)独立董事,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8 年 6 月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 2012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012 年至 2014 年度客
座教授。
    王先生于 1984 年 7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中国上海)金融管理干部专业,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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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于 2005 年 6 月完成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上海)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
(美国)合作高级工商管理硕士项目及取得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美国)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彼自 1993 年 7 月起一直为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高级经
济师。
    王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李燕燕女士,1968 年 1 月出生,于 2018 年 7 月起担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彼自 2008 年 5 月起任郑州大学教授,自 2015 年 1 月起担任郑州
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兼主编。此前,彼自 1990 年 7 月至 1994 年 8 月担任
新乡医学院社科部教师,于 1997 年 6 月至 2001 年 5 月担任河南大学经济
学院教师,自 2001 年 5 月至 2015 年 1 月历任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副院
长。
    李女士于 1990 年 7 月毕业于河南大学(中国河南)历史系及取得学士
学位,于 1997 年 6 月获得复旦大学(中国上海)经济学硕士学位,于 2007
年 6 月获得南京大学(中国江苏)经济学博士学位,并于 2007 年 10 月至
2010 年 4 月在中国社科院(中国北京)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彼自 2008
年 5 月起一直持有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可的教授职称。
    李女士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李小建先生,1954 年 8 月出生,于 2014 年 12 月起担任中原银行股份


                                 35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1216)外部监事。彼于 2010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担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于 2003 年 10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河南财经学院校长,于 2001 年 9 月至 2003 年 10 月担任河南大
学副校长以及于 1994 年 4 月至 2001 年 9 月担任河南大学环境与规划学院
院长。
    李先生于 1982 年 1 月取得河南师范大学(中国河南)理学学士学位,
于 1990 年 6 月取得南开大学(中国天津)经济学博士学位及于 1990 年 3
月在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修毕博士课程。李先生于 1993 年 11 月获河南省政
府评定为教授,于 1997 年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998 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
贡献中青年专家,2003 年被中华全国回国华侨联合会授予新侨成功创业人
士。
    李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宋科先生,1982 年 4 月出生,于 2017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任期直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彼自 2015 年 9 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
政金融学院货币金融系教师,自 2019 年 4 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
学院党委副书记,自 2014 年 1 月起担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理事
兼副所长,并自 2018 年 8 月起任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
市,股票代号:06199)独立非执行董事。宋先生于 2004 年 7 月至 2009 年
9 月期间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团委书记,于 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7 月期间为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博士后,于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12 月期间挂职担任贵州省政府金融办银行处副处长,于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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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代号:08211)独立非执行董事。
    宋先生于 2004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北京)财政金融学院
金融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彼于 2006 年 9 月至 2012 年 7 月期间,
攻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北京)财政金融学院硕博连读项目,获得经济学
博士。
    宋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李淑贤女士,1962 年 12 月出生,自 2018 年 9 月起担任中信银行(国
际)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2 月起担任 Elite Beam Limited
董事,自 2021 年 4 月起担任 Community Business Limited 董事。彼于 1986
年 9 月至 1994 年 6 月在英国伦敦先后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
特许会计师,担任长谷工英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以及 THE SUMMIT
GROUP PLC 集团财务经理。李女士自 1994 年 7 月起任职于毕马威会计师
事务所,直至 2018 年 3 月荣休前为毕马威中国金融服务业审计主管合伙人。
此外,李女士自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澳门立桥银行高级顾问。
    李女士于 1986 年 7 月毕业于英国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学专业及取得荣誉
会计学学士学位,于 2020 年 6 月取得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企业风险管理
深造文凭。彼自 2000 年 9 月起一直为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
会员,自 2002 年 12 月起一直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
    李女士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37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
                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将
于 2021 年 6 月届满,在第六届监事会任职期间,本行各项业务平稳、健康、
持续发展,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成功实现 A 股上
市,首开国内城商行 A+H 股上市先河,规模和影响力稳居全国城商行第一
梯队。本行对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持本行监事会的正常运转,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战略,根据《公
司法》、《商业银行法》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制度的规定,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同意监事会换届,并选举以下人员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
    选举朱志晖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选举马宝军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选举徐长生先生为本行第七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除因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须调整外,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职工监事将由本行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届时
本行将另行公告。
    请审议。


    附件: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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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及外部监事候选人简历
    朱志晖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于 2015 年 6 月起担任本行股东监事。
彼于 2005 年 12 月起任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11 年 11 月起
任郑州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13 年 3 月起任河南晖达嘉睿
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于 2015 年 1 月起任晖达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前,
彼于 1987 年 6 月至 1993 年 3 月担任河南省轻工经济技术进出口公司副总
经理,于 1993 年 3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郑州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
经理,于 1998 年 5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郑州晖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先生于 1996 年 12 月毕业于中共河南省委党校(中国河南)经济管
理专业(函授),并于 2010 年 4 月取得北京大学(中国北京)经营方略高
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朱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彼控股的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持有本行
318,951,121 股 A 股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马宝军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于 2018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外部监事。
彼自 2016 年 12 月起任河南嵩山科技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0
年 6 月起任肇庆市宝鑫投资有限公司监事,自 2017 年 6 月起任香港德祐有
限公司董事,自 2020 年 7 月起任中原创新(河南)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
事。彼于 1986 年 8 月至 1988 年 11 月任郑州市财政局工业科科员,于 1988
年 11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科员,于 1992 年 3 月至 1993
年 11 月任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于 1993 年 11 月至 1995 年 10 月任
郑州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于 1995 年 10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郑州信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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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公司总经理,于 2002 年 5 月至 2011 年 4 月任百瑞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于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国家电投资本控股公司党组成
员,于 2011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于
2015 年 1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于 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河南建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于 201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河南厚朴建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马先生于 1986 年 7 月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中国湖北)语言文学系,
获文学学士学位。彼于 2005 年 6 月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获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自 1994 年 4 月起一直为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可的高级
经济师。
    马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马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徐长生先生,1963 年 10 月出生,彼自 1987 年 7 月起于华中科技大学
经济学院任教,自 1997 年 9 月起任教授。徐先生自 1995 年 1 月起任中华
外国经济学研究会理事并自 2007 年 9 月起兼任发展经济学分会副会长,自
1998 年 1 月起任中国生产力学会理事,自 2014 年 1 月起任中国民营经济
研究会理事。彼于 2000 年 1 月至 2015 年 1 月任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院
长。
    徐先生于 1984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中国江苏)政治经济学专业及
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87 年 7 月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国湖北)西方经
济学专业及取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 1992 年 7 月取得武汉大学(中国湖
北)经济学博士学位。
    徐先生不持有本行股份。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情况外,与本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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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本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列情
形。




                                41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董监事
                   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治理层董监
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本行稳健发
展,根据本行业务发展实际和中国银保监会相关法规要求,对原《郑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本行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修订
版)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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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行”)治理层董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本行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和薪酬绩效管理总体要求,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除市管干部之外的治理层董监事人员。
    本行非执行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他监事(含职工监事)
薪酬标准或办法由董事会、监事会另行制定并报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本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三条 总体原则
    (一) 符合监管原则:符合《公司法》和监管要求,适应本行经营现
            状和战略发展需要。

    (二) 市场化原则:薪酬水平结合本行市场定位和金融行业薪酬状况,
            兼顾市场竞争力与本行整体薪酬水平平衡。

    (三)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
            一致,与绩效相关联、与长期风险相关联,促进薪酬分配公正、
            透明。

    (四) 长短期相结合原则:多种薪酬工具组合,给付期限长短期并重,
            现阶段现金给付为主,未来兼顾非现金方式。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薪酬构成


                                   43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治理层董监事薪酬构成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激励薪酬、福利等四
部分组成。

    (一)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指根据岗位类型和层级,以既定标准发放的现金薪酬。

    (二)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根据绩效表现,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现金奖励。

    (三) 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是与治理层董监事特殊业绩、特殊贡献以及中长期业绩相关
联的激励性奖励,激励薪酬包括业绩奖励、特殊奖励及中长期激励。

    (四) 福利

    福利是指本行为治理层董监事提供的保障和关怀,包含固定津补贴、
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及其他法定福利等。
    第五条 基本薪酬

    (一) 基本薪酬标准

    基本薪酬标准根据银行业绩水平、行业薪酬水平和本行员工薪酬水平
等因素综合确定。
    治理层董监事的基本薪酬根据其任职岗位、责任、风险、贡献等因素,
在基本薪酬标准的 50%-100%之间核算,且治理层董监事的基本薪酬一般
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 35%。

    (二) 基本薪酬的兑付

    基本薪酬按月在本行工资发放日以现金足额发放,当年基本薪酬标准
未确定前,暂按上年度基本薪酬标准预发,待确定后调整清算。
    第六条 绩效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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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绩效薪酬标准

    目标绩效薪酬标准与基本薪酬比例为 65:35,具体发放标准根据绩效
考核结果确定,但绩效薪酬总额不得超过基本薪酬 3 倍。

    (二) 绩效薪酬的确定

    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目标绩效薪酬和绩效考核系数进行确定,公式如下:
    年度绩效薪酬=目标绩效薪酬×绩效考核系数
    绩效考核系数的确定参见本办法第十六条。

    (三) 绩效薪酬的即期兑付

    治理层董监事年度绩效薪酬(含业绩奖励)的 50%采取即期支付方式
按月进行发放,本行年报审计结束后再根据考核结果调整。

    (四) 绩效薪酬的递延支付

    治理层董监事年度绩效薪酬(含业绩奖励)的 50%采取递延支付方式
进行发放,递延支付部分从次年开始,按照比例分三年发放,具体支付比
例如下表所示:
                            递延支付发放标准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33%             33%            34%


    (五) 递延薪酬的发放

    递延支付绩效薪酬(含业绩奖励)挂钩五项风险管理及合规管理考核
指标:以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拨备覆盖率、年度无重大案
件等五项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作为递延薪酬支付发放的条件,其中:
    1、不良贷款率、资本充足率、杠杆率和拨备覆盖率设置目标值,决定
递延薪酬的调整和扣除,即若未能完成这四项指标,则递延薪酬的一定比
例将扣除,且扣除递延薪酬不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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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当不良贷款率超出目标值(目标值为本区域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
率的 1.2 倍)要求时,按实际超出部分每 0.1%扣除当年应发递延薪酬的 5%,
封顶扣除 25%;
    ②当资本充足率指标低于目标值时,按实际不足部分每 0.5%扣除当年
应发递延薪酬的 5%,封顶扣除 25%;
    ③当杠杆率指标低于目标值时,按实际不足部分每 0.2%扣除当年应发
递延薪酬的 5%,封顶扣除 25%;
    ④当拨备覆盖率指标低于目标值时,按实际不足部分每 1%扣除当年应
发递延薪酬的 5%,封顶扣除 25%。
    2、对于重要监管指标严重不达标或偏离合理区间的,其绩效薪酬(含
递延薪酬)、激励薪酬可予以扣除、追索、扣回,具体详见本行相关管理
办法。
    3、年度发生重大案件和违规违纪情形作为负向指标,决定绩效薪酬(含
递延薪酬)、激励薪酬的扣除、追索和扣回,具体详见本行相关管理办法,
情节严重的,扣除比例和追索、扣回金额由党委会和董事会根据发生案件
严重性、恶劣影响程度确定,一事一议。
    适用绩效延期支付政策的治理层董监事在任职期间,如果没有发生止
付或追索、扣回事项,清算当年应付递延绩效薪酬。
    适用绩效延期支付政策的治理层董监事在任职期间,调整至其他无需
延期支付绩效的岗位工作,或离任、退休,在满足递延支付条件下,享受
当年度及之前年度提取的递延绩效薪酬。以离任审计报告为参考,清算当
年度应发放递延绩效薪酬,剩余部分依据递延周期内是否满足递延发放条
件进行支付。
    第七条 业绩奖励

    年度本行净利润指标超越年初制定的目标值后,以净利润超越目标的
增量为基数提取超额利润奖金,超额利润奖金总额的提取标准另行确定。

    超额利润奖金纳入当年绩效薪酬总额计算,具体发放方式参见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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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第八条 特殊奖励
   本行可针对核心战略目标达成、管理提升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发放一次
性的特别奖励,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情况和具体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报股
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现金性特殊奖励纳入当年绩效薪酬总额计算,具体发放方式参见本办
法第六条。
    第九条 中长期激励
   本行可根据经营情况、法律法规及政策环境变化等因素,适时引入中
长期激励计划,具体引入时间及激励方式另行确定。
    第十条 福利
   福利项目包含固定津补贴、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补充医疗保险及其他法定福利等。
   治理层董监事应同时有权享受本行提供给员工的其他福利待遇,可按
照现行的《郑州银行薪酬管理办法》或相关制度的标准执行。
                      第三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绩效考核模式
   本行对治理层董监事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综合考虑全行绩效考核、
分管业绩考核和个人履职评价。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权限
   治理层董监事的绩效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其中,
副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的考核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治理层董监事的绩效考核执行由董事会委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具体负责执行,其中,副董事长及其他执行董事考核结果报董事会审批后
执行。
    第十三条   全行绩效考核
   全行绩效考核和所有治理层董监事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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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行绩效考核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指标包括五大
 类,分别是:经营效益类、发展转型类、风险管理类、合规经营类和社
 会责任类。
      针对全行的绩效考核指标,董事会每年可根据相关要求,结合管理
 实际进行优化调整。
      第十四条       分管业绩考核
      分管业绩考核指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治理层董监事当年
 度所分管业务或职能进行设置。
      第十五条       个人履职评价
      个人履职评价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组织贡献、一岗双责履行情况、
 价值观、个人成长,以及上级监管要求的其他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
 标准、通用要求和对应监事会履职评价结果如下(具体标准和要求由当年
 度评价方案确定):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提升
  评价得分
                 [ 15 分,10 分 )   [ 10 分,5 分 )    [ 5 分,0 分 )    [ 0 分,-15 分 ]

对应监事会履职
                      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评价结果

                 带动/帮助他人, 积极主动,较高       按照基本要求完     离工作要求有一
  通用要求
                 高质量完成工作    标准完成工作           成工作             定差距

      第十六条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与其绩效考核得分相挂钩,其中,行长的绩效考核
 得分由全行绩效考核得分和个人履职评价得分确定,其余治理层董监事的
 绩效考核得分由全行绩效考核得分、分管业绩考核得分和个人履职评价得
 分确定,具体挂钩比例如下:

                                                  挂钩指标及比例
          高管岗位
                               全行绩效考核       分管业绩考核          个人履职评价

             行长                   100%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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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治理层董监事             30%               70%                   ±15%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与绩效考核系数对应关系如下:

                        绩效考核得分与系数对应标准表

     绩效考核得分          <50              50(含)-130    130(含)以上

     绩效考核系数           0                得分/100              1.3

                       第四章     其他相关制度
    第十七条    薪酬调整机制
    (一)市场竞争力调薪
    本行每三年可进行治理层董事(监事)薪酬数据市场调研及业绩对比,
根据银行自身规模、市场定位及外部市场情况的变化情况,对治理层董事
(监事)薪酬水平调整向董事会(监事会)提出建议,经董事会(监事会)
及股东大会批准后调整额度。
    (二)绩效调薪
    本行每年可根据整体业绩、治理层董监事绩效得分、地区物价水平和
行业薪酬变化情况对高管进行绩效调薪,原则上高管年度绩效调薪比例不
高于员工绩效调薪比例。
    第十八条    特殊情况
    (一) 引入治理层董事(监事)时,其薪酬可参照本办法,给予一定
           调整,但调整后的具体薪酬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
           大会批准通过后执行。

    (二) 新入职(或晋升)治理层董监事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工作未满半
           年的,当年度不进行考核,绩效考核系数按 1.0 执行。

    (三) 正常工作调动、退休、任期届满等非个人原因导致治理层董事
           (监事)任职未满一年,绩效考核系数按 1.0 或参照同级别治
           理层董事(监事)综合绩效考核系数或参照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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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在发放离职月基本薪酬时按实际任职月数计算年度奖金。
              个人原因(包括辞职、因个人原因被免职)导致治理层董监事
              任职未满一年的,绩效薪酬未发放部分和延期部分不再支付。

    第十九条         其他
    (一) 本行治理层董监事薪酬均为税前薪酬,个人所得税由本行代缴
              代扣。

    (二)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涉及监事相关内容由监事会负责解
              释。

    (三)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且本办法的效力溯及至生
              效当年的 1 月 1 日。

附件一:治理层董监事基本薪酬和目标绩效薪酬执行标准
                                                                    单位:万元

       岗位             基本薪酬     目标绩效薪酬      合计       薪酬系数

       行长                 88.7        164.8          253.7         1.00

     副董事长               84.1        156.2          240.3         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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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和
               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公司治理,
完善激励机制建设,健全并规范相关薪酬管理工作,促进董事作用的充分
发挥,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
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参考周边城市及同等规模城
商行董事薪酬状况,结合本行实际,对本行董事会相关董事薪酬标准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一、非执行董事津贴由 3.6 万元/年调整为 6 万元/年;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由 18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21 万元/年(含
税)。
    国有股东董事按照有关规定不会就担任董事在本行领取相关薪酬和
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经审议通过后,以上标准将自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独立非
执行董事履职之日起实施。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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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股东监事和
                   外部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完善激励机制建设,健全并规范相关薪酬管
理工作,促进监事作用的充分发挥,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
理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相关规定,
参考周边城市及同等规模城商行监事薪酬状况,结合本行实际,现提请对
本行监事会相关监事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股东监事津贴由 3.6 万元/年调整为 6 万元/年;
    二、外部监事薪酬由 15 万元/年(含税)调整为 18 万元/年(含税)。
    国有股东监事按照有关规定不会就担任监事在本行领取相关薪酬和
津贴。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经审议通过后,以上标准将自本行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
履职之日起实施。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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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郑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
民币 3,167,567 千元。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经
审定的本行母公司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010,254 千元,扣除 2020 年 10 月
19 日已派发的境外优先股股息折合人民币 493,442 千元,可供普通股股东
分配的当年利润为人民币 2,516,812 千元。本行母公司 2020 年末资本公积
余额人民币 8,203,961 千元,其中股本溢价人民币 8,139,346 千元。提议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如下:
    一、以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 301,025 千元。
    二、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 458,000 千元。
    三、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拟以资本公积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股份转增 1 股股份。以本行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普通股总股本 7,514,125,090 股为基数计算,合计转增 751,412,509
股股份,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行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7,514,125,090 元增加至人民币 8,265,537,599 元。
    四、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行 202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面对新
冠疫情的冲击,本行积极落实国家宏观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降
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同时
顺应监管引导,为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加大了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力度,
对净利润的增长带来了压力。二是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要求日益趋严,
而外部资本补充又较为困难,内源性的资本补充就成为了中小银行保证资
本充足、特别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水平的重要途径。本行已制定并正在扎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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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推进新的五年规划,致力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将用作本行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有利于提升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及风险抵
御能力,以支持本行的战略转型及各项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投资者
创造更大价值。三是本行已向普通股股东派发 2018 年度、2019 年度现金
红利分别为人民币 888,290 千元、人民币 592,193 千元,合计已超过本行
2018 年至 2020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本次不进行 2020 年度
现金分红,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
规定。
     鉴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将增加本行注册资本,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相应
变更本行注册资本及修改本行《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及普通股股份
数量的相关条款,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变
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监管报批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                   审                   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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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对
本行章程中党组织、累积投票制及董事在本行最低工作时间等相关条款进
行了修订,并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完善,具体修订内容请
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修订对比表》。
    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章程做上述修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须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生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
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一切事宜,该
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及境内外监管机构关于公司章程的修
改意见及本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
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附件等)、办理上述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
银行业监管机构报批及工商登记机构变更等。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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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满足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业务的持续发
展对资本的需求,灵活有效地利用融资平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惯例,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行董事会发行股份
一般性授权方案及有关董事会转授权等事项。
    一、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具体方案
    (一)在依照下文(二)所列条件的前提下,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期
间(定义见下文)内单独或同时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
式处理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及/或 A 股、优先股,下同)、可转换为股
份的证券、及可认购任何股份或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的购股权、认股权
证、或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之其他证券。
    即使在满足下文(二)所列条件的前提下,如果分配附有投票权的
股份会实际上更改本行的控制权,则本行董事会须另外事先经股东大会
特别决议授权方可分配该等股份。
    (二)董事会拟认可、分配、发行、授予及/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境
外上市外资股、A 股、优先股股份的数量(其中,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
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 A 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普通股数量)各自不得超
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已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A 股各自类别
股份总数的 20%(其中,发行可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按照其转换为境外上
市外资股/A 股的数量计算)。
    (三)就本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
止的期间:1.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第一次召开的年度股东大
会结束时;2.本议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当日后十二个月届满之日;3.本议案
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议案项下所赋予的授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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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授权董事会决定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拟发行的
股份的类别及数目;2.定价方式和/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3.
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4.募集资金用途;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
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选择权;6.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相关监管机构、上市地交易所所要求的具体发行方案所应包括的其他内
容。
    (五)授权董事会实施发行方案,办理本行注册资本增加事宜,以
反映本行根据本议案而获授权发行的股份,并对公司章程中与发行股份
和注册资本有关的条款作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及采取任何其
他所需行动及办妥其他所需手续以实施发行方案及实现本行注册资本的
增加。
    二、相关授权事项
    为增加决策效率,减少内部审批程序,把握市场时机,就处理根据
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事宜,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
授权的人士处理与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的事项。上述董事会对
授权人士的授权具体内容将由董事会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时另
行确定。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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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补充资本金额,保障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 2012 年第 1 号)、《中国银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
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银监发[2018]5 号)及中国人民银
行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中
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 3 号)等相关监管规定,本行拟发行资本补充
债券,并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郑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议案》,批准关于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方
案,决议有效期限和授权及转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
年内有效。
    鉴于本行上述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资本补充
债券的方案于 2021 年 5 月 23 日到期,故拟对该方案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的有效期进行延长和调整,方案其他内容不变。具体方案如下:
    一、债券品种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或二级资本债券,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
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监管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的资
本。
    二、发行规模
    不超过 10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发行对象
    包括境内外机构投资者。
    四、债券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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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期限不少于 5 年期,其中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期限与本行持续
经营存续期一致,在本行行使赎回权前无固定到期日。
   五、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六、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充实本行其他一级资本或二级资本,以增强营运实力,提高抗
风险能力,支持本行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八、决议有效期限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的前提下,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 3 年
内有效。
   九、授权及转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根据
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以及上述条款和条件,决定资本补
充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及办理所有相关事宜;授权本行高级管理层在资
本补充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
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该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
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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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开展了对本行董事会
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全年董事会会
议,查阅董事履职相关材料,综合考虑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董事
履职自评与互评情况,以及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形成
了《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一、认真履责,更加积极地发挥董事会作用
    2020 年,董事会共组织召集 3 次股东大会,其中,2019 年度股东周
年大会 1 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次及 H 股类别股东大会 1 次,审议通过
议案 35 项;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审议通过议案 73 项,对本行关联
交易、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份预案、公司章程修订、经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等重要
议案进行了研究审议,有效发挥了董事会作用。董事会成员勤勉尽责,严
格遵守董事行为规范,积极参加上述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专业
特长,积极利用经验优势,审慎决策,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惟稳不破,更加努力地收获又一年繁花似锦

    2020年,董事会及其成员带领本行全体干部员工,同舟共济、保持定
力、发挥合力,向股东交出了一份稳健的“成绩单”。截至2020年末,总资
产人民币5,478.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9.46%;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
民币2,379.5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1.46%;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
3,142.3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65%。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46.07
亿元,同比增长8.30%;拨备前利润人民币111.97亿元,同比增长14.22%。

    三、风鹏正举,更加奋力地推动高质量发展

    过去一年是本行五年战略规划(2016-2020)的“收官年”,经过淬炼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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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实现了从“泥坯”到“瓷器”的转变。2020年,本行精心编制了新一轮战
略发展规划及执行子规划,涉及14个板块及35家分支行,并建立定期检视
机制,规划落地执行有序推进;完成了非公开发行10亿股A股股票,补充
本行核心一级资本人民币46.32亿元;充分利用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做市
商资格,全年承分销总量首次突破人民币1,000亿元,债券和资金交易规模
突破人民币10万亿元。同时,指导本行经营管理层扎实推进“十大实事”,
本行控股及参股的七家村镇银行提前完成核心系统整合,风险条线建设取
得突出进展,金市条线轻资本撮合业务超额完成,公私联动应用场景和产
品联动解决方案更加成熟;加快科技创新与业务拓展的深度融合,成立对
公、零售、风险科技支持中心,上线久久版手机银行。

    四、善作善成,更加精准地构筑自身特色

    董事会及其成员带领经营管理层深挖自身特色,精准施策。不遗余力
推动零售业务转型,有序推进负债成本降低,以工资代发、工会会员卡等
为抓手深挖客群,搭建总行级私行权益平台,上线“理财家”平台,推出“郑
银奥影卡”等联名信用卡,构建四位一体的渠道生态。一以贯之致力于与
中小企业同呼吸共发展,用好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延期还本付息
等政策,积极推动“房e融”、“E采贷”等产品创新升级,上线新零售信贷系
统,将科技金融作为“驱动器”,启动“千帆计划”,力争未来三年支持千家
科技型中小企业。咬定交通物流区位优势不放松,重新定位交易银行,组
织银企交流会、产品推介会,上线“云物流”2.0版本,打造网络货运平台服
务新模式,举办“第四届中国商贸物流银行联盟峰会”,努力打造商贸物流
标杆银行。

    五、筑牢底线,更加审慎地管控经营风险

    面对在过去五年“发展快车道”期间积累的一些问题,本行痛定思痛、
正视问题,有效解决问题。拓展思路,及时转变工作方法,成立大额资产
管理中心,分层分类分户包干处置风险资产,严格实施集中度限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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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运用清收、重组、核销、批量转让等手段,风险处置化解力度空前加
大。持之以恒,致力打赢乱象扫荡攻坚战,全面开展尽职调查,狠抓负面
典型,开展不良责任追究,召开全行合规大会,发布员工行为“十三条高
压线”,出台信访投诉、案件、舆情联防联控实施意见,开展隐患排查“扫
雷行动”,对分支机构进行党委巡察。加码管控,反洗钱风险管理再攻坚,
优化反洗钱业务系统功能,丰富监测模型,提升本行可疑交易自主监测模
型的科学性、合理性。行稳致远,确保本行流动性安全,定期开展流动性
和偿付能力压力测试,组织流动性应急演练,加大优质流动性资产配置,
确保本行流动性风险安全可控。

    六、勠力同心,更加真诚地履行社会责任

    面对疫情,本行迅速启动防疫响应机制,一手抓防疫抗疫,开展员工
摸排,分发抗疫物资,出台便民惠企措施,组织捐款捐物,发起无偿献血
等志愿活动,打通捐助全渠道爱心“高架”,做“最美逆行”背后的支撑保障;
一手抓复产复工,开辟金融绿色通道,发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摸排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一户一策分类帮扶,主动调减融资利率,
向困难企业发放专项再贷款、实行延期还本付息,全力保障企业渡过难关。

    七、尽职尽责,更加尽心地完成任务目标
    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尽职尽责,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在重大决策
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对重大事务进行科学判断和决策,主动接受监事会
监督。董事会成员能够谨慎、认真、勤勉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出席相关会议,按照规定程序对董事会运作、对董事
会中的各项议案有效行使董事权力,认真审议和表决,积极负责的发表意
见和提出建议;在正确行使董事权力的同时,还很好地履行了董事的义务,
充分保护了股东和投资者的各项权利,促进了本行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圆
满完成了董事会工作任务和目标。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行董事会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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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职,对本行 12 名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1          王天宇        董事长、执行董事            称职
      2          申学清         行长、执行董事             称职
      3           夏华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称职
      4          樊玉涛           非执行董事               称职
      5          张敬国           非执行董事               称职
      6          姬宏俊           非执行董事               称职
      7          梁嵩巍           非执行董事               称职
      8          王世豪           非执行董事               称职
      9          谢太峰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10          吴革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11         陈美宝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12         李燕燕         独立非执行董事             称职

    该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
予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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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开展了对本行监事会
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监事会综合考虑全年监事会会
议及调研情况,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全行季度经营分析会及全行
季度工作会等会议情况,结合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监事履职互评
与自评情况等相关信息,形成了《监事会对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
职评价报告》。具体如下:

    一、依法依规履职,做好“过程监督”
    监事会及其成员全面参与本行“三会一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发挥监
督作用,推动本行公司治理持续完善。2020 年,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各召开 1 次会议,审议涉及业务经营、内部控制、公司
治理、董监事履职评价等各类议案 16 项,听取了涉及内部审计、关联交
易、资产质量等各项报告 36 项。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全
部董事会现场会议,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投票表决程
序及董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和表决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监事会成员
通过参加、列席各类会议和活动,及时地获取了本行经营管理各方面的信
息,根据实际提出建议并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强化了实质性监督职
能。

    二、突出监督重点,强化“事项监督”
    强化监督提示,根据外部宏观环境,结合行内重点领域,适时编发《做
好法律风险防控积极主动应对疫情》、《做好互联网贷款风险防控助推网
络化金融健康发展》、《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助推疫情后经济复苏》、《营
造和谐金融消费环境打造健康金融服务品牌》4 期监督提示,促进本行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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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发展。强化财务监督,监事会及其成员持续关注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及
重要财务决策程序,认真审阅各类财务报告,定期参加经营分析会了解日
常财务管理情况,加强对财务活动真实性和合规性监督。强化流动性风险
管理监督,积极关注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工
作情况,以及本行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体系和预警机制的完善情况。强化反
洗钱监督,高度重视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本行反洗钱内
部制度体系的运行情况。强化乱象治理监督,重点监督市场乱象整治“回
头看”工作,定期跟踪班子成员分工督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加强监督配合,注重“协同监督”
    2020 年,监事会及其成员注重协同联动,和党内监督、内部审计、
法律合规等条线进行资源整合,在信息沟通、风险防控、内控建设等方面
开展联动合作,共同形成内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同
时,加强外部监督工作配合,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向省银保监局、
当地人民银行等上级监管部门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指导,全面提升监
督水平。
    四、深化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能力”
    监事会坚持以高质量发展思想为指引,注重提高监事综合业务素质和
履职监督能力。监事会组织开展培训交流与调查研究,主动了解本行及行
业的经营管理现状与发展趋势,旨在提升监事的宏观经济形势把握能力和
外部政策环境研究水平,提高其参会议事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履行监督
职责。2020 年,监事会成员参加了河南证监局、深交所及本行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的多次培训,系统学习了《证券法》
修订要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重点明确了
董监高及相关股东的责任义务。监事会成员分别到部分总行部室、分支机
构及附属公司进行了调研考察,与相关负责人和员工进行了深入沟通和交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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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认真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

    监事会及其成员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本行高质
量发展战略,持续关注本行经营情况,科学开展监督工作,为本行业务稳
健发展、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未发
现监事会及其成员有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发现监事会及其成员
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等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行监事会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为
称职,对本行 6 名监事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1         赵丽娟           监事长、职工监事       称职
   2         朱志晖           股东监事               称职
   3         宋科             外部监事               称职
   4         马宝军           外部监事               称职
   5         李怀斌           职工监事               称职
   6         成洁             职工监事               称职

    该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
予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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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
           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开展了对本行高级管
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工作。监事会通过列席全年董事
会会议、参加全行季度经营分析会及全行季度工作会等会议,以及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期间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情况,综合考虑高管层成员个人
述职报告、高管自评与互评情况、总行部门及部分分支行中层评价情况等
相关信息,形成了《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评价报
告》。具体如下:
    一、制定新战略规划,擘画未来发展蓝图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策,齐心合力、担当作为,
注重增强工作预见性,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开创了高质量发展的新局
面,完成 2021-2025 新五年战略规划及执行子规划的编制。明确“高质量
发展的价值领先银行”战略愿景,通过科技创新驱动零售、公司、政务、
金市板块“四翼齐飞”,统筹推动全渠道建设和风险管理、组织与人才、合
作协同、企业文化、资源配置、科技等“1+6”支撑能力建设,擘画了郑州
银行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路线图”。
    二、持续发力强化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
    信用风险管理再加强。健全统一贷后、统一档案管理体系,强化风险
管理“准入”到“处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严格实施集中度限额管理,推进
匿名客户、房地产融资及省外异地业务压降;成立大额资产管理中心,分
层分类处置风险资产。流动性风险管理再完善。监测行内重大存贷款政策
变化并及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通过完善压力测试、应急演
练等管理手段提升流动性风险实际管理落地能力。“乱象扫荡”再攻坚。召
开全行合规大会,发布员工行为“十三条高压线”;完成市纪委监委派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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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出台信访投诉事件、案件、舆情事件联防联控实施意见;开展分支
行(附属机构)的党委巡察;完成专项、常规审计,全部建立台账、跟踪
整改。反洗钱风险管理再发力。完善柜面及非柜面渠道洗钱、恐怖融资名
单实时监测的业务场景及控制措施;优化反洗钱业务系统名单监控功能,
扩大名单监控范围;优化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体系;丰富监测模型、完
善监测规则。
    三、疫情防控彰显担当,“六稳六保”出真招见实效
    落实严防严控防疫措施,积极组织参与线上义诊、线上募捐、关爱援
鄂医护人员、党员先锋队社区值守等活动。推出“复工贷”、科技贷等专属
产品,合作开展应急转贷资金服务,落实抗疫专项再贷款、定向降准支小
再贷款、普惠信用贷款等政策;主动减费让利,延期还本付息,真金白银
支持实体经济,荣膺金融时报“年度最佳六稳六保服务中小银行”奖。
    四、注重特色突出优势,业务发展提质增效
    举办第四届中国商贸物流银行联盟峰会,成员扩展至 55 家;云物流
上线 2.0 版,打造了网络货运平台服务新模式;学习先进同业经验,打造
郑银科创金融新模式;“两增两控”目标圆满完成。上线郑银理财家平台,
推出“虚拟信用卡”,发布“郑银乐卡”“郑银奥影卡”;构建微银行、公众号、
小程序、企业微信四位一体的渠道生态圈。全年承分销总量首破人民币
1,000 亿元,债券和资金交易规模突破人民币 10 万亿元。
    五、管理能力持续提升,综合实力稳步增强
    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聚焦“商贸物流银行、中小企业融
资专家、精品市民银行”三大特色业务定位,深入推进公司业务及零售业
务转型,并取得初步成效。本行经营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得到了社会各
界的广泛认可。在麦肯锡发布的 2020 年中国 TOP40 银行价值创造排行榜
中,本行风险调整资本回报率(RAROC)和经济利润分别排全国银行第
16 位和 21 位,分别较上年跃升 19 位和 10 位;在 2020“中国服务企业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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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榜单中排第 219 位,在河南省入围企业中位列第 2 位;荣获国家开发
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优秀承销商”和“优秀做市商”等荣誉。
    六、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本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担当实干,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积极履行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在职权范围内履行经营管理职
责,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提升经营质效,主动接受
监事会监督。监事会未发现高管层及其成员在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等
方面存在问题,未发现高管层及其成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章程或损害本行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
果为称职,对本行 12 名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1          申学清                行长                  称职
       2          郭志彬               副行长                 称职
       3          孙海刚               副行长                 称职
       4          张文建               副行长                 称职
       5          傅春乔       副行长、董事会秘书             称职
       6           李磊                行长助理               称职
       7          张厚林               行长助理               称职
       8           李红                行长助理               称职
       9          刘久庆               行长助理               称职
      10           姜涛            首席信息官                 称职
      11          王艳丽               风险总监               称职
      12          王兆琪               总审计师               称职

    该报告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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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材料


予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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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
                       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独立、客观、公正
地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
请参见本行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本行网站(http://www.zzbank.cn)披露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   独   立   非   执   行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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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
各位 A 股股东: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份预案的议案》详情,请见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      会        议    材     料        之         十        六         。




                                 72
                                     2021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
各位 H 股股东:
    《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份预案的议案》详情,请见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周年大
会会议材料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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