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
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1、李翔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李翔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教育背
景、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总裁职责要求;
   3、未发现李翔先生有《公司法》所列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总裁。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1、曾贽先生、韩飞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2、曾贽先生、韩飞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教育背景、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要求;
   3、未发现曾贽先生、韩飞先生有《公司法》所列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聘任曾贽先生、韩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曾贽先生、韩飞先生
的任职将于其取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批复后生效。




                                               独立董事:马庆泉 王化成 何捷 李建辉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