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2-03-3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郑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银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招商证券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查阅公司三会
会议资料;2、查阅公司内部制度;3、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部门进行访谈;4、查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出
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
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郑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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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马建红 黄忍冬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