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9-04-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19 长城 01 112847
19 长证 01 114447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 长
城 01”)《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9 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9 长证 01”)《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
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
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
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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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19 长城 01”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105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
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
券。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
终票面利率为 3.67%,期限为 3 年期。
(二)“19 长证 01”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函[2019]30 号同意挂牌转让无异议函,发行人获准非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4.20%,期限为 3 年期。
二、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相关人员任职情况
2018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免去何伟先生总裁职务的议案》及《关于由副总裁李翔先生代行总裁职责
的议案》。会议决议如下:(1)因工作需要,免去何伟先生总裁职务;(2)同意
由公司副总裁李翔先生代行总裁职责,代行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公司将按规定尽
快选聘新任总裁。
(二)新任人员聘任安排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李翔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曾贽先生、韩飞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李翔先生已获得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职资格,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换届之日止;曾贽先生及韩飞先生的任职自其获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
关任职资格批复后生效,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2
李翔先生简历如下:
李翔先生,1968 年 12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
员。李翔先生于 1995 年 8 月加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5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部副总经理、人事监察部总经理、青岛
营业部(筹)总经理、广州营业部总经理、深圳一部总经理、营销管理总部总经
理、营销总监、党委委员、副总裁等职务;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公司
党委委员、副总裁、首席风险官(兼);2015 年 9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公司党
委委员、副总裁;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
曾贽先生简历如下:
曾贽先生,1975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
员。曾贽先生于 1999 年 1 月加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 1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债券业务部员工、债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公司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2015 年 7 月
至今,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韩飞先生简历如下:
韩飞先生,1974 年 4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共党
员。韩飞先生于 1997 年 6 月加入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7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历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三部员工、经纪业务管理总部员工、郑
州营业部筹备组组长、南宁营业部总经理、创新产品开发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营销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广州营业部总经理、广东分公司(筹)负责人、广东分
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
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兼广东分公司总经理。
三、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本次人事变动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
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决议有效性产生不良影响,
也不会导致公司治理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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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9 长城 01”、“19 长证 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
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
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19 长城 01”、“19 长证 01”本息
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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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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