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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2020-02-1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签署日期:2020 年 2 月 12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8 号”文核准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
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 2019 年 7 月 16 日发行首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2019 年 10 月 21 日发行第二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
情防控债)(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
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
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70.97 亿元
(2019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为 62.6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41%(资产合计、负债合计均扣除代理
买卖证券款和代理承销证券款);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为 8.16 亿元(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9.73 亿元、8.90 亿元和 5.86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
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2.8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T-1 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T 日)在深圳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
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0 手的整数倍,簿记管理
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002939.SZ,其股票状态
未停牌,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从而影响发行及上市的情形。
    14、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皆为 AAA 级,符合进行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
说明书》。与本次发 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
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
本次债券                   指
                                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发行人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                   指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疫情防控债)”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证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合评级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协商确定利率区间后,向市场公
                                布发行方式的发行文件,由簿记管理人记录网下合
簿记建档                   指   格投资者认购公司债券利率及数量意愿,遵循公平、
                                公正、公开原则,按约定的定价和配售方式确定最
                                终发行利率

发行首日                   指   2020 年 2 月 19 日,即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
合格投资者                 指   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在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
                                者除外)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
                                明书》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
                                明书摘要》
                                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发行公告                   指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
                                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簿记管理人为本期发行而制作的《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指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
                                表》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配售
                                缴款通知书》
                                国内商业银行的对公业务对外营业的日期(不包括
工作日                     指
                                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

交易日                     指   深交所的营业日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本期债券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20 长城 01”,债券代码“149036”。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4、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
投资者发行。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
平价发行。

    6、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配售规则: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为 3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9、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票面利
率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及合格投资者报价情况确定。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和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
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
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
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
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
规定办理。

    13、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2 月 20 日。

    14、付息债权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20 年 2 月 20 日至 2023 年 2 月 19
日。

    16、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2 月 20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

    17、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

    18、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
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9、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0、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有效存续期间
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22、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
销。

    25、募集资金专户及用途:公司将为本次发行设立由受托管理人监管的募集
资金专户,独立于公司其他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及划转,不得挪作他
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其中不低于 10%用于支持
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为疫区或因疫情受损的客户提供股权
质押业务的资金;为疫区或因疫情受损的客户提供两融业务的资金;利用股权质
押或者两融等业务为参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如医药研发、医疗器械制造、物资运
输仓储、疫区建设施工等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补充投资疫区或因疫情受损或参
与疫情防控的企业发行的疫情防控类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资金;补充发行人自身受
疫情影响的业务板块的营运资金;补充或置换前期为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捐赠物
资采购等支出的营运资金。具体用于补充支持疫情防护防控相关业务的资金规模,
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
情况及资金使用需要,进一步安排具体的补充营运资金明细,可能对拟定的金额
进行适当调整。

    26、标准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
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
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7、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8、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本期债券
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
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
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
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
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0、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 年 2 月 17 日)
              T-1 日            网下询价(簿记)
       (2020 年 2 月 18 日)   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T日             网下认购起始日
       (2020 年 2 月 19 日)   主承销商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
                                知书
                                网下认购截止日
              T+1 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5: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主承销
       (2020 年 2 月 20 日)
                                商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 年 2 月 21 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
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2.80%-4.00%,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将由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结果在上述利率预设区间内确
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18 日(T-1 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T-1 日)13:00-15:00 间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通过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
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询价利率,询
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并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按照单一标位填写询价利率,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
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非累计。投资者的有效申
购量为低于和等于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
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视为
有效,之前的均视为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T-1 日)13:00-15:00 间,
将以下文件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
    (2)正确勾选并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合格投资者
确认函及承诺书》(附件二);
    (3)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
险揭示书》(附件三);
    (4)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6)若上述文件加盖的是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请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
    (7)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能够证明申购人
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如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出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
情况,簿记管理人可认定该投资者报价为无效报价。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未经
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投资者如需
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
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修订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
认购申请表》。
    申购传真:010-56177240、010-56177242、010-56177243、010-56177245
    电子邮箱:hxzb1@vip.163.com
    咨询电话:010-56177246、010-56177247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
将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T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
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参与本次网下发
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
的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
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2 月 19 日(T 日)、2020
年 2 月 20 日(T+1 日)每日的 9:00-17:00。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18 日(T-1 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拟申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簿记
管理人提交全套申购文件及相关合格投资者资质文件。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金
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
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低于发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全部获得配售;申购利率等于发
行利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原则上按比例配售(主承销商可根据投资者申购数量取
整要求或其他特殊情况,对边际配售结果进行适当调整);申购利率高于发行利
率的投资者申购数量不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20 年 2 月
20 日(T+1 日)15:00 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
投资者全称和 “20 长城 01 债券认购资金”字样。
    账户名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
    银行账号:51001870836051503174
    大额支付号:105651000604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 2020 年 2 月 20 日(T+1 日)15:00 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
被视为违约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
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法定代表人:曹宏
    联系人:孙光阳
    电话:0755-83463213
    传真:0755-83516244
    邮政编码:518000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联系人:杨宁、李晓伟
    电话:028-86159675
传真:028-86159675
电子邮箱:hxzb1@vip.163.com
邮政编码:610094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发行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之签章页)




                                        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日
                   附件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加盖单位公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后,即对申
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此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记
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3、申购人若需修改报价和申购金额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同意,方可进行修改。请重填此表或在修改处盖
章,并将此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4、此表的有效性由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核定。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信息(单一标位,不累进)
                                期限:3 年期利率区间为 2.80%-4.0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最终发行总量的比例要求(%)




重要提示:
1.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且可用。本期债券申购金
额为单一申购,最低为 1,000 万元(含),且为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2、简称:20 长城 01,代码:149036;询价利率区间:2.80%-4.00%;发行规模:总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债项/主体评级:AAA/AAA;起息日:2020 年 2 月 20 日;缴款日:2020 年 2 月 19
日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
3、投资者将本表填妥(加盖公章/部门章/业务专用章)后,请于 2020 年 2 月 18 日 13:00 至 15:00 间通过传
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010-56177240、010-56177242、010-56177243、010-56177245
    电子邮箱:hxzb1@vip.163.com
    咨询电话:010-56177246、010-56177247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
制),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申购单的送达时间以簿记室传真或簿
记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
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
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依据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
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
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
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
并赔偿簿记管理人和/或主承销商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原定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
有权延长簿记时间或取消发行;
6、申购人承诺,已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确认已知晓并理解本期债券发行公告附件
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承诺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愿意承担投资仅限合格投
资者参与认购及交易债券的风险和损失;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
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
效)。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及承诺书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关于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规定,本机构为:请在()中

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

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

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

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

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 万元,或者最近 3 年个

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以上金融

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

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备注机构类型及名称为:         )

       备注: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是()否()



  本机构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确认自身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

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

险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

况和财务能力,同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

与转让权限。




                                                                            机构名称: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重要声明: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

投资者在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投资或

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一、总则: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

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

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

    三、投资者应当遵循监管机构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对于单一债券持券比例的限制,审慎

决定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及比例,避免持券超限的风险。因持券超限造成无法足额缴款等一切后

果和法律责任一律由申购人自行负责,主承销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信用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

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五、市场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

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六、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参与债券投资或交易将面临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

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七、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

资损失的风险。

    八、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

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

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

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

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十、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

造成的风险。

                                                                  机构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必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发送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

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简

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

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

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即在该利率标位上,投资者的新增认购需求;

投资者最终申购金额为《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低于和等于最终票面利率的询价利率对

应的所有标位的累计申购量;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

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3.90%-4.05%】。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

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3.90%                                        8,000

3.95%                                        3,000

4.00%                                        5,000

4.05%                                        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4.0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7,000万元(即8,000万元+5,000

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5%,但高于或等于4.0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6,000万元(即

5,000万元+3,000万元+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4.00%,但高于或等于3.95%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1,000万元(即
3,000万元+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3.95%,但高于或等于3.9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8,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 3.90%,有效申购金额为 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