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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
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在2018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均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关联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
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
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审议该议案各分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马庆泉、王化成、何捷、李建辉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