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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2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18-01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发出第一
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宏先生召集,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18 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履行部分洗钱风险管理职
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合规总监牵头负责洗钱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