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2019-04-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
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
管人员”)履职、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8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
2018 年,公司高管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公
司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严守合规底线、加强风险控制,以公司上市为契机,带领全体员
工直面挑战,迎难而上,各业务条线努力开拓,积极进取,行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二、2018 年度高管人员绩效考核情况
根据《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高管人员的绩效
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组织实施。
高管人员的考核按其所在岗位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收集
行业相关数据、公司财务数据作为高管人员考核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根据《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高管人员进行绩
效考核。
公司 2018 年度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发生。高管人员在考核年度内认真履
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三、2018 年度高管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高管人员及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
由工资和奖金构成,其中工资标准按照其所在岗位对应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当年度公司
经营业绩、高管人员承担工作、贡献大小、年度任职期限及年度考核情况确定。具体薪酬
情况详见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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