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作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就
公司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结果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结果是
按照公司治理层董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经营层高管薪酬绩效管
理办法及 2022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执行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结合公司
实际确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
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结果。
二、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方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度执行董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方案是
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公司治理层董
监事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和经营层高管薪酬绩效管理办法形成的,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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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执行董
事及高管薪酬绩效考核方案。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燕燕、李小建、宋科、李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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