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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1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行”)新五年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行监事会根据
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贯彻国家经济金
融政策和监管要求,围绕本行战略重点和经营发展实际,坚持目标导
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风险管理、财务管理、
内控合规等重点领域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地履行法定监督职责,
为推动本行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一、2022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
    (一)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合规高效履职尽责
    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公司章程》要求,
认真组织召开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确保会议程序、表决结果、
信息披露等工作依法合规。2022 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 4 次、专
门委员会会议 4 次,收集提交审议议案 21 项、专题工作报告 37 项。
依照法定程序组织监事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年内全部董事会现场会议,
派员列席全行经营管理、战略检视、数据管理、信访投诉和声誉风险
等重要会议,全力保障议事监督职能走深走实。
    (二)深化履职监督评价,常态长效扎实推进
    监事会始终把健全完善履职监督评价作为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
作扎实推进、积极探索,不断强化履职监督全过程管理。一是以完善
履职档案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为全行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建立系统化
的履职档案并常态化开展日常履职信息收集,将履职评价有机融入监
事会日常监督,多渠道、多方式掌握公司治理各主体的履职情况。二
是以科学性为原则完善履职评价体系。持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高
管层及成员履职评价办法,评价内容日趋全面,评价维度日趋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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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以提升治理主体履职质效为核心做好年度履职评价。成立履职评
价专门小组,制定董监事和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评价方案,完成履职评
价报告并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和股东大会进行报告。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督,助力合规稳健发展
    一是强化风险管理监督。紧扣防风险促发展大局,审阅全面风险
管理、并表管理、资本充足率、内审部门对重点风险领域审计情况等
报告,动态了解重大风险事项的影响及处置情况,督促本行有效应对
各类风险挑战。二是强化内控合规监督。持续关注内控体系建设的有
效性,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内外部检查
问题整改以及反洗钱管理情况报告,充分了解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关联交易、数据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内部控制情况,助力
本行稳健发展。三是强化战略规划监督。紧密围绕本行 2021-2025 年
战略发展规划,对战略发展和经营理念的科学性、合理性、稳健性进
行充分评估,对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审议程序进行有效监督。
    (四)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汇聚长效监督合力
    一是监督事项“清单化”。为全面准确履行好监督职能,解决好
“监督什么”的问题,梳理优化监督议事清单 42 项,内容涵盖财务
报告、利润分配、战略规划等内容,确保监督工作既能全面满足监管
要求,又能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二是监督提示“常态化”。每季度
根据政治经济宏观形势和省市最新监管要求,结合全行重点领域工作,
从政策走向、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与剖析,全行
编发《监事会监督提示》,为经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较好地实现风
险隐患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五)探索创新监督路径,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一是健全规范职工监事管理制度。为保障职工监事依法履职尽责,
会同总行工会研究制定《郑州银行职工监事管理办法(试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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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选举流程、职责权限等内容,为本行职工监事
充分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按照监
管要求认真组织职工监事向工会第三届委员会作 2021 年度履职报告,
接受大会民主评议。二是精心编发《监事会视点》。突出监事会日常
工作动态,聚焦最新时政要闻、监管政策及风险提示等,编发电子内
刊《监事会视点》,创新监督模式,拓宽宣传渠道,以新形式传递监
督新理念。
    (六)持续深化自身建设,提升监督工作质效
    一是高度重视学习培训。以提升监督履职能力为目标,组织监事
和监办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 3 次,持续提升在政治经济形势、监管
政策、行业趋势、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分析研判能力。二是巩固深化同
业交流机制。年内与同业监事办开展座谈交流,分享好的经验做法,
探索研究公司治理监督新机制新路径。三是构建内外协同联动的监督
新格局。注重与附属机构监事会的工作协同与服务保障,深入贯彻落
实年度监管意见,全面对标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各项要求,积极配合人
行、银保监等部门各项监管检查。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
    监事会按要求完成了 2021 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
履职评价报告,将履职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和监管部门进行了报告。
监事会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银行法》以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认真履行
工作职责,切实发挥战略引领职能,助力本行实现高质量发展;高级
管理层持续提升战略决策执行能力,认真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保证
了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监事会将按要求开展 2022 年度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向股东大会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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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部门进行报告。
    (二)依法合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诚实守信、勤勉尽职,未发现年度内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行《公
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财务报告真实情况
    全体监事本着实事求是及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对本行 2022
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 2022 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行的
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监事会未发现有损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行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
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根据本行
实际情况和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本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对本行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全面、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审议了本行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
会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害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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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利益的行为。
    (七)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案
    监事会审议了本行《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预
案》,认为该预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发
展和金融监管形势等因素,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
本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八)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本行优先股股息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本行《公
司章程》和优先股发行条款等相关规定。
    (九)信息披露事务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信息披露事务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本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能够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履行信息披露职责,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部署
    2023 年,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全行战略经营发展和年度工作目标,
按照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各项制度要求,继续突
出履职重点,强化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机制,强化履职水平,围绕“一
个中心”、突出“四条主线”、实现“五个提升”展开。
    (一)围绕“一个中心”,就是要完整、准确、深入贯彻落实党
的二十大精神,以全行高质量转型发展为引领,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
下开展监督工作,将上级党委的指示精神和本行党委的决策部署融入
监事会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组织实施全过程。
    (二)突出“四条主线”,就是围绕深化履职监督评价、用好用准
监督提示和监事会视点、做实做细监督检查、高质量做好议事监督四
项任务展开,逐步实现以线带面、整体联动,保证监督效能与全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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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型发展同频共振、协调一致。
    (三)实现“五个提升”,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监督重点,
把 2023 年作为“工作规范创新提升年”,下大力气在履职能力、监督
创新、制度优化、应急管理、阵地建设五个方面取得新突破。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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