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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09-15  

                          证券代码:002936               证券简称:郑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2-042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093,251 股,占本行 A 股股份的 0.0948%,
占本行总股本的 0.0737%。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99 号)核准,本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00,000,000 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

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8]444 号)同意,本行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前 , 本 行 总 股 本

5,321,931,900 股,发行后本行总股本 5,921,931,900 股,其中,A 股 4,403,931,900

股,H 股 1,518,000,000 股。

     本行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0 年

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本行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并以资本

公积向上述普通股股东每 10 股股份转增 1 股股份,该权益分派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行总股本由 5,921,931,900 股变为 6,514,125,090 股,

其中,A 股 4,844,325,090 股,H 股 1,669,800,000 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1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0]1485 号 ) 核 准 , 本 行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1,000,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非公开发

行 A 股完成后,本行总股本由 6,514,125,090 股变为 7,514,125,090 股,其中,

A 股 5,844,325,090 股,H 股 1,669,800,000 股。

    本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本行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股份转增 1 股股份,该权益分派已

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实施完毕。转增后,本行总股本由 7,514,125,090 股变为

8,265,537,599 股。此后,截至本公告日,本行未有派发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情况,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其中,按股份类别分类,A 股 6,428,757,599 股,

H 股 1,836,780,000 股;按股份性质分类,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137,695 股,无

限售条件股份 7,915,399,90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中,1,812,531 股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

但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部分股份,由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 2 户法人以

及陶秀兰等 8 户自然人共 10 名股东所持有,现已完成确权,并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该部分限售股占本行 A 股的 0.0282%,占

本行总股本的 0.021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中,4,280,720 股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

的股份,由闫志翔等 319 户自然人股东所持有。该部分限售股占本行 A 股的

0.0666%,占本行总股本的 0.0518%。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本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说明书》

及《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上市公告书》披露,此次

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股东,根据《中华人

                                          2
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作出如下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的内资股股东承诺,所持本行股份自本行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

    2.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时任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自本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如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

定期限延长 6 个月(时任监事除外)。

    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时的发行价(时任监事除外);锁定期届满后,依法及时向本行申报持股变动情

况,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 15%,5 年内转让股份

总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 50%,不会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再买入或买入后六

个月内再卖出本行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如违规减持,违

规减持所得收益归本行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则本行有权扣留处

置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的违规减持所得收益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不因职务

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自然人股东承诺,

自本行上市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所持的本行股份;3 年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

股份数不得超过所持本行股份总数的 15%,5 年内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所持本行股

份总数的 50%。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

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行

  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9 月 19 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6,093,251 股,占本行 A 股股份的 0.0948%,

  占本行总股份的 0.0737%,占本次解除股份限售后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0.0769%。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329 户,其中,2 户法人股东、327

  户自然人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备注
 1       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86,143             86,143               -
 2            郑州市中医院            1,667,194          1,667,194             -
 3              陶秀兰                 8,312               8,312               -
 4              任明霞                 4,877               4,877               -
 5              刘彦美                 1,210               1,210               -
 6              马芬芝                 2,420               2,420               -
 7              窦春生                 1,211               1,211               -
 8               赵亮                  34,395             34,395               -
 9               刘黎                  4,877               4,877               -
 10             何敬伟                 1,892               1,892               -
 11             王天宇                 25,716              3,857            董事长
 12             郭志彬                 38,385              5,757            副行长
 13              李磊                  76,463             11,469           行长助理
 14              姜涛                  5,143                771           首席信息官
 15             王艳丽                114,694             17,204           风险总监
 16             王兆琪                 72,631             10,894           总审计师
 17             毛月珍                 10,952              1,642           曾任高管
 18              成洁                  6,489                973            曾任监事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
 19    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       28,188,756          4,228,153             -
         股的 311 户自然人股东
              合计                   30,351,760          6,093,251             -

       注:

       1.河南电力物资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医院、陶秀兰、任明霞、刘彦美、马芬芝、窦春生、

                                           4
  赵亮、刘黎、何敬伟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未办理股权托管确权手续的股东,已于 2022 年

  9 月完成确权登记。

      2.根据《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 2010〔97〕号文)及股东承诺,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 5 万股的个人以及持有本行股份的时任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本行 A 股上市之日起 3 年内不转让所持本行股份,锁定期

  满后,每年转让股份数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15%,5 年内转让股份数不超过所持股份总

  数的 50%。因此,上述股东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其持有的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限

  售股份总数的 15%,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舍掉处理。

      3.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前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8 户自然人股东,包

  括现任董事王天宇,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郭志彬、李磊、姜涛、王艳丽、王兆琪,前任高级管

  理人员毛月珍以及前任监事成洁。


       四、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流通前   变动增减(+,-)   本次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0,137,695       (6,093,251)        344,044,4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915,399,904        6,093,251         7,921,493,155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A 股)          6,078,619,904        6,093,251         6,084,713,155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      1,836,780,000            -             1,836,780,000

三、股份总数                        8,265,537,599            -             8,265,537,599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则和股东

  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中做出的

  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行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本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5
    六、备查文件

   (一)本行关于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申请书;

   (二)本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三)本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股本结构表;

   (四)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前已发行股份部

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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