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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0-04-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

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808 号文)核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0,340,536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31 元,募集资金总额 1,958,248,782.16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9,913,326.9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858,335,455.18 元。上述资金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已经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出具(天职业字〔2018〕20881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58,985,665.39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650,210.2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
充公司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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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0 月 30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

商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中国银行深圳福田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
广发银行深圳分行就 2018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到的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

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19
年 4 月销户。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资金。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8,985,665.39 元(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650,210.21 元)已全部用于
补充公司资本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资本金。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资金均包含

公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故无法单独核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实
现效益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德师报(核)
字(20)第 E00175 号),认为长城证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在所

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长城证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城证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长城证券对募集

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5,833.5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5.0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5,898.5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本年度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补充公司资本金        否          185,833.55   185,833.55         65.02            185,898.57      100.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185,833.55   185,833.55         65.02            185,898.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情况进展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凤滨于宏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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