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内外部 监管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对《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做如 下事前认可声明: 此次对本行七家附属村镇银行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属于 银行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预计金额及所涉交易内容符合 业务需求,交易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市场化定价原则。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审议,待委员会审议通过 后,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燕燕、李小建、宋科、李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