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19-03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第 6 项议题涉及关联交易,且需逐项表决,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已回避 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8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27 日-2019 年 5 月 2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8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27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公司 16 楼 1 号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曹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335,414,55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53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833,196,75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70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502,217,807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828%。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有效表 决权的股份 118,779,98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274%。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公司上市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一)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亦未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1)审议通过《预计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华能 集团有限公司、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控制、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关联股东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1,439,224,420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896,188,63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2)审议通过《预计与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3)审议通过《预计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关联股东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93,972,330 股已对该子议案 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41,440,72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4)审议通过《预计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5)审议通过《预计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 案。 关联股东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383,437,823 股已对该子议案回 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51,975,23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6)审议通过《预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7)审议通过《预计与关联自然人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335,413,05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9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8,778,484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3%。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以下议案(非表决事项) 1、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3、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4、审阅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熊洁、李鑫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