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就公司下
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文件的
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
行了核查后认为:
(一)担保业务是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
规银行业务之一。公司重视该项业务的风险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
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认真执行上述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违规担保的情
况。
(二)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进行的境外优先股股息
分派是依据境外优先股发行条款拟订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境外优先股股息分派计划。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燕燕、李小建
宋 科、李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