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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0-11-13  

                        债券代码:112932.SZ                    债券简称:19 长城 03
债券代码:112982.SZ                    债券简称:19 长城 05
债券代码:149036.SZ                    债券简称:20 长城 01
债券代码:115107.SZ                    债券简称:20 长城 C1
债券代码:115115.SZ                    债券简称:20 长城 C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2020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
   2020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0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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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
业行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募集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一期)》、《长城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
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

    安信证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
管理人职责。




                                     2
    一、公司债券基本
    1、“19 长城 03”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8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
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20 亿元,最终票
面利率为 3.69%。
    2、“19 长城 05”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8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
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19 年 10 月 21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终票
面利率为 3.40%。
    3、“20 长城 0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18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
国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终票
面利率为 3.09%。
    4、“20 长城 C1”基本情况
    深交所出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
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684 号”),允许公司向合格机构投资
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4.00%。
    5、“20 长城 C2”基本情况
    深交所出具《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符合深交所
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9)684 号”),允许公司向合格机构投资
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 10 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 3.37%。
    二、重大事项基本情况
    1、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 2019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 173.52 亿元,借款余额为 146.69 亿元。


                                    3
截至 2020 年 10 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 252.89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106.20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61.20%。
    2、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
    不适用。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 2020 年 10 月末,公司发行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77.80 亿元,变动额
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44.84%,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
    不适用。
    (4)其他借款
    截至 2020 年 10 月末,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 2019 年末增加 28.40 亿元,变
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16.37%,主要系发行收益凭证增加所致。
    3、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除 2019 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
资者注意。
    三、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
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事项不
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
    安信证券作为“19 长城 03”、“19 长城 05”、“20 长城 01”、“20 长城 C1”和“20
长城 C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
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安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19 长城 03”、“19 长城 05”、“20 长城
01”、“20 长城 C1”和“20 长城 C2”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4
年非公开发行次级债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
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0 年面
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0 年证券公司
次级债券(第一期)、2020 年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第二期)重大事项受托管理
事务临时报告》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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