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2019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2020-04-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现就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说明
如下:
一、2019 年度董事履职考核情况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对公司各项报告、财务事项、关联
交易、发债融资、业务规模、利润分配、履职考核、制度完善、风控合规、内控
建设、董事及高管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共审议并通过议案 50 项;
召集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次,累计向股东大会提交议案 17 项。
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累计召开会议 15 次,对公司财务事项、风控合
规、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管人员履职情况和人事变更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共审议
并通过议案 35 项。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8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18 项;薪
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4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9 项;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
会召开会议 3 次,审议并通过议案 8 项。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和义务。公司董事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公司相关工作需
要,按照规定出席董事会和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明确提出
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报告,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公司董事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时、高效地对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审议。各
位董事以其丰富的境内外资本市场运作经验及多年累积的公司治理经验,结合公
司现实情况,在公司发展、授权管理、制度修订、关联交易、风控合规等方面提
出了具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发表了大量的专业见解,为董
事会专业化、科学化决策起到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切实维护了股东权益。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应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为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供了有力
支持。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确保在研究和审议重大事项时能够
有效地做出独立、客观的判断并发表相关意见。
2019 年,公司董事严格遵守其公开作出的承诺,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
了董事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9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公司专职董事长和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其中,专职董事长薪酬按照其
所在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执行,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确定,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人民币
150,000 元。其余董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
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